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
郭美懿
新竹一位從外商飛利浦公司退休83歲陳姓老翁,多年來累積逾6千萬資產,婚後資產全登記在妻子名下。但妻子在家囤積廢棄物,使老翁長年住在廢物堆裡,還逼他到清大洗澡、上廁所,後來更以言語及肢體家暴,他忍無可忍下訴請離婚,近日新竹地院判准,但依法陳翁僅能拿回2千5百多萬元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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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樂透人生─吳家揚
前不久有位吳小姐來找我做財務諮詢,她婚後持續工作,收入也很不錯,丈夫柯先生則是醫師,出軌多年卻不願意公開承認,兩人雖然共同撫養2個孩子,但相敬如冰已經好幾年。現在,她考慮離婚,但不知道家庭收支和丈夫的財務狀況,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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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劉韋德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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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 米編
2012年轟動一時的「爺孫戀」,資深作詞人李坤城今年4月因大腸癌病逝,也因為李坤城與小40歲的林靖恩在愛情長跑10年後,才於今年2月在病榻前完婚,此舉讓李坤城的妹妹、兒子李卓軒近日相繼開炮,指控林靖恩為搶奪房產不法結婚。無獨有偶,5月初引起各界嘩然的「5億高中生墜樓案」,話題同樣圍繞在「遺產繼承」上延燒,尤其針對「配偶的分配比例和順位」討論度很高,由於案情實在離奇,不少律師們紛紛跳出來為民眾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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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郭美懿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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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胡肇芳、郭美懿 整理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2021年宣布離婚後,雙方當時談好條件,汪小菲每月需付給大S生活費,不過,就在大S和具俊曄結婚後,就沒收到生活費,大S日前依據離婚協議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財產500多萬元,且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對此律師則表示,很多人看到名人離婚案件,以為離婚就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其實法律對贍養費的請求權相當嚴苛,只有「無過失」且「判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至於名人離婚常見贍養費、扶養費等條款,他們未必「陷入生活困難」,為何能拿到一大筆錢?律師解釋,這就屬於各自雙方的協議,為離婚附帶的條件,不能與一般案件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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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好險網/王永才
編按:許多夫妻婚後會將收入集中管理,但萬一負責管錢的一方遭遇不幸,恐怕會衍生財產分配問題!安侯建業(KMPG)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日前分享案例,表示一名丈夫因為愛老婆,而將財產都擺在太太名下,未料妻子因病驟逝,辛苦賺來的錢全變成太太遺產,只能跟岳父、岳母均分。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這位先生對賺錢很有一套,因為知道太太娘家財務上並不優渥,為了讓她過安定生活,所以將歷年賺來的錢都轉移到妻子名下。兩人婚姻生活甜蜜,但多年來膝下無子,沒想到太太卻突然身患重病,短短3個月就離世。由於夫妻倆沒有子女,太太名下資產雖是丈夫多年辛苦打拼而來,依法規卻只能拿到兩人財產的一半,另一半資產變成由岳父岳母繼承,形成爭議。後來經雙方協調,丈夫提出 夫妻剩餘財產 差額分配請求權,得以取回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再與岳父母共同分配剩餘的遺產。這個案例彰顯夫妻間應該提早做財務規劃或設置遺囑信託,千萬別因年紀輕而搪塞推遲,造成憾事重演。但究竟什麼是「 夫妻剩餘財產 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大多數的財產都在亡者名下,未亡人拿得到財產嗎?還可以怎麼節省遺產稅?(原文刊登於2019/2/18,更新時間為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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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鄭策允律師
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曾說:「世事無常,只有死亡跟繳稅例外。」高資產人士該如何看待資產傳承呢?首先可以思考是,在「稅務面」,如何合規的降低或延緩稅負成本?除此之外,亦應思考在「非稅務面」上,如何預防家族紛爭?如何確保財富傳承之後,仍然能夠保全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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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洪連盛 會計師
蔡董想在自己百年後,將一生攢下的10億資產全數傳承給小兒子,因此興起了寫遺囑的念頭。但洪會計師告訴蔡董:即使蔡董寫了遺囑,未來蔡董百年的時候,太太可先主張 夫妻剩餘財產 差額分配請求權,剩餘的財產部分,太太及大兒子仍可再主張合計1/3的特留分。因此透過遺囑,蔡董的小兒子大概僅可繼承約3億多的遺產。此時,蔡董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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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傅恪恩
起初玫雅對於買房的細節,其實沒有太大的想法,她想,「既然要結婚,這些小事好像就不需要太計較,而且現在不都是『夫妻財產共有』,最後要分,就是一人一半?」 只是這樣的天真,卻在一次閨蜜閒聊中被提醒,「人家不是說,只有婚後買房才算是共有?而且我聽同事說,為了有安全感,她和老公買房時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錢各出一半,房子也登記一人一半,誰也沒占誰便宜,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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