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體內的免疫系統對某特殊藥物所產生的防禦或攻擊反應。其發生可能與個人體質、疾病、或藥物特性有關,幾乎無法預期,雖然多數藥物過敏是起紅疹、發癢、打噴嚏等輕症,但也可能出現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甚至併發敗血症或器官衰竭而致命,因此千萬不能輕忽。
常見藥物過敏的6大前兆:
1.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
2.破:口腔潰瘍;
3.痛:喉嚨痛;
4.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
5.腫:眼睛、嘴唇腫;
6.燒:發燒。
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幾天內發生,有時則在服藥2至3個月才出現。任何人都可能發生藥品過敏,因此,記住如果服藥後身體開始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的症狀,應立即回診並告知用藥史,將幫助及早發現藥品過敏,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發生。
食藥署提醒民眾,如果在用藥後發現這些症狀,尤其是口腔、喉嚨、眼睛等黏膜部位出現異常,這些可能是過敏反應的前兆。除皮膚的反應外,如果出現心悸、呼吸困難、不明原因的明顯疲倦、噁心、黃疸、或茶色尿也可能是藥品過敏症狀,都是需要立刻就醫的訊號。
常見引發藥物過敏的藥物種類
食藥署統計1999年至2024年11月的藥害救濟給付案例,常見可疑藥品類別包括抗癲癇藥(Carbamazepine、Phenytoin、Lamotrigine)、抗痛風藥(Allopurinol)、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Diclofenac、Ibuprofen、Mefenamic acid),以及抗生素(Rifampin/Isoniazid/Pyrazinamide、Co-trimoxazole及Sulfasalazine)等。
目前國內針對Carbamazepine及Allopurinol的病人,健保分別有給付終身一次HLA-B*1502及HLA-B*5801基因篩檢,民眾可諮詢醫師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基因檢測,以降低藥品過敏發生風險。
台北長庚醫院皮膚科教授級主治醫師鐘文宏指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可能只是皮膚起疹、紅腫、嘴破或小水泡,但有些人第一次發生藥物過敏就很嚴重,可能導致肝腎功能異常,若未及時治療,甚至有可能演變為肝、腎衰竭;最可怕是「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JS)」,導致黏膜潰爛,嚴重時如全身燙傷、皮膚壞死裸露,甚至併發敗血症或器官衰竭而致命。
鐘文宏表示,藥物過敏跟體質有關,即使一點點劑量也可能發生。因此如果是以前沒吃過的新藥,在吃完一段時間後出現過敏症狀,就要就醫評估是否為過敏、需不需要停藥,千萬別以為這是身體在「排毒」。
他也提醒,民眾用藥期間可以保留藥袋、處方紀錄,如果出現不適症狀,應停止用藥並儘速就醫。如果曾有藥品過敏史,可請醫療人員協助將其記錄在過敏紀錄卡,就醫時主動出示,避免重複使用到過敏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