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嫌沒男孫,妻不忍了搬出老家「婚姻破裂都太太錯」…他不認外遇想離婚,作家打臉:法官不會挺

母嫌沒男孫,妻不忍了搬出老家「婚姻破裂都太太錯」…他不認外遇想離婚,作家打臉:法官不會挺

Q:我是勝雄,今年49歲,老婆47歲,結婚16年,育有15、11歲女兒。我想離婚,老婆竟索價1千萬元,我又不是藝人,怎麼需要付這麼多錢?如果只是分居是否可以少付些?怎樣才能解決當前窘境?

老婆最近不斷吵說沒錢家用跟支付女兒的各種課外費,我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話題,我覺得受不了,也已分居3個月,我也有其他理由想離婚,卻被老婆索要千萬,簡直太不合理了!我雖然在科技業,但又不是超高年薪,我不想付那麼多錢!

我們原本住在老家,婚後還花大錢重建,但結婚以來,老婆跟我媽就不合,我媽尤其對她沒生男孩很不滿。2年多前,兩人又為女兒的教育問題爭執,老婆說她忍無可忍,一家4口只好搬出來租房子住。雖然老婆也上班,但我還要維持老家支出及媽媽生活費,才讓妻女家用吃緊。

因為跟老婆吵得厲害,又看我媽一個人可憐,3個月前我搬回老家住,晚上就到附近酒店玩,現在跟一位34歲酒店A女交往,如果能離婚,我就想跟她結婚,在老家開始新人生。但老婆說我是外遇,除了要分配婚後財產、子女養育費,還應該付她精神補償費,至少1千萬元才行!

我非常生氣,因為婚姻破裂就是從她跟我媽不合、搬離老家開始,她對這點毫無自覺。而且她身體弱,多年前就不再有像樣的肉體關係,夫妻對話也非常有限,我長年都是「老婆缺席」狀態,才會被A女吸引。

我不是外遇在先,而是老婆先跟我媽分居,我跟老婆分居後才認識A女的,這樣也算外遇嗎?

至於養育費,我知道即使離婚也該支付,但2個女兒從以前就站在媽媽那邊,當然這跟我媽重男輕女也有關,最可惡是她們也仇視我,還跟蹤拍了許多我跟A女的照片給老婆當證據,這樣的女兒,我還需要養育她們嗎?

我在想是否分居就好,只要老婆不干涉我跟A女;但即使分居,老婆也要求每月4萬元生活費以及女兒到大學畢業的學費,我是否有辦法可以少付些?訴諸法律會對我有利嗎?因為都是她搞婆媳不和才會走到這一步,難道她沒責任嗎?

 

A:勝雄好,我覺得你好像活在一個事不關己的世界,老問題沒解決,自己就製造新問題,不僅讓妻女3人不幸,眼看又要讓其他女人不幸,但這些你都無感吧!

 

你想離婚,都是因為妻子搞婆媳問題,好像自己完全無關,但妻女、媽媽是你最親愛的人,你應該好好來協調,讓雙方關係不會惡化,應該矯正母親重男輕女概念。我想你妻子也忍耐多年,自己被說沒生男孩就認了,但你母親歧視、否定你女兒存在,當然會造成她們的痛苦,才會忍無可忍搬出來。

 

你若不想搬出來,就該跟母親說清楚,讓她面對時代改變、跟孫女好好相處,畢竟老人家也是看著孫女出生長大的,應該有點基本的人性與感情!但你不溝通,放任母親欺負妻女,你太太也是因此才跟你沒話講,對她或對女兒們而言,你跟你媽沒兩樣,搬出來的原因大半在你,你才是真的不自覺!

 

你還沒解決家裡的問題、也沒離婚,又搞上別的女人,這當然是外遇。就算你不是超高年薪,薪資應該也不錯,才有餘裕養2個家,又常去泡酒店、追求年輕妹。

 

 

你妻子說要1千萬元,應該包括婚後財產分配及女兒養育費,這很合理;你們婚後共創的財產,包括重建的老家等,依照法律,她都有資格分享一半。就算只是分居,現在物價這麼貴,你老婆要求4萬元的分擔額,以你的收入而言,應該也不過分。

 

你最大問題是想的太美了,幻想跟A女在一起就會變好,幻想A女會跟母親相處愉快…但不會這麼如意吧!你母親大概更歧視A女出身吧!而你還是不理解問題出在哪吧?

 

你女兒會跟拍你的外遇照,雖是站在媽媽那邊,但基本上也是想警告你不要輕易破壞家庭!只是你太太已不抱期待,才會開出還算合理的價碼,而非你真正付不起的天價。你若想離婚,只好多付點錢;訴諸法律,對你不會有利,法律上直接破壞家庭的人是你,你的妻女才是長年忍耐的人,開始想想別人的立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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