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怨丈夫少給家用,密謀離婚榨乾他的退休金!老公「待遇不如貓」,怎願把錢全交給妳享福?

她怨丈夫少給家用,密謀離婚榨乾他的退休金!老公「待遇不如貓」,怎願把錢全交給妳享福?

Q:我是麗華,今年58歲,老公62歲,結婚34年,跟我86歲媽媽同住娘家,養有2隻愛貓。他算是蠻高薪的公務員,我是百貨公司的兼職店員,有33歲兒子跟31歲女兒,都已經獨立。

我的苦惱是老公偶而不給生活費,至今仍靠我媽給錢來貼補,我覺得這樣的老公,實在太不可靠了,很想離婚。但我媽說:「就當多養一隻貓,他也不費事,不要輕言分手,妳就忍耐一下!」

但我實在不想忍耐,想離婚讓老公把退休金給我、去買個房子收租。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就過世了,媽媽撫養我們姊弟,還有房子收租,一直過著豐裕生活,我也想跟她一樣,才能確保老後,不知道要怎樣才能做到?

我老公常藉口不給生活費,像兒子讀大學時,費用較高,老公付了學雜住宿費,就說吃緊而不給3萬元生活費。當時我跟還在世的公公訴苦,老人家才補貼家用一陣子。

結婚以來,老公大概就是給這數字,這兩年物價漲了,才多給5千元,但有時生活費戶頭還是領不到錢,得靠媽媽支應。甚至女兒讀大學時,老公不出學雜費,是我媽媽拿出來的!我不知道老公薪水到底多少?但似乎很高,2、3年後的退休金也不少,他還常拿錢回去孝順父母。

我們住的房子是我媽的,一直不必付房租,水電也是媽媽付;娘家對外有婚喪喜慶時,老公還大模大樣以我先生身分出席,但我內心覺得這種不常給生活費的老公,怎能當我丈夫?或許因為是相親結婚,即使一起生活了34年,我覺得分手也不足惜!

當然老公也會抱怨,說自己在家「連貓都不如」,在我心中「自己排第1,其次是媽媽、貓,然後是兒女,他才排第5。」但我覺得這是他咎由自取。

雖然媽媽反對我離婚,但若能藉此固定拿到生活費就算了,不成的話,還是想離婚,一次拿到大筆錢來買房收租,才會比較划算;否則等我更老些,即使買房也還不了貸款。所以我是否直接訴請離婚較好?透過律師來爭取較多財產,有錢勝於一切!

 

A:看起來妳先生早就開始背離妳跟媽媽的家了,才會有時不給生活費。他的確也很可憐,不被妳們母女當人對待,只是對外顯示「這個家有男人,還能應對各種場面!」

 

妳看來非常依賴母親,不僅經濟上靠媽媽給錢,人生進展也是媽媽幫妳決定,就算相親結婚,但也結婚34年,應該有機會想想自己的人生及跟伴侶生活。看來妳一直沒思考,沒錢就跟母親或公公伸手要,跟結婚前沒兩樣,說是天真也好,其實就是長不大的孩子!

 

妳說想學媽媽,但妳媽是獨力奮鬥打拼才累積相當資產,妳則從未吃苦、為生活努力過,很難跟妳媽一樣。就算有房子收租,那也需要相當的管理能力,不是想錢進來,錢就會進來的!

 

用錢衡量婚姻,哪能換真心?

 

我感覺妳和先生之間只有金錢關係,他有時不給生活費,就覺得他不是人,不把他當人對待。

 

但婚姻真是用錢就能計算嗎?妳真的因為偶而拿不到錢,就氣到要離婚嗎?離婚是結束婚姻生活,可以只用划算不划算來衡量嗎?

 

你想離婚,好跟先生拿錢,那也必須對他的收入、存款或將來退休金形式有所了解,才可能爭取。妳對先生長年不關心,想爭取贍養費恐怕很難;即使離婚,也只能看他願意分給妳多少。況且他自覺連貓都不如,怎麼會想把錢全交給妳來享福?

 

妳要生活費或退休金,到底是想持續婚姻還是真想離婚?最根本的選擇到底是哪個,連妳自己都搞不清。離婚拿錢不簡單,尤其是一大筆錢,如果拿不到錢,妳是否還想離婚?看來也不是!

 

他才是受害者,該珍惜好好挽回

 

34年來丈夫一直遭妳藐視,其實是一個受害者,他不被當人對待,在家地位最低,即使如此,他基本上還在支付生活費,就算偶而不支付,也是覺得自己付得夠了吧!

 

他樂於扮演丈夫角色,出席妳娘家的交際場面,表示他還不討厭從未吃過苦而開口只要錢的妳,否則以他條件,他早就可以離開妳跟妳媽的家!

 

妳該好好珍惜這樣的老公,先試圖與他親近、以禮對待,畢竟他為了妳及這個家付出34年。妳母親年事已高,無法永遠讓妳當小孩,而且人只有成長、有自己想法,才有真正的人生樂趣!

 

如果妳跟老公怎樣都難修復,再來準備離婚吧!妳媽不要妳離婚,表示她還是有智慧,知道超依賴又只想享福的妳,一個人是無法過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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