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1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95
Q:我是勝雄,今年49歲,老婆47歲,結婚16年,育有15、11歲女兒。我想離婚,老婆竟索價1千萬元,我又不是藝人,怎麼需要付這麼多錢?如果只是分居是否可以少付些?怎樣才能解決當前窘境?老婆最近不斷吵說沒錢家用跟支付女兒的各種課外費,我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話題,我覺得受不了,也已分居3個月,我也有其他理由想離婚,卻被老婆索要千萬,簡直太不合理了!我雖然在科技業,但又不是超高年薪,我不想付那麼多錢!我們原本住在老家,婚後還花大錢重建,但結婚以來,老婆跟我媽就不合,我媽尤其對她沒生男孩很不滿。2年多前,兩人又為女兒的教育問題爭執,老婆說她忍無可忍,一家4口只好搬出來租房子住。雖然老婆也上班,但我還要維持老家支出及媽媽生活費,才讓妻女家用吃緊。因為跟老婆吵得厲害,又看我媽一個人可憐,3個月前我搬回老家住,晚上就到附近酒店玩,現在跟一位34歲酒店A女交往,如果能離婚,我就想跟她結婚,在老家開始新人生。但老婆說我是外遇,除了要分配婚後財產、子女養育費,還應該付她精神補償費,至少1千萬元才行!我非常生氣,因為婚姻破裂就是從她跟我媽不合、搬離老家開始,她對這點毫無自覺。而且她身體弱,多年前就不再有像樣的肉體關係,夫妻對話也非常有限,我長年都是「老婆缺席」狀態,才會被A女吸引。我不是外遇在先,而是老婆先跟我媽分居,我跟老婆分居後才認識A女的,這樣也算外遇嗎?至於養育費,我知道即使離婚也該支付,但2個女兒從以前就站在媽媽那邊,當然這跟我媽重男輕女也有關,最可惡是她們也仇視我,還跟蹤拍了許多我跟A女的照片給老婆當證據,這樣的女兒,我還需要養育她們嗎?我在想是否分居就好,只要老婆不干涉我跟A女;但即使分居,老婆也要求每月4萬元生活費以及女兒到大學畢業的學費,我是否有辦法可以少付些?訴諸法律會對我有利嗎?因為都是她搞婆媳不和才會走到這一步,難道她沒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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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王不煩
我深知,每一位媽媽多一個賺錢的門路,每一個家庭就多一分生機。因此,我從未停止過對更有愛的商業模式的探索。對於媽媽這個群體, 我傾盡所學試圖尋找適合她們的賺錢模式,用她們能夠聽得懂的話語, 用她們能夠學得會的方式教給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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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雪雯
目前可用於退休規劃、比較常見的「不動產+ 信託」的業務組合,共有「賣房養老+ 安養信託」、「以房養老+ 安養信託」及「留房養老+ 安養信託」3種。以下我想先為大家簡單介紹不動產信託的定義及架構,並分析一下「賣房養老」、「以房養老」及「留房養老」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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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唐婧
我們常常以為,「控制」應該是強硬的、粗暴的,然而,原生家庭中有一種控制模式非常獨特,甚至讓人難以覺察,但其威力卻毫不遜色,它就是「軟控制」─父母(或撫養者)用溫柔、充滿愛的方式對孩子進行控制,孩子如果不服從,就會深受內疚的折磨。很多時候,甚至孩子自己也認同了父母的控制,即使非常痛苦,也會勉強自己去實現父母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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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
兄弟如手足,弟弟沒地方住,搬來和自己住,不收弟弟房租,一切很合理。不過,少了一動作,可能就會被課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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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翁申霖 整理
有錢人的生活是如何?每天穿名牌衣、拿精品包,還是吃一餐萬元起跳的大餐?不少人想像富人的生活就是在食衣住行上有奢靡的開銷,但事實上真是如此嗎?其實,有錢人想的和你不一樣!前日本國稅局官員道出他在第一線的種種觀察,並點出窮與富的最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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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李寧子(栗子拿鐵)
我屬於比較幸運的小孩,出生在中產家庭,從小到大沒怎麼為錢煩惱過,也有機會出國讀書,看看這個世界,體驗不同的文化。但同時,和大部分國內長大的小孩一樣,我也並沒有接受過太多關於金錢方面的教育。小時候爸媽會告訴我:錢的事情你不用管,你的任務就是好好學習,考個好學校,找份好工作,你就會賺到錢,擁有好生活,至少是安穩的生活。於是,認真學習、努力工作就能賺到錢,便是我對於金錢的全部認識。我從來沒想過為什麼要這麼做,也從沒有人告訴過我什麼是投資,對財富的概念也並不明確。我理解的 收入 ,就是直接和薪水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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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郭美懿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財產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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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趙閎毅
減緩及改善老年聽力障礙,可以讓長者與外界溝通順暢,提升其人身安全以外,也能有效降低罹患憂鬱症、失智症或失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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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郭美懿整理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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