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對這位朋友致上最高敬意,因為我相信:孝敬父母、扶養父母,上帝會加倍賜福給你的!
1、先用母親的錢
因為如果用自己的錢,未來母親留下大筆遺產,兄弟姐妹可以主張有權繼承。自己要主張是代墊醫療費、生活費…等,想要未來從遺產中取回或扣還,是要舉證的,如果兄弟姐妹不認帳,還可能要打官司,未來程序上有許多不確定性。
所以如果母親名下還有財產,就要用母親名下的財產來支付醫藥費與生活費等,在法律上,才會有「公平」的結果。
2、如果母親沒有錢,可以向子女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
在法律上,當父母親名下沒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需要受扶養的時候,就要由子女來負擔扶養父母親的義務,避不見面也無法免去扶養的法律義務。
法院會依照母親實際的扶養需求做為計算基礎,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當作每個月母親所需要的金額。之後也會考量及各子女的經濟能力,決定每個人應負擔的數額。
3、如果母親沒有錢,可以先用自己的錢墊付,再去跟其他兄弟姐妹要
肩負起扶養責任的子女,算是替其他子女「代墊扶養父母的費用」,未來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依照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請求「返還」替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母親的款項!
數額方面,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計算。
4、如果母親有房有錢,不妨把財產留給孝順的子女
依照法律規定,當母親過世後,每個子女都有平均繼承遺產的權利,孝順與不孝順的分一樣多,除非母親立有遺囑做調整。
所以母親對於孝順自己的孩子,可以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把主要的房產與財產指定由孝順的孩子繼承,才是真正的「公平」。
其實,如果你有子女,看到你這麼用心照顧你的父母(他的祖父母),子女也會有樣學樣,未來子女也會照顧你的。
更重要是,有媽媽在的日子,是再多的錢也換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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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_蘇家宏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經營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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