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8
李偉文
大提琴家馬友友曾說:「我之所以能在演出前保持平常心,是因為我已經到了一定年紀,不需要再去 證明 自己有多優秀的關係。」
閱讀更多
2023-03-26
鄭鴻達
行政院長陳建仁周四(3/16)在院會拍板普發6000元方案,備妥5種領取方式包括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特定偏鄉造冊,其中登記入帳預計3月22日8時起開放上網預登記。經立法院朝野協商後,預計將於3月24日表決、三讀特別預算案、並推估最快4月6日開始發放。發放對象有含2023年底前出生的國民、駐外人員及眷屬、外籍配偶、持有永久居留證外國人等4大類。此外,對於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出生的孩童,可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2024年1月31日前,持國內出生 證明 至各地郵局領取。
閱讀更多
2023-03-25
郭美懿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閱讀更多
2023-03-21
角子
「真愛,就應該努力克服一切,就應該要盡力對對方好。」你在每一次傷心過後,都是這樣告訴自己的。
閱讀更多
2023-03-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
閱讀更多
2023-03-13
林依榕整理
你知道國民年金欠費,配偶也有連帶繳納的義務嗎?根據勞保局規定,初次欠費者會被開罰3000元台幣,若繼續拖欠罰金則會往上疊加累進,不過一名網友表示,自己明明都有將欠費繳清卻還是不斷收到罰單,結果一問之下竟是「配偶逾期未繳納」,他必須幫忙代繳。國民年金罰款制度引起熱議,不少人挨轟不合理,更痛批假如失業還要被削一筆,諷刺簡直就是「失業懲罰金」。
閱讀更多
2023-03-12
中時 蔡佩珈
今年24歲的賴紀蒝其實國小、國中都是資優班,卻因為母親家暴兩度自五專休學,19歲當起北漂族四處打工。為了尋求更好工作環境,她決定重考高中,最終於在23歲考上北一女中。賴紀蒝認為,她的經歷有如「吸引力法則」,只要在心中不斷地覆述目標並付諸行動,即使比別人慢了些,一樣能抵達終點,相信未來以同樣步調前進,必能當上醫師,回饋社會。
閱讀更多
2023-03-09
林暐鈞
預防重於治療,讓人不再聞癌色變!時至今日,癌症以成為眾人公敵,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昨(3/9)就以「婦癌防治」為題主辦《防癌公益健康講座》,協辦為中華醫養健康總會、陶聲洋防癌基金會,共同提倡癌症預防的有效措施、建議,陪伴眾人打造無癌人生。
閱讀更多
2023-03-08
照護線上
身家數百億、曾躋身《富比士》全球富豪榜的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2020年傳出罹患非常棘手的腦瘤,龍巖集團週三(3/8)發出聲明指出,李世聰於3/8上午安詳離世,遺愛人間,家屬、子孫等陪同在側,圓滿人生最後旅程。醫師說,如果中年後有頭痛、走不穩、視力模糊等12警訊,就要特別注意!(原文刊載於2019/10/30,更新時間為2023/3/8)
閱讀更多
2023-03-03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2
Q:我是健宏,今年49歲,老婆47歲,結婚20年,兩個女兒分別18、16歲,小兒子11歲。我很想離婚,也已搬出來獨居半年,主因是近10年來一直遭老婆否定,動輒得咎,都快活不下去。我想離婚,但老婆不肯,也擔心會影響孩子,我該如何是好?我在老婆眼中,不僅一無是處,連跟我相關的一切也加以否定,像我在精密機械業工作,這也算是台灣製造業的重要支柱,公司也算是有頭有臉,但任職電子業、賺錢比我略多的老婆卻總瞧不起說:「你們業界水準未免太低了!」跟其他行業相比,我的年終也算不錯,但回家拿給她,也被打臉:「這是年終嗎?你在幹嗎?你們公司在幹嗎?」參加孩子的活動,我早起去佔位,她姍姍來遲卻說:「怎麼是這種爛位置?」不管我做什麼,老婆總是不滿意。尤其近10年,她公司發展順遂,年薪變成比我高,態度更差,我實在受夠了!我以為只要稍微忍耐、多努力一點,就能維持家中和平,家事幾乎都是我在做,也盡力分擔孩子的事,但她永遠不滿足。我能體會她或許為了追求高薪、升遷而倍感壓力,但我的體諒完全沒有打動她。像有次她要我洗碗,我想先把信件回完,她氣到當面把我的威士忌倒掉;我們偶而才帶孩子回老家,告別時我爸媽心疼孫子,叮囑「小心天冷別感冒!」這麼普通的對話,老婆卻覺得是說她不會照顧小孩,不肯再帶孩子回去。我每天都不想回家,多年來遭到霸凌的無數小事是否能構成離婚要件?我2個月前提出離婚,她生氣說「就算要離婚也是我提出,我都46歲了,你現在拋棄我,我怎麼見人?」在乎外界看法的她死不答應,但我不可能繼續這樣活下去!現在有孩子,日子還能勉強過,但想到下一個10年就覺人生無望,而且10年後孩子都大了,我更無法跟老婆獨處,在一起連呼吸都困難,壓力甚至引發皮膚紅腫等狀況。搬出來自己住之後,各種毛病瞬間消失,更加深離婚的念頭,就算要上法院打官司都想跟她分手。我搬出來後她沒要求我回家,但2個月前提出離婚要求,她覺得很沒面子,要我先回家跟孩子們說清楚再談,我才知道孩子們都很想我,覺得爸爸一人在外生活很可憐,看到孩子們的眼淚,我實在不忍心,尤其兒子嚎啕大哭,讓我不知如何是好?但才回家2天,老婆沒幾分鐘就故態復萌,開始罵人,甚至把我正要吃的菜飯從餐桌掃落,所以我偶而才回家。不知這樣的狀態是否算遭家暴,是否能構成離婚理由?我也怕她堅決不離婚或不讓我見孩子,我該怎麼半才好?
閱讀更多
17/ 30
第 17頁,共 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