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李怡爆遺產糾紛!離世前3個月結婚、女兒告她詐欺…遺孀泣:遺憾沒留下遺囑「他來台是想共度餘生」

作家李怡爆遺產糾紛!離世前3個月結婚、女兒告她詐欺…遺孀泣:遺憾沒留下遺囑「他來台是想共度餘生」

▲邱近思去年以遺孀身份出版《我與李怡》一書。(圖/翻攝邱近思臉書)

知名香港作家李怡2022年10月在台過世,遺孀邱近思去(2024)年出版《我與李怡:歷史洪流下的愛情故事》,曝光她與李怡早在2022年6月登記結婚。而李怡的2名女兒卻跨海提告,指控邱近思謀奪遺產,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

邱近思今(1/20)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李怡女兒說法不實,「他來台灣,是他的自由選擇,希望和我共度餘生。」兩人婚姻合乎法律規定,李怡女兒指她盜領李怡遺產也屬誤會,她已匯回所有領出存款,「先生遺產至今全在他名下,並未短少。」邱近思感嘆,若先生知道女兒會以法律應對所有事情,「他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更早去寫遺囑。」

 

據《鏡週刊》報導,本名李秉堯的李怡因躲避香港《國安法》,於2021年移居來台,隔年卻染疫病逝。擁有加拿大籍的李怡在香港、加國留下逾3000萬元現金存款,加國法院裁定李的女兒李小蕾及李小蓓為遺囑執行人,邱近思則以遺孀身份主張擁有李怡的著作權與繼承權,爭產官司在台、港、加3地同時開打。

 

報導指出,李怡2名女兒與邱近思的這起官司中,有3大爭執點:

 

1、李怡在港、加遺產,是否依遺囑全由女兒繼承;

2、著作權歸屬;

3、李怡是否授權邱近思代筆回憶錄,並籌劃出版李怡著作全集及募款。

 

李怡女兒也認為,父親過世前3個月才突然與邱近思登記結婚啟人疑竇,特別是結婚證書上李怡雖親筆寫下加拿大地址,但簽章處筆跡卻有出入,質疑李怡是否出於自由意識與邱近思結婚?

 

對此,邱近思今(1/20)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上述指控皆非事實。她強調,1984年受李怡邀請加入《九十年代》雜誌,先後共事14年。由於同事瞭解深刻,的確曾在共事初期發生戀情,但因為不想破壞他家庭而分手,之後為他處理一切在台事務,主要與文稿有關。

 

▲香港作家李怡(中)與2位女兒感情深厚,不料身後卻爆出爭產風波。(圖/翻攝李怡臉書)

 

他來台灣,是希望和我共度餘生

 

直到2008年李怡前妻過世,隔年兩人才又慢慢走在一起。她也對於李怡女兒說法一一反擊,包括李怡2021年因COVID加拿大實施入境限制,只好來台灣;但其實李怡具加國公民身分,只需隔離14天即可,沒有入境問題。「他來台灣,是他的自由選擇,希望和我共度餘生。」

 

有關媒體報導女兒質疑他們婚姻的合法性,邱近思則指出,結婚當天他們一起去大安戶政事務所,提交所有文件並在戶政人員面前分別在「結婚登記申請書」上簽名。除了拍婚照,還換了配偶欄有他名字的身份證;證明婚姻最重要的戶籍謄本,也登載了他們的結婚資料。

 

「如果不是他的自由意識,沒有人能強迫他做這些事。」邱近思回憶,當日李怡還說很久沒穿西裝,要邱近思為他挑一條領帶,「那天是非常開心的。」

 

邱近思坦言,李怡來台之後,舉凡申請外傭等事宜都由她處理,再由李怡簽名,因此結婚書約也是如此處理。原本她想另買新的書約重寫,但李怡發現該欄目寫明「簽名或蓋章」,因此親自蓋章;且書約上方的「李秉堯與邱近思合意結婚…」,李秉堯3字由他親寫,同一文件上也有親筆簽名及寫下地址,真實性及意願不容造假。

 

夫病重囑取錢支用,不想做最壞打算才沒提領

 

邱近思強調,他們婚後經濟各自獨立,直到李怡染疫後病況嚴重,才在病房告知他的提款卡所在及密碼,囑咐邱去提款應付可能的開支。她一度哽咽說道,當時她想著若去提款就代表默認李怡即將過世,因此直到過世後才辦理。

 

至於盜領210萬元存款部分,邱近思解釋,李怡過世後她先後到兩家銀行辦理餘額證明,並依銀行員建議先提一些錢出來做家用,包括台幣60萬、45萬與美金3萬元,約新台幣210萬元。但後續經律師友人提醒不妥,便立即全數匯回另一個李怡的帳戶內,因為原銀行知悉李怡過世後已關閉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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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近思2024年出書公開她於李怡過世前3個月在台北登記結婚的照片。(圖/翻攝矢板明夫臉書)

 

邱近思也反控,大女兒主張2007年遺囑在香港仍有效並非事實,據香港《遺囑條例》第30章第14條:「立遺囑人於簽立遺囑後締結婚姻,該遺囑即予撤銷。」反而是大女兒為取得2007年遺囑的認證,在加拿大法院填寫不實資料,私自分配加國遺產,而透過律師告知邱近思已取得認證的時間點,恰好是加國法律規定可以提出異議的6個月限期之後。

 

其次,有關李怡逝世後著作權與書籍出版的部分,兩人之間有許多文字信件及訊息,能證明邱近思深入參與李怡回憶錄的撰寫,並全權代他洽談出版事宜、曾和他聯名出書等。

 

邱近思說,她原期盼與李怡女兒達成和解,完成丈夫遺願,但無奈任何提議都不被接受,因此決定針對她們公開散佈的假消息,提出加重誹謗告訴。而她再三強調,提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要捍衛亡夫的自由意志、想法,以及李怡希望為他完成的事情。

 

「我很遺憾的是他沒留下遺囑,導致我不知道最後(這件事)會在哪裡結束、結果會怎麼樣?」邱近思感嘆,李怡應該從未想過他的女兒會用法律的方式來處理所有事情,「否則他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更早去寫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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