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劉黎兒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21
Q:我是冠雄,今年55歲,妻子51歲,有個孩子大學明年畢業,已有預定的企業可以去,算是獨立了,我想離婚,先聲明不是因為有外遇,而是結婚25年之後,我覺得妻子早已不關心我,整個家裡都變成是她的家。她換家具、窗簾從來不跟我商量,我回家好像是家裡多餘不要的東西,看電視不能自己選台,妻子對我說的話也沒興趣,家裡沒有我可以待的地方,以前還有個小書房,現在也成了妻子做夏威夷拼布的專用房間。我想上網只能在餐桌上,但即使這樣,妻子好像也看不順眼,我知道她內心覺得餐桌就是吃飯或她整理廚房等用的空間;我很怕回家,即使沒加班也盡量晚點回家,簡直快抓狂了。現在孩子幾乎不在家,我覺得我離開這個家,才能活下去,想要離婚,但妻子認為我一定是外面有女人,或許也調查過,但她就是無法接受,我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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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凱特王
二月十四日是我與某人結婚的日期,不僅是情人節,也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時間走得比我們想像中快,花白了我們原本烏黑的髮絲,稍微弄皺了我們的眼角,原來,這就是十一年光陰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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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湯川久子
「我要要求一億日圓賠償金,我要叫那個外遇離家的男人賠償,讓他一輩子都活在痛苦中。」對這種情緒性表達恨意的諮詢者,我會這樣反問:「對你而言,勝訴的意義在哪?我能幫助你過得更幸福,但如果你只是想讓那些讓你痛苦的人痛苦,我幫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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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萬子綾, 黃淑君, 楊婷雅, 蔡麗瓊, 楊香容, 鄭惠文
人生下半場的理財依舊重要,除了穩定守成之外,也要懂得用法律保護財產,才可以在謹慎用錢與享受人生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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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黃柏威
回到古老經典裡的字句:「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創世記 2:18)再次細看,你會發現它說的是「單獨生活」不好,而非「單身」不好。這兩者的區分,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澄清自己對於親密關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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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黃柏威
「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創世記 2:18)古老的神話, 似乎深烙在人們心底,成了許多人一生的追求,追求愛、親密關係和一個適合自己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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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蔡穎卿
我們的組合只能算是非常平凡的配搭,因為知道自己的平凡,反而沒有錯過互相尊重的和諧。雖然三十年前,我們算不上郎才與女貌的天造,但三十年後,卻可以坦言我們是畚箕對掃帚的地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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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小虎文
人生危機就是轉機,外頭的世界即使支離破碎,每個人仍是自己內在的掌舵者。失婚、失業,又失去孩子的監護權,聽起來令人驚恐,但卻造就她更寬廣的路。大浪來襲,就乘浪上去看風景。王怡文的第二人生,40歲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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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陳業鑫 律師
居家工作與異地辦公屬於工作地點之變更,建議勞雇雙方以書面協議方式作為原有勞動契約之增補條款,以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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