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
李易紓整理
台中市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名高中生擁有父親生前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卻與負責處理房產的代書兒子在5/4碰面後,一起出門直奔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結婚,2小時後卻在代書兒子住處墜樓死亡!這樣離奇的過程與發展,讓該高中生母親無法相信,因為自己的兒子才因暗戀女同學接受輔導,怎麼會突然就去與人閃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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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每日新聞大阪社會部採訪組
母親節前夕,國內卻傳來年近80歲老母親疑因不堪長期照護負荷,殺害52歲重度小兒麻痺兒子的憾事!台北市松山區1名患有重度小兒麻痺的林姓男子,5/12疑遭79歲老母以封箱膠帶蒙住口鼻身亡,陳屍家中。警方獲報前往時,老母親痛哭失聲表示,照護兒子40年身心俱疲,心力交瘁下動手。警方今天上午7時許接獲報案,表示有民眾需救護車急救,醫護到場時發現林男已明顯死亡,發現人則是家中菲傭。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姓男子嬰兒時期即罹患重度小兒麻痺,年長後病情持續加重,生活無法自理,長期靠母親照顧,目前與79歲母親、90歲父親及菲傭同住,林家長子及妻子住樓上,次子一家則住在外地。雖然林男尚有2位手足,但照護費用僅靠兩老存款,加上長期請菲傭協助照料,經濟壓力極大。12日清晨菲傭準備開門照料林男,發現房門反鎖,使用備用鑰匙開啟後發現林男陳屍房內,口鼻上有膠帶,老母親也在一旁,嚇得打電話給雇主次子一家,經二媳婦報案後全案曝光。警方後續通知鑑識小組到場,初步釐清為老婦人殺子,將朝殺人罪嫌偵辦。日本「每日新聞大阪社會部採訪組」匯集多年來日本發生的案例,出版《無人知曉的房間:長期照護下,走投無路的家人的自白 》一書,盼喚醒大眾對長照者遭遇困境的重視,「老病照護」就是其中一個面向。(原文刊載於2023/2/7, 更新 時間為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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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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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5
林依榕整理
28歲香港名媛蔡天鳳(Abby Choi)驚傳遭到殘忍分屍殺害,據港媒報導,疑似因她上億資產讓前夫家眼紅,曾任警察的前公公竟起殺機一手策劃這起恐怖分屍案,而前夫家3人以及想搭船潛逃的前夫已經落網,全案仍在調查中。由於蔡天鳳雖然離婚,但和現任丈夫尚未登記,名下大筆資產可能由與前夫的一對兒女全權繼承。既然前夫及前公婆都沒有繼承權,那為何還痛下殺手?網紅律師表示「每個作奸犯科的人都覺得自己可以瞞天過海」,並解釋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台灣,遺產繼承權會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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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胡肇芳、郭美懿 整理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2021年宣布離婚後,雙方當時談好條件,汪小菲每月需付給大S生活費,不過,就在大S和具俊曄結婚後,就沒收到生活費,大S日前依據離婚協議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財產500多萬元,且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對此律師則表示,很多人看到名人離婚案件,以為離婚就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其實法律對贍養費的請求權相當嚴苛,只有「無過失」且「判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至於名人離婚常見贍養費、扶養費等條款,他們未必「陷入生活困難」,為何能拿到一大筆錢?律師解釋,這就屬於各自雙方的協議,為離婚附帶的條件,不能與一般案件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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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王雪岩
每個人作為一個獨立個體,都是有邊界的。身體的邊界就是我們的皮膚,皮膚之內是我們自己,皮膚之外是我們所處的世界。我們既存在於世界之中,又可以有完全只屬於我們自己的身體。因為這個物理性的邊界是非常清晰可見的存在,所以我們可以很方便地判斷我們的身體邊界是不是被侵犯。但是除了這樣的物理邊界之外,我們人類還有一個心理的邊界,這個邊界同樣保證了每個個體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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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王雪岩
一次去跟朋友聚餐,席間一個朋友說起自己的煩惱。他是個在工作上非常有能力的人,所以業績比其他同事要好得多,他每個月的收入是其他同事的好幾倍,但他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業績太好,反而給他帶來了麻煩。因為最近幾個月,他的薪資和獎金都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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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7
Q:我是曉庭,48歲,丈夫49歲,結婚15年,有2個就讀國中的兒女。我們是北漂族,長年租屋,但老公節儉,租的都是爛房子,前後搬了2次家,最後租的是兩房一廳20坪公寓。但他有囤積癖,沒採光的一間當倉庫,全家就睡在另一間大通鋪,屋況也差,處處壁癌!我從結婚之初就想買房,但他老用南部公婆有房來搪塞,其實我們在北部也住不上,每次陪我看房只是應付,根本沒想認真參與。4年前我終於死心,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告知他總價及搬家時間,希望各攤一半,他卻嫌我買貴買小、離工作地點遠,拒絕出錢。就連房貸保證人都不肯當,放話若我房貸繳不起就賣房,千萬不能拖他下水。我對他的無情感到失望,但仍照計畫搬到新家,他沒一起搬過來,從那時分居進入第5年。這幾年他沒幫忙繳房貸,也不肯付孩子學費,每月只各匯3千元到2個孩子帳戶。有次透過孩子要他付學費,他是繳了,卻把每月扶養費減到各只剩1千,不負責任到讓我傻眼!他1個月或更久才來探望孩子,就當盡了父親責任;藉口賺得不多、要付房租及生活費,堅持不肯多給孩子扶養費。事實上,他賺得跟我差不多,而我為了房貸及養育2個孩子,假日還得打工。在我眼中,他拋妻棄子、自己逍遙生活,拒絕跟我一起打拼、同甘苦;他卻說當初是我要搬出去,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害我心酸又無處吐訴。我厭惡他的自私、不負責任,原本想為了孩子,就讓他搬來同住、不用付房貸,只要每月拿1萬5當家用就好,但如此卑微的要求還是被拒絕! 當初曾擔心他一人生活不會照顧自己,這幾年下來,覺得他對我們母子毫無感情可言,卻還堅持要給孩子完整的家而不願離婚,都是我不好才搞成今天局面!我們形同離婚多年,原想走法律程序,但顧及他是孩子父親,希望好聚好散,他卻根本不理會,到底怎樣才能擺脫婚姻枷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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