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鄭策允律師提醒資產擁有者從「稅務面」及「非稅務面」如下事項進行考量:
財富傳承應思考的「稅務面」
(1) 須依不同的資產屬性,選擇資產傳承的方式與時間
不同的資產屬性,相應的稅務規劃將有所不同。以「不動產」的傳承為例,由於我國已於民國105年實施「房地合一稅新制」,新、舊制交替之下,使得不動產傳承的規劃,必須跨越兩代的各種稅負成本綜合觀察(如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出售的所得稅等),以決定傳承的方式。
(2) 遺產淨額超過1億,遺產稅率為20%,宜事先妥適管理
當遺產淨額超過1億,遺產稅率為20%。提醒高資產者,對於可能的遺贈稅負擔,應徵詢專業人士後,運用分年贈與、信託贈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保險或其他方式,加以妥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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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具雙重國籍身分,或資產分佈於世界各國者,需特別注意稅負管理
因涉及不同國家的稅務法令及風險,將增加投資及資產移轉過程中的稅務問題複雜度。宜透過專業人員協助,檢視潛在稅務問題及風險,避免因不黯稅務法令而無辜受罰。
財富傳承應思考的「非稅務面」
(1) 應注意資產的和諧傳承
財富傳承除了需注意稅務面外,亦應同時思量如何預防紛爭的發生。舉例來說,如果父親擁有多筆不動產,且價值不一,則繼承人間,就何人可繼承何項不動產,可能將產生紛爭而對簿公堂,如擬解決上述紛爭,則父親可考慮預先訂立「遺囑」,就每筆不動產預先指明分配的對象,因此得有效的減少爭端;並且,以遺囑指定的方式,甚至可以指定第三代繼承,進而減少第二代移轉到第三代的遺贈稅。
(2)應注意資產的傳承與保全
實務上常見許多資產傳承的問題,例如特留分爭議、繼承人任意揮霍、繼承人尚未成年,法定監護人管理資產不當、非婚生子爭產等等問題,如果未預先建立財產分配與保全策略的方式,可能導致得來不易的財產未能真正持有並照顧到家族成員,甚至造成經營風險或家族紛爭。
因此,實務上,信託被當作資產傳承的工具之一;但不同的信託架構設計,可能產生不同的稅負負擔,因此,提醒注意,當企業主或資產擁有者想透過信託架構傳承資產時,應妥善設計信託合約相關內容並管理相關稅負成本。
鄭策允律師建議可提前從幾個方向思考:
- 什麼時候開始啟動財產移轉?是生前贈與、身後繼承或是透過其他方式傳承(如信託)?
- 移轉給誰?例如給小孩、照顧未亡父母、從事公益等;若是身後繼承,則須考量應繼分和特留分的問題。
- 移轉的方式?直接贈與、繼承、安排信託、保險等工具。
- 財產移轉時所產生的稅務風險。依不同資產屬性(現金、不動產、股權等)進行合法的稅務安排。
- 分配財富同時兼顧家庭和諧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