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只有老年人才需要長期的照護,身患重疾的孩子也時刻需要父母的照護。「老病照護」指的是年事已高的父母對患有疾病的孩子進行的照護。在這個群體中,悲劇事件也不斷發生。
二○一四年秋天的一個早晨,木下裕之(47歲,化名)結束送報紙的工作後,回到位於大阪府內的自家公寓,只見母親芳子(73歲,化名)正在佛龕前誦著經。
鋪著榻榻米的臥室內,患有先天性腦性麻痺的弟弟隆之(44歲,化名)正躺在褥墊上。只見隆之的一隻腳從被子中露了出來。腳上的皮膚毫無血色,呈現紫色。
「媽媽,隆之的腳從被子裡露出來了,得給他蓋上啊。」裕之對母親說道。聞言,芳子緩緩開口:「我把他殺了。」
裕之立刻把俯臥著的隆之翻過身來,讓他仰躺著,想要把弟弟扶坐起來,但隆之的身體毫無氣力,軟綿綿地垂下。「小隆!」裕之哭著叫弟弟的名字,但隆之已毫無反應。
這一天,芳子用和服的腰帶勒住了次子隆之的脖子,將其殺害。
在生養隆之的這四十四年間,芳子在兒子身上傾注所有的心血,給了他最溫暖的母愛,如今卻以如此悲劇殘酷收場。近半個世紀的朝夕照顧中,母親的心中竟突然滋生出這樣深不見底的陰暗面嗎?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芳子因故意殺人罪被起訴,案件的審判工作在大阪地方法院拉開了帷幕。
根據當庭出示的證據及裕之等人的證言,我們可以大略瞭解案件的背景,芳子大半的人生都在為養育和照顧隆之無私地奉獻著自己的一切。
隆之在出生三個月後的一次體檢中,被確診為先天性腦性麻痺。對這個事實,芳子一家雖深受打擊,但仍然決意堅強地面對接下來的生活:「就算患病也是我們的孩子,這一點不會改變,我們要悉心愛護他,撫養他長大成人。」
然而,隆之的身體雖然在發育生長,但他無法行走,也無法言語。吃飯、上廁所、洗澡、換衣服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需要照護。芳子承擔著照護隆之的大部分工作。每天要為兒子更換七、八次尿布,餵兒子吃飯、幫他洗澡等等,幾乎所有的事都由芳子一手包辦。
隆之容易便祕,芳子每兩天就要把手指伸到隆之的肛門裡,為他把大便摳下來。
芳子總是擔心隆之,他會不會無聊呢?身體狀況有沒有異樣?芳子片刻不離地照顧著兒子。隆之喜歡能發出聲響的東西,因而芳子有時會讓兒子拿著發聲玩具玩,或讓他敲打鍵盤解悶。
芳子經常帶隆之外出,讓隆之坐在輪椅上,自己推著他到公園散步。每年都會帶他去溫泉之類的地方旅行一次。
隆之到了上學的年齡,便進入特殊教育學校上小學。行政機構會提供接送費用的補助,因此芳子每天坐計程車接送兒子。送隆之到學校後,芳子便坐電車回家,忙碌家務,下午再去學校接兒子放學。
隆之就讀的國中、高中都是特殊教育學校,有校車接送學生。校車站在離家幾百公尺的地方。
芳子每天早上都推著輪椅送隆之到校車站。校車到站後,她便獨自將隆之抱上車,幫助兒子入座。然而,長大了的隆之身高約一百六十五公分,體重約五十公斤,已不再是小孩子的模樣了。照護成了一項重體力勞動,比過去要費力得多。
高中二年級時,由於接送隆之上下學太過辛苦,芳子讓隆之休學。然而,此後隆之每日的生活都在家中度過,時時需要照護,並未給芳子減輕負擔。
隆之在家中的移動也依靠輪椅,但是芳子年齡大了,幫助隆之上下輪椅也變得愈發艱難。芳子的腰部和膝蓋都飽受疼痛的折磨。
此外,芳子還面臨著嚴重的睡眠不足問題。隆之經常會在半夜起床,爬出被窩。芳子聽到聲響後便要起身,讓隆之重新回到床鋪上繼續睡覺。
並且,半夜十二點開始,芳子每隔兩小時就要為隆之更換尿布。芳子睡得很沉的時候,隆之便會發出「哇──」的叫聲,提醒芳子起床,為自己更換尿布。「您從未考慮過向福利機構尋求幫助嗎?」
法庭上,面對檢察官的提問,芳子這麼答道:「我很不放心讓別人來照顧隆之。尤其送去二十四小時照護的話,我擔心隆之會不會感冒。我也幾乎從不送隆之去日間照護機構。」
其實,在案發約十年前,芳子曾把隆之送去過照護機構。當時,芳子哭著向工作人員訴說自己的無奈:「我有腰痛的毛病,對於照護我能做的已經到極限了。」然而僅僅過了一週,家人就以「隆之的臉色很不好」等為由,懷疑隆之遭到虐待,將其帶回家。
二○○七年,芳子的丈夫因癌症去世,芳子獨自承擔了所有的照護及家務勞動。二○一一年春天,住在別處的裕之回到家中,幫助母親一起照護弟弟。
然而,裕之也漸漸開始對照護工作神經質起來。在每週一次的上門照護服務中,工作人員會為隆之洗澡,但是裕之以「洗得不仔細」為由,每週會抽一天,花上近一小時的時間為弟弟細細地再洗一次澡。
裕之曾經因為給隆之餵藥的方式出了差錯等照護過程中的疏漏,而向芳子大發雷霆。漸漸地,裕之的態度也給芳子造成相當大的壓力。
最終,芳子的精神狀態變得不穩定起來。二○一二年,芳子經醫院確診為「抑鬱狀態」,隨後開始服用抗憂鬱藥。據稱,此後芳子的健忘也愈發嚴重,一度被懷疑患上阿茲海默症。
二○一四年夏天,案發幾個月前,芳子給裕之留了遺書,打算自殺,她在浴室內拿著刀對準自己的腹部,卻無論如何下不了手。
案發前一天,芳子致電當地的區域綜合保障中心,該中心受理老年人的各類諮詢,芳子在電話中坦言自己感到走投無路,內心絕望。
傍晚時分,該中心的女性照護援助專員來到芳子的家。芳子表示「自己想入住養老機構」。裕之也對母親的決定表示贊同。
在法庭上,芳子回顧自己當時的心情:「內心感覺已到了極限。和隆之一起艱難並快樂地走過了四十四年,我已盡了全力,到此為止吧,已經足夠了吧。」
事實上,在大約一個月前,芳子也聯繫過該中心,並在接受諮詢的社工的勸說下,入住養老機構。然而,芳子以「不知裕之能不能做好對隆之的照護,對兩兄弟感到擔心」為由,在僅僅入住四天後,便匆匆返回家中。
這一次,照護援助專員在聽了芳子的訴求後,也立刻著手準備芳子的入住事宜。由於第二天開始是為期三天的連休,因此決定在連休結束後安排芳子入住。
但悲劇還是發生了。連休第一天的上午八點左右,芳子從和室的壁櫥中取出粉色的和服腰帶(長約兩公尺,寬約六公分),手持腰帶進入隆之睡覺的和室。
芳子來到側躺著的隆之身後,將腰帶對摺,纏上他的脖子,繞了一圈後,打了個結。隨後,芳子用右手抓住隆之的肩膀,左手使出全力拉拽帶子。
就這樣過去了一兩分鐘的樣子。隆之在發出了「嗚──嗚──」的微弱的呻吟聲後,沒有了動靜。
芳子被捕後,面對調查審問,做出了如下供述:
「至今為止,我一直任勞任怨地照顧著隆之,克服了許多困難。但不知是不是因為現在年紀大了,體力和精力都不如從前,這些困難漸漸變得不那麼容易克服。
「這樣的生活究竟何時才到盡頭?一想到這孩子的未來還有許多年需要照顧,我心煩意亂。
「就好像是慢慢往水杯裡加水,水一點點增多,快要溢出杯子的感覺。不停地加水,水最終會溢出來。如同杯子裡的水一樣,我也已經到了極限,無法再承受更多了,所以我把小隆殺了。
「我感覺自己已經到極限,無法再走下去了。當時覺得,除了將孩子殺害,別無他法了。如果還有來世,隆之一定能幸福地生活。」
在審判中的被告人提問環節,芳子表示:「我希望照護這件事能在我這一代結束。我想讓裕之過自己的人生。」
法庭上的芳子始終低垂著頭,彷彿失去了所有的活力與生機。
在庭審結束前的意見陳述環節中,芳子才第一次流露出真實情感。
站在證人席前的芳子用顫抖的聲音哭訴:「是我奪去隆之的生命,我做了十惡不赦的事。當時雖說因照護而感到疲累,但那也不能成為殺人的理由。我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悔恨。隆之真的是個很可愛的孩子。」
審判時,裕之作為證人出庭,向陪審員述說自己的想法:「打從照顧弟弟以來,我第一次體會到愛一個人是什麼感受。我非常愛我的弟弟。然而,這幾年照護下來,我也感到非常辛苦。更何況母親,對於她而言,堅持了這麼多年,該是多麼艱難。母親所經歷的痛苦是我無法想像的。我明白,弟弟是具有不可剝奪的人權的,雖然他的生命被母親所結束,但我認為,弟弟一路走來都過著非常幸福的生活,母親給了他所有的愛。我能夠原諒母親所做的一切。」
二月初,在案件審理結束約一週後,法院宣布,判處芳子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求刑為監禁五年),立即執行。法院認為,雖然芳子曾被認定為抑鬱狀態,但對案件並未構成重大影響,無法認定其在案發時處於精神衰弱狀態。
一審中為芳子辯護的男性律師在接受我們的採訪時這麼說道:「芳子對裕之的未來也感到擔憂,不願將隆之完全託付給裕之。並且,芳子和裕之都已經因照護而感到絕望,我認為他們兩人都已經到極限了。不然,也不會發生這起悲劇。」
根據一審判決,芳子入獄了。但由於年事已高等原因,其後立刻獲得保釋。一審判決約五個月後,二○一六年六月,大阪高等法院駁回芳子的上訴請求,宣布維持原判。
高等法院對芳子四十四年間照護兒子的艱辛表示理解,然而被害者的生命遭到輕視這個事實確鑿,且情節嚴重,因此無法予以緩刑判決。
法庭宣判期間,芳子始終在流淚。走出法庭後不久,她也不住地哭泣。那應該是悔恨的淚水吧。
若從隆之的角度出發,出生後一直無私地愛著自己、包容著自己的媽媽,竟殘忍地奪去自己的生命,隆之內心的絕望和無助又有誰能體會呢?
多年以來,父母體諒著孩子的病痛,並無私地愛護、照護著孩子,最終無力堅持,親手將孩子殺害。芳子的案件絕非特例。在「老病照護」這個群體中,此類悲劇接連發生。例如奈良的殺害腦性麻痺長女案。
二○一二年一月的某日拂曉,在奈良縣某住家,母親(85歲)勒住身患重度腦性麻痺的長女(62歲)的脖子,致其死亡。在此之前,母親已照護長女長達四十年。
這戶人家的父親於十四年前過世,此後母親便與長女兩人同住。二○一一年夏天,母親不慎跌倒,導致右肩骨折。此後其右手便無法上舉,行動起來也不再俐落。與之前相比,給女兒換尿布要花上更多的時間,母親漸漸對照護感到力不從心。
母親此前曾因「女兒不喜歡」而不送她去日間照護機構,後來雖然嘗試著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但因為「不願給周圍的人添麻煩」、「由自己來照護女兒最合適」等想法較為強烈,母親最終不與任何人商量,堅持獨自一人照護長女。
然而,母親已不能像從前那般完美地做好照護工作,她為此深受打擊,漸漸失去自信。隨著體力的衰弱,且高血壓的老毛病又加重,母親對未來感到悲觀。「我已經無法再繼續照顧下去了。」母親陷入絕望無法自拔,最終釀成悲劇。
奈良地方法院宣布,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求刑為監禁五年),判決得到最終確定。
判決中,對母親「因固執己見的行為,藐視了長女的生命和人格」予以譴責,同時也如此敘述道:「被告在骨折後對照護失去信心,感到自身體力不支,對未來產生悲觀之情。受到憂鬱症的影響,被告在無助絕望之時卻未向周圍的人求助,最終導致悲劇的發生。事件緣由令人悲憫。」
拄著柺杖出庭的母親難掩自責之情,對陪審員如是說道:「我的心中充滿著悔恨。我是多麼可恨的母親啊。我在心中默默為我的孩子祈禱。」
又如大阪的殺害智力殘疾的長子案件。二○一五年三月,在大阪市內某住宅,該戶人家患有先天重度智力殘疾的長子(54歲)慘遭殺害,案發後,被害者的母親(80歲)因故意殺人嫌疑被逮捕。
據悉,被害者的父親於十多年前因失智症入住照護機構後,被害者一直與母親同住至今。
被害者吃飯、上廁所均無法自理,平時的生活起居都由母親獨自照顧。她向警方這般供述道:「我累了。如果我死了,兒子也無法繼續生活下去。趁現在還來得及,就讓我帶著孩子去天堂吧。」
九個月後,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一點半,該案的初次公審在大阪地方法院拉開帷幕。拘留中的被告人身穿灰色開襟毛衣及長褲,坐著輪椅,被獄警緩緩推入法庭。然而,她的樣子有些異常,眼神空洞,視線無法聚焦。
「哈──哈──」她痛苦地喘息著,連坐在旁聽席的我們都聽得清清楚楚。
負責為其辯護的男性律師走近其身旁,為被告人佩戴上助聽器。「聽得見嗎?」面對律師的詢問,她沉默不語。主審法官宣布開庭,獄警將輪椅上的被告人推至證人席前。
主審法官首先向被告人提問:「聽得見我說話嗎?」她默然。「您能說話嗎?」「您是不是聽不見?」無論法官如何詢問,被告人都沉默不語。「檢方和辯護律師需要確認被告人是否聽得見聲音、能否理解問話的涵義,因此暫時休庭。」
主審法官宣布暫時中止審理,被告人也隨即退庭。約十五分鐘後,庭審重新開始,然而卻不見被告人的身影。主審法官對此做了解釋:「由於被告人的健康狀況不佳,公審無法繼續。明天將再一次確認其健康狀況。」
突發事態令律師也感到始料未及,遂匆匆離開。一般在案件的初次公審中,檢方會做開場陳述、提供證據說明等,能夠清晰還原案件發生經過和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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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九點五十分,母親坐著輪椅入庭。呼吸聲較之前平穩不少,然而視線仍然無法聚焦。
「您的身體狀況如何?」面對主審法官的詢問,她依舊毫無反應。
「現階段無法確定被告人是否具有訴訟能力。」
主審法官取消了至判決為止的所有審判排程。案件審理中斷,並且原定所有的審判日期也不再作數,在日本的陪審員審判制度之下實屬罕見。
精神鑑定結果顯示,被告人不具備訴訟能力。因而地方法院決定,於二○一六年二月十日終止該案的公審程序。
雖然母親的症狀並不明確,但很可能是從案發前開始,身心就發生異常。審判重新開始的可能性很小,案件的詳細經過及給予世人的教訓再也無從得知。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年邁的母親在照顧重度殘疾的兒子過程中,漸漸陷入絕望,最終老母親孤獨無助地了結一切,誰也沒能夠拯救這對母子。
(本文摘自《無人知曉的房間:長期照護下,走投無路的家人的自白 》,寶瓶文化出版, 每日新聞大阪社會部採訪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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