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億房產給獨子,老父摔癱討嘸一毛錢!財稅專家:防子女不孝這樣做,保全資產「老有尊嚴」

50億房產給獨子,老父摔癱討嘸一毛錢!財稅專家:防子女不孝這樣做,保全資產「老有尊嚴」

據內政部2022第2季全台房價所得比數據,台灣民眾平均不吃不喝9年多才能買房,房貸負擔率更高達39.62%,等於購屋者有4成收入都拿來繳房貸。房價居高不下,有網友便問若是中老年才買房,是不是乾脆把房子登記在小孩名下?對此,網路一片倒認為「有房才能真防老」,而財稅專家則以松山某知名家族爭產案為例,論述想「老有尊嚴」應該怎麼做。

 

近期房市景氣走弱,房價卻仍高居不下,內政部日前公布2022第2季全台房價所得比為9.69倍,民眾平均不吃不喝逾9年才能買到房子;而房貸負擔率達39.62%,等於購屋者有4成收入都拿來繳房貸,讓年輕人直呼買房大不易。

 

但如果年過半百才買房,那麼房子到底該買自己的名字,還是乾脆登記小孩名下?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詢問,如果是60~70年代的年紀(1960至1979年出生,約43~62歲)買房,那麼房子該登記在自己或子女名下比較好?

 

多數網友都認為,養兒已經不能防老,「養房才真的防老,兒女終究是別人的先生或妻子」、「別奢望小孩長大會養你,靠自己才有安全感」、「自己買的東西掛別人名下幹嘛」、「想不開再給小孩」。

 

尤其國人平均壽命不斷延長,房子買在自己名下是一種保障,即使將來孩子不願或無力奉養,把房子賣了還能換取一筆資金養老,「等老了,身邊有錢,才有講話的份」。更有人直指,在生命結束、孩子繼承之前,「妳不會被趕來趕去,活著也有尊嚴,講難聽一點就是,小孩看在妳還有錢的份上,不會對你有太大的改變。」

 

也有網友以過來人經驗提出建議,表示可買在自己名下,同時請律師立好遺囑,也會提前告知孩子如何分配,但仍保有隨時更改遺囑的權利。也有人提醒,若想要買在孩子名下,也可以辦理房產信託,沒有父母簽字,孩子就動不了。不過也有網友不認同:「用錢和房子綁架孩子孝順父母,是最差的做法,也不是真心的」。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連盛指出,站在資產保全的角度,「你想不想老有尊嚴?」他坦言,生前贈與或直接將房產登記孩子名下,的確存在「子女不孝」風險。

 

洪連盛舉例,過去松山某大家族曾爆出爭產,育有5女1子的老先生重男輕女,將50億資產全過戶給獨子,只要求兒子每月給30萬元孝養金。想不到老先生摔傷成植物人之後,兒子就停止支付,醫藥費全推給姊姊負擔。事後女兒代父告上法院,纏訟多年卻只「贏一半」,「兒子要付之前累積的1000多萬孝養費,每月30萬也要繼續付,但50億拿不回來。」

 

至於從稅務角度來看,如果直接將房子買在兒女名下,也要考慮金流問題,如果無法證明子女有能力買房,恐會被課徵贈與稅。相反的,若是將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將來百年後由子女繼承,只需繳納遺產稅,而免徵土地增值稅。

 

另外,2022年元旦開始,遺產稅免稅額已調整為133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配偶扣除額493萬元,還有各項扣除額與免稅額。換句話說,單身者的遺產總額低於1456萬元,有配偶者的遺產總額低於1949萬元,就不用煩惱遺產稅的問題。

 

如果還是希望把房子預先留給孩子,也可以透過不動產「自益信託」,以自己(父母)為受託人,子女為房屋的委託人與受益人。此時受託人是房屋所有權人,能全權管理處分房產;辦理信託後房子會被註記為信託財產,可防止子女拿房子去辦貸款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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