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翁申霖
日前,衛福部全民健保會正式宣布明(2023)年度的健保費不漲了,但延宕已久的「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則是勢在必行,衛福部長薛瑞元證實,部分負擔新制原訂今年5月上路,因疫情嚴重而拖延,如今疫情往好的方向走,也將重啟上路的計畫,據悉,未來包括檢查費、藥費、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等全都會變貴,且漲幅最高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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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郭美懿
許多人面對長輩離世,悲痛情緒尚未平復,帳單卻一筆筆來,有時候為了方便,就直接從往生者戶頭取錢支用。但要當心此舉已經觸法,更可能因侵犯其他家人遺產繼承的權益而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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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呂秋遠
2022.11.22今周刊編按:藝人大S昨(21)日爆出向汪小菲追討500萬生活費,讓汪小菲在微博秀出家用明細怒轟「那個家四個億台幣,我買的,付了2.4億首付,每月100多萬房貸我付著」。大S回以高EQ聲明表示「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汪爸爸和張蘭女士也發自內心尊敬。至於離婚原因,我為了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並保證此生不出惡言,我也說到做到。」大S願紛爭就此停止。心疼大S的經紀人廖瑋琪忍不住回應,十年婚姻真的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針對網友質疑大S嘴裡說愛孩子,卻剛離婚就立馬結婚,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母親該做的事,廖瑋琪透露出大S前段婚姻狀態「如果這個人是你的浮木,載浮載沉在婚姻關係裡,快要溺斃死去的人還不緊緊抓住?」在汪小菲跟大S的爭議裡,我們能學到什麼呢?知名律師呂秋遠神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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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胡肇芳、郭美懿 整理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2021年宣布離婚後,雙方當時談好條件,汪小菲每月需付給大S生活費,不過,就在大S和具俊曄結婚後,就沒收到生活費,大S日前依據離婚協議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財產500多萬元,且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對此律師則表示,很多人看到名人離婚案件,以為離婚就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其實法律對贍養費的請求權相當嚴苛,只有「無過失」且「判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至於名人離婚常見贍養費、扶養費等條款,他們未必「陷入生活困難」,為何能拿到一大筆錢?律師解釋,這就屬於各自雙方的協議,為離婚附帶的條件,不能與一般案件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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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郭美懿
據內政部2022第2季全台房價所得比數據,台灣民眾平均不吃不喝9年多才能買房,房貸負擔率更高達39.62%,等於購屋者有4成收入都拿來繳房貸。房價居高不下,有網友便問若是中老年才買房,是不是乾脆把房子登記在小孩名下?對此,網路一片倒認為「有房才能真防老」,而財稅專家則以松山某知名家族爭產案為例,論述想「老有尊嚴」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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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翁申霖
今年6月發生在新竹的縱火8死人倫悲劇,堪稱今年度最令大眾震驚的社會案件。今年6月15日,新竹市東大路一間輪胎行深夜發生火警,縱火兇嫌竟是屋主次子,該男平時與家人相處就不睦,昨晚間疑似因洗碗細故與媽媽吵架,因此憤而縱火燒屋,造成4大4小共8死的悲劇,最年幼死者僅1歲。日前檢方偵查終結,認為嫌犯將20公升汽油潑灑在1樓,引燃後斷絕2樓家人逃生機會,縱火行為有導致屋內家人於死地的直接故意,已向 法院 求處嫌犯死刑。(原文看載於2022/06/16,更新時間為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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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在筆者經手過的遺產訴訟案件中,時常遇到「借名登記」的爭議!常見的是:父母親買的房子,卻登記在某一個孩子名下!或是,孩子借父母親的銀行帳戶使用!甚至借用父母的名義開公司!也有遇過,數名股東合資買房,登記在某一位股東名下,但出名登記的股東過世之後,繼承人不承認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因此打官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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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阿公愛金孫,想跳過兒子,直接讓孫子繼承可行嗎?資深地政士分享一個近期案例,一名阿嬤過世了,阿公想把阿嬤的遺產跳過兒子,讓孫子獨得,並由孫子取得阿嬤名下所有不動產,剩下的少許現金,再讓姑姑們均分,但這樣的想法依照《民法》,根本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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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5
鄭策允律師、郭美懿整理
披上婚紗,父親牽著我的手帶我走上紅毯,當下的幸福時刻原來那麼短暫…沒日沒夜地忙碌於工作,終於週末找出時間回家探望父親,我忙進忙出準備著豐盛的晚餐,看向兩位哥哥,一個打電動、一個看電視,跟小時候一樣從來都不幫忙,而哥哥的小孩們把客廳弄得像戰場一樣。我端出熱騰騰的佳餚,看著家人吃的津津有味正感到心滿意足時,爸爸說:「妹妹啊!妳現在已經結婚變成夫家的人,小孩未來也都跟人家的姓,反正爸爸也有給妳一筆嫁妝,哥哥們的事業發展不好,爸爸想把財產全部留給我們家的子孫,讓他們過比較好的日子」。「我給妳100萬,就當作未來外孫的紅包,妳先簽一個拋棄繼承的書面,這樣好不好」我看著家人們,哈哈大笑,笑到眼淚都流出來了…眼淚的背後是開心,或是終於明白自己要的原來是愛,並不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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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林暐鈞
「我等這機會已41年6個月又24天,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也是對的事,對的人要去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祁家威是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的男同志,1986年請求公證結婚,並提出同性婚姻法制化請願,但皆遭到慘痛的拒絕,逼得他堅定走向爭取婚姻平權的道路,站在高處搖著彩虹旗幟,直到革命成功的那天。2017年5月24日,司 法院 公布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且兩年後若未修法完成,同性伴侶將直接適用現行民法加以保障同性婚姻的自由平等。「當釋憲文通過、保障同性婚姻權益後,我當場變成一隻鳥,因為這個心情是雀躍萬分,伴侶也等著我,叫我早點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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