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6
郭美懿
一場細故爭執竟演變為人倫悲劇!新竹市一間輪胎行昨(6/15)日深夜遭人縱火,而縱火兇嫌竟是屋主次子。據鄰居表示,陳姓屋主二兒子疑因都更分家產問題,長期與家人感情不睦,昨晚疑因洗碗細故與母親爭執,一時氣憤下竟縱火燒屋,造成一家三代共8人命喪火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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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1
好險網/李瑞瑾
保單具有人身保障功能,因此在課稅上有免稅優惠,但相對地,民眾想要透過保單節稅、傳承資產,也需注意不少眉角,規劃保單會涉及的稅務問題,包含遺產稅、贈與稅、所得稅及最低負稅制,以下整理常見的8種課稅情況,規劃時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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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好險網/王永才
編按:許多夫妻婚後會將收入集中管理,但萬一負責管錢的一方遭遇不幸,恐怕會衍生 財產 分配問題!安侯建業(KMPG)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日前分享案例,表示一名丈夫因為愛老婆,而將 財產 都擺在太太名下,未料妻子因病驟逝,辛苦賺來的錢全變成太太遺產,只能跟岳父、岳母均分。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這位先生對賺錢很有一套,因為知道太太娘家財務上並不優渥,為了讓她過安定生活,所以將歷年賺來的錢都轉移到妻子名下。兩人婚姻生活甜蜜,但多年來膝下無子,沒想到太太卻突然身患重病,短短3個月就離世。由於夫妻倆沒有子女,太太名下資產雖是丈夫多年辛苦打拼而來,依法規卻只能拿到兩人 財產 的一半,另一半資產變成由岳父岳母繼承,形成爭議。後來經雙方協調,丈夫提出夫妻剩餘 財產 差額分配請求權,得以取回夫妻 財產 差額的一半,再與岳父母共同分配剩餘的遺產。這個案例彰顯夫妻間應該提早做財務規劃或設置遺囑信託,千萬別因年紀輕而搪塞推遲,造成憾事重演。但究竟什麼是「夫妻剩餘 財產 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大多數的 財產 都在亡者名下,未亡人拿得到 財產 嗎?還可以怎麼節省遺產稅?(原文刊登於2019/2/18,更新時間為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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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好險網編輯團隊
人的一生都在尋找「愛」與「認同」,這種現象在兒時最明顯,早年雖然有「重男輕女」的傳統問題,女孩子總是矮人一截。到了現代,這項問題雖然不再這麼嚴重,但在一般正常的家庭倫理關係中,父母一定有偏心的時候。但不被重視的孩子最後可能還得扛起家計,甚至與父母、兄弟姊妹對簿公堂,爭奪家產,如果不趁現在開始做好心理及經濟上的準備,那就等待分家官司打贏得那天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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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吳欣龍
現在稅捐稽徵機關都是用電腦查緝逃漏稅捐,不是用人工監看側查,都是由自動程式在跑,只要符合條件會跳出異常立即列單出來,再交由專門的稅務人員來處理。在AI電腦化的今天,雖然非十全十美,但是還滿管用的,若是應稅所得而圖謀避稅,都不是聰明的作法,所以千萬不要小看現在稅捐稽徵機關稅務人員們的查稅方法和手段。依據執業多年和報導整理出現行稅捐稽徵機關必定進行稅務調查的重點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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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樂透人生─吳家揚
買保險為心愛的人留下經濟保障,作為愛的傳遞,這是許多人購買保險的動機。而當這一天來臨時,繼承遺產的人,在處理保單所產生的遺產稅時,如何處理到最完善,有許多事項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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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我希望,如果有一天我先離開了,我留下來的錢,可以好好用在我的孩子身上!」螢幕前的林小姐,很堅定的告訴我她的需求。因應疫情要減少人與人之間的實體接觸,因此,本所這兩年來都有用視訊的方式協助客戶做線上的法律諮詢。林小姐是位事業有成的女士,在疫情前,她也常常兩岸三地當空中飛人飛來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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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2
Q:我是麗華,今年58歲,老公62歲,結婚34年,跟我86歲媽媽同住娘家,養有2隻愛貓。他算是蠻高薪的公務員,我是百貨公司的兼職店員,有33歲兒子跟31歲女兒,都已經獨立。我的苦惱是老公偶而不給生活費,至今仍靠我媽給錢來貼補,我覺得這樣的老公,實在太不可靠了,很想離婚。但我媽說:「就當多養一隻貓,他也不費事,不要輕言分手,妳就忍耐一下!」但我實在不想忍耐,想離婚讓老公把退休金給我、去買個房子收租。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就過世了,媽媽撫養我們姊弟,還有房子收租,一直過著豐裕生活,我也想跟她一樣,才能確保老後,不知道要怎樣才能做到?我老公常藉口不給生活費,像兒子讀大學時,費用較高,老公付了學雜住宿費,就說吃緊而不給3萬元生活費。當時我跟還在世的公公訴苦,老人家才補貼家用一陣子。結婚以來,老公大概就是給這數字,這兩年物價漲了,才多給5千元,但有時生活費戶頭還是領不到錢,得靠媽媽支應。甚至女兒讀大學時,老公不出學雜費,是我媽媽拿出來的!我不知道老公薪水到底多少?但似乎很高,2、3年後的退休金也不少,他還常拿錢回去孝順父母。我們住的房子是我媽的,一直不必付房租,水電也是媽媽付;娘家對外有婚喪喜慶時,老公還大模大樣以我先生身分出席,但我內心覺得這種不常給生活費的老公,怎能當我丈夫?或許因為是相親結婚,即使一起生活了34年,我覺得分手也不足惜!當然老公也會抱怨,說自己在家「連貓都不如」,在我心中「自己排第1,其次是媽媽、貓,然後是兒女,他才排第5。」但我覺得這是他咎由自取。雖然媽媽反對我離婚,但若能藉此固定拿到生活費就算了,不成的話,還是想離婚,一次拿到大筆錢來買房收租,才會比較划算;否則等我更老些,即使買房也還不了貸款。所以我是否直接訴請離婚較好?透過律師來爭取較多 財產 ,有錢勝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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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樂透人生─吳家揚
編按:作者吳家揚去年遭逢喪親之痛,在處理親人後事的過程中,發現除了精神上的哀悼,還有現實面的喪葬、除戶、遺產申報、繼承等繁雜事宜需要處理。作者以親身經歷分享經驗、為讀者解惑,讓大家在傷痛中少點慌亂與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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