2022-07-2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7
Q:我是曉庭,48歲,丈夫49歲,結婚15年,有2個就讀國中的兒女。我們是北漂族,長年租屋,但老公節儉,租的都是爛房子,前後搬了2次家,最後租的是兩房一廳20坪公寓。但他有囤積癖,沒採光的一間當倉庫,全家就睡在另一間大通鋪,屋況也差,處處壁癌!我從結婚之初就想買房,但他老用南部公婆有房來搪塞,其實我們在北部也住不上,每次陪我看房只是應付,根本沒想認真參與。4年前我終於死心,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告知他總價及搬家時間,希望各攤一半,他卻嫌我買貴買小、離工作地點遠,拒絕出錢。就連房貸保證人都不肯當,放話若我房貸繳不起就賣房,千萬不能拖他下水。我對他的無情感到失望,但仍照計畫搬到新家,他沒一起搬過來,從那時分居進入第5年。這幾年他沒幫忙繳房貸,也不肯付孩子學費,每月只各匯3千元到2個孩子帳戶。有次透過孩子要他付學費,他是繳了,卻把每月扶養費減到各只剩1千,不負責任到讓我傻眼!他1個月或更久才來探望孩子,就當盡了父親責任;藉口賺得不多、要付房租及生活費,堅持不肯多給孩子扶養費。事實上,他賺得跟我差不多,而我為了房貸及養育2個孩子,假日還得打工。在我眼中,他拋妻棄子、自己逍遙生活,拒絕跟我一起打拼、同甘苦;他卻說當初是我要搬出去,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害我心酸又無處吐訴。我厭惡他的自私、不負責任,原本想為了孩子,就讓他搬來 同住 、不用付房貸,只要每月拿1萬5當家用就好,但如此卑微的要求還是被拒絕! 當初曾擔心他一人生活不會照顧自己,這幾年下來,覺得他對我們母子毫無感情可言,卻還堅持要給孩子完整的家而不願離婚,都是我不好才搞成今天局面!我們形同離婚多年,原想走法律程序,但顧及他是孩子父親,希望好聚好散,他卻根本不理會,到底怎樣才能擺脫婚姻枷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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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郭美懿
對林玉敏的第一個印象來自一張照片,影中人身著大紅色亮片流蘇舞衣,颯爽一笑往鏡頭指去,彷彿就要隨著音樂站起來婆娑起舞,那一年她82歲。時隔4年,原以為迎接我的,會是個走路顫顫巍巍的老奶奶,想不到她腳步依舊輕盈,施施然笑道:「我86歲了,看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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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婆媳問題困擾不少人,日前有位女網友發文提到,他們夫妻倆住在婆婆的房子,但婆婆常到他們的住處鬧,還抱著五個多月的孩子打原PO一巴掌,讓她很難過。女網友在「匿名公社」發文提到,她才結婚一年多,沒做過大逆不道的事,也未曾違背過婆婆。但婆婆趁抱著原PO兒子的時候,用孩子的小手打原PO一巴掌,她說:「讓我兒子甩親生母親一巴掌,那種感覺很難描述。」並直呼:「我實在很難原諒這樣心靈邪惡的婆婆」。她也坦言,婆婆在原PO先生不在時做這種事,認為她真的很會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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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黃佩如
總是告訴朋友:「人終究要面對一個人的生活。」友人回應:「你有老公、孩子、朋友不會一個人啦!」極少人相信,不論你多怕,最後仍要獨活。出生時不也是一個人?在母親的肚腸中,獨食也獨寢活了十個月,隔層肚皮外面都是人,也不曾與肚皮外的人對話啊!如此想來,人應該是能適應孤獨的。當獨自相處的練習量夠,你將無入而不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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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莊宜芳醫師
編按:許多人從中年就開始構建自己想像的退休生活,有人夢想到鄉下過著陶淵明一般的鄉居生活,享受悠閒慢活。有人則考量老後醫療與交通需求,選擇離醫院、捷運近的都會區居住。這兩種生活形態各有退休族支持,但你可知道不同居住環境的長者,其認知功能退化的比例竟有相當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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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郭美懿
德國是歐盟國家中人口老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甚至被冠上「歐洲老人院」之名,老人程度有多嚴重?從數據來看,1950年德國1950年每百位居民僅1位是80歲以上老人,至2020年則銳升為每14位就有1位年逾80歲,推估至2050年,這個數字更將上升到每10人就有1位超過80歲。面對高齡化社會到來,德國政府早在1994年就設立「聯邦家庭事務、資深公民、婦女及青年部」因應,希望透過社會政策的制訂提早因應。在《動腦雜誌》舉辦的「2022國際創意論壇」中,特別邀請德國在台協會副處長陶艾瑪 (Dagmar Traub-Evans) ,分享德國如何回應人口變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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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羅子琦
關係中的雙方持續感到緊張或焦慮,可能會不自覺地拉入第三方,或自己成為第三方來緩解,這便是家庭關係中的「三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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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優照護
當母親確診為巴金森氏症的那一刻,全家都陷入愁雲慘霧中,因為到目前為止,它是個無法復原的病症,只能延緩惡化的速度。到如今,母親已步入了第三期,除了行走時容易重心不穩而摔倒,對於自己病況也十分悲觀,甚至不太肯吃藥,活動意願也非常低,在情緒上的影響,比身體上的障礙更令我們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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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呂秋遠
編按:婚姻不只是小倆口自己的事,更牽扯雙方家庭,以及彼此的經濟財務。有女子在網路論壇發文,表示自己在父母援助頭期款之下,在台中買了一間房,目前房貸還剩下4百餘萬,而男友則只有10萬元存款。近期雙方規劃結婚,但男友希望她將名下的台中房產賣掉,將這筆錢拿來作為兩人在台北購買新房的頭期款,若不足兩人可以先與男方爸媽 同住 。女網友為此感到焦慮,「為什麼要我放棄原本的工作、資產、家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要在存到台北高房價頭期款前跟公婆住!雖然說夫妻就是要共同努力,心理還是有點不平衡」。律師呂秋遠針對此案例提出10點建議,要女網友仔細考慮,「婚姻與感情都是平等的,遇到只想佔你便宜、不勞而獲的人,請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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