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6
Mumu
以前我爸常常對我講的話就是:「能省則省」、「需要用這麼好嗎?」、「這都是錢」,長大後,被窮養的許多後遺症開始慢慢出現,即便經濟並不窘迫,也很難改變原生家庭的 消費 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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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郭美懿整理
現代人追求速度與效率,「無人超商」、「機器自助結帳」等應用越見廣泛,就是想讓民眾節省排隊結帳的等待時間。然而在荷蘭,卻有一家連鎖超市Jumbo反其道而行,不但設立「聊天結帳」櫃檯,更堂皇擺上「不是趕時間而是想聊天」的標語,讓顧客想跟店員聊多久就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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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4
謝玠揚
編按:煮蟹肉棒時,外包裝塑膠套到底要不要先拆掉呢?一派說法認為塑膠套加熱會溶出有毒物質,卻也有人認為耐熱材質的塑膠套可以使蟹肉棒不會散開,保存鮮味?有名火鍋店老闆上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說,經營火鍋店5、6年都是把蟹肉棒連塑膠套一起放入火鍋內烹調,有客人使用外送平台點餐,以「吃到塑化劑」為由客訴,最終免單讓自己賠了170元,「整個吃完了,我也沒看見你死掉?」這位火鍋店老闆秀出照片,該客人以「蟹肉棒塑膠沒拆,火鍋那麼燙,整鍋都塑化劑不敢吃了」,並附上照片傳至外送平台進行客訴,而該平台也移除被反映的餐點,等於免單不用付錢。老闆認為,蟹肉棒拆開就會整個散掉,火鍋本來就很燙「 消費 者騙吃騙喝道行那麼高,熊貓還能退錢170元」,「要拆不拆是店家的事情,這樣子就會吃死人嗎?最後還不是把火鍋吃掉了?」不過,不少網友想法則是和老闆不太一樣,「有爭議就不要用蟹肉棒當食材比較好」、「沒拆過包裝,不代表就沒問題,少量塑化劑的確不會致死,但不好的東西就別讓客人吃下肚了」。「塑膠套本來就要拆,沒人一起丟下去煮的」、「如果我吃到蟹肉棒塑膠套沒拆,也會給負評」。食藥署曾在「食用玩家-食藥署」臉書粉絲團解釋,蟹肉棒塑膠套這個難以破解的鄉野傳說,常常都是五五波沒有結論讓人困擾,但建議還是不要嫌麻煩動手拆掉,因為塑膠材質不建議置於長時間高溫烹煮的環境!食藥署表示,嚴格來說,塑膠是一種高分子聚合物,有許多種塑膠材料,同時耐熱溫度會是一個範圍而非固定值,譬如:聚氯乙烯(PVC,耐熱60~80度)、高密度聚乙烯(HDPE,耐熱90~110度)、聚丙烯(PP,耐熱100~140度)、聚碳酸酯(PC,耐熱120~130度)等等材質,各種塑膠材質有其耐受溫度的範圍。由於塑膠類材質於高溫下的結構相對較不安定,並不建議長時間置於高溫烹煮的環境,建議料理前拆掉塑膠套是最保險的做法。(原文刊載於2020/1/8,更新時間為202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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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郭勝, 林上仁
傳統存股,需要10年、20年,甚至更的長時間才能看到成果,有什麼方式,比存股累積資產的速度更快,更有效率?答案是:「存飆股」。對於資金有限、不想花20、30年慢慢累積資產的人來說,藉由調整投資策略、買進波動較大、產業趨勢向上的好標的,遇大波段動輒賺進翻倍的獲利行情,這就是「存飆股」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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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翁申霖 整理
還記得2019年12月一名在竹科工作的退休勞工,月領4萬9561元,3年來穩坐「勞保年金王」,如今這個響噹噹的名號換人當了!據悉,一名高齡83歲的勞工,一個月竟然能領多達5萬2035元的勞保年金,成為新的「勞保年金王」,也是全台唯一一名勞保年金月領超過5萬的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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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陳重銘
編按:當過長達5年流浪教師的「不敗(buy)教主」陳重銘,曾經靠著微薄的薪水收入,加上利用下班時間拚命兼差賺錢,不但要付房租,還要養育3個小孩。如今透過股利,每年可以從股市中提款數百萬元,不僅不用擔心公務員的年金改革,還可以早早退休享受人生。 你是否曾懷疑過:這樣的「故事」,似乎只能發生在別人身上?然而,從一開始沒錢買股票、存3個月才能買進1張股票,到現在財務自由,陳重銘靠著自身努力實現目標。只要下定決心、用對方法,你也可以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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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莊雅珍
年輕時選擇租房這個較容易走的路,是先甘後苦,而且這條路就像捕蟲草一樣,掉進去就爬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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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莊雅珍
我因為退休後沒有月退俸,而且上班時期,公司易主,經過幾次裁員動盪,我大概在四十歲就積極布局被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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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莊雅珍
這個世代,多數大學畢業生很難達到「五子登科」的目標,有些人甚至可能犧牲健康,或永遠無法達到,孤老一生,如果這時父母給予「遊輪式理財法」的協助,人生就可以像我們那個世代一樣按部就班的實踐……經濟安排好,結婚生子這些人生大事,就不會受到貧窮的耽誤,子女的人生Keep going,做父母的才不會憂慮,這就是我說的「子女好,父母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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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呂秋遠
律師您好,想詢問父親在我們唸書時期就開始好賭,總共輸了大概有8-9千萬,賣房賣地,真的是散盡家財。後來媽媽因為要把他的債務分割,辦理離婚,中間已經有多次請我們小孩借貸,他自己還錢,但後來也是我們自己還,已經數不清幾次了。現在他在經營賭場也有10多年了,總之就是陸陸續續,欠錢找我們要錢,再保證下次不會了,我們已經聽到麻痹。因為他有糖尿病,身體不是很好,媽媽擔心他拖累孩子,都會帶他去看醫生(已經沒有婚姻關係)。對了,忘了說他也有一個小三,目前同居中,從年輕時候就外遇不斷,傷了媽媽的心。我也不懂,媽媽為什麼還是願意幫著他。我這次是想請教律師,我們能夠拋棄或是在法律上必須負責扶養最低金額是多少?包括他的就醫需求等等。他真的是我們家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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