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應該怎麼樣去「捨」?其實,你應該回過頭來問問你自己:到底什麼事情對你最重要?
什麼事情你最喜歡?
什麼事情你覺得應該夠了,不必一直抓著不放?
當你決定要捨棄某些東西之後,那麼,要怎樣做才是有智慧?
關於「智慧」這件事,我覺得其實沒那麼重要。就是要掌握一個原則:施比受更有福。能給別人的盡量施捨出去,儘量給別人。你可以「給」,表示你的能力是足夠生存的,你是有福氣的。
其實,有很多東西,可能我們自己還可以用,可是轉讓給別人之後,會更有用處。那些你不常用的東西,就盡量分給可以用的人。我以前有很多的東西,都是別人給我的,我也給了別人很多的東西,因為我始終認為「物盡其用」比較重要。
既然人生有這麼多的選擇,在「捨」的過程裡,你會考量目前的時間、體力、精神,還顧得來嗎?你還想顧嗎?也就是說,你還想種花嗎?你還想彈鋼琴嗎?你還想要跟這麼多朋友聚會嗎?有些朋友的聚會,你已經覺得沒那麼有意思,或是不想參與,他們的話題你沒興趣,那就應該捨。買那麼多衣服,或是經常逛街,是不是這麼有趣?沒有,那就應該要捨,應該要放棄。
那麼,你經常會買的東西、經常在做的事情,是不是真的那麼有意思?
其實,這個問題很耐人尋味。在人生的某一個時間點,會有不一樣的決定。有些東西你會希望增加,有些東西則是捨棄掉。這是一件很真實的事,就是你應該「整理」──這就跟整理房間一樣,哪些衣服你想穿?哪些現在不穿了?有時候你胖了,有時候變瘦,有些衣服比較合時宜,或是過去訂做了很貴的衣物,但是你已經不再穿它了,那就應該捐給能夠用的人。至於那些東西有多貴?有多好?沒用到的,無論它再貴再好,都只是占空間。
有些人喜歡珍藏古董,家裡堆了一堆東西。對識貨的人來說,可能那些古董是無價之寶,但這些寶物的下場是怎樣呢?最後主人離世了,通常都被家人扔去垃圾場,或是當成舊物回收便宜賣掉。所以,只要那些沒有用到的,只要你覺得放在那邊就佔空間,最好能賣就賣,賣不出去就給一給,或是捐出去都好,這些東西我都贊成「捨」。
但是,「捨」並不代表都是那些你不喜歡、不想要的東西,或是一想到要遺棄就很悲傷,大可不必這樣。原則很簡單:你現在不想要繼續做的,你不想承擔的,譬如那些職位,你可以放給別人做,是不是?你想要的朋友,就繼續經營,可是經營不了的,就可以不要聯絡了。不是所有的電影都要看,所有的電視劇都一定要追,這些都是可以「捨」的。
至於智慧的問題,我認為丟個東西,沒必要這麼在意有沒有「智慧」。重要的是:丟了這東西之後,你的生活有比較開心嗎?有比較輕鬆嗎?
很多時候,把自己不需要的東西給出去了,拿的人高興得不得了,我們也會很開心、很舒服,因為多了很多的空間──要不然,鞋櫃那麼多鞋子,衣櫥那麼多衣服,冰箱的東西吃不完,廚房的鍋碗瓢盆一大堆,放在那兒都沒要用,要那麼多幹嘛咧?我寧可東西少一點,用的著,也不要讓多餘的東西占空間。買東西要花錢,等到真正要派上用場的時候,通常又只用那幾樣東西,你是不是還要讓這樣的生活繼續過下去?
懂得「捨」的道理,其實是很快樂的。能給的盡量給,給出去就舒服了,能夠捨棄,人就輕鬆了。
不能割捨的人生,就是給自己找碴。通常人是這樣:一旦擁有過某個東西,你覺得它不錯,就會想把它留著。當你把它捨棄了之後,想要再次擁有它,其實也沒那麼困難;我們的時間、體力,應該拿去經營那些提升生活品質的事情,而不是放在你已經擁有,而且幾乎飽和的事情上。
你的心力應該放在拓展,而不是逐漸退縮。
你的生活應該更精簡,而不是變複雜。建議你把自己生活裡最喜歡的東西,擺在前面的順位,抓著不放;其它沒在順位裡的的,盡量不要再去留戀了,讓它走吧!讓它給別人去享用,這才是它最好的歸宿。
(本文摘自《今天,你幾歲?永齡長春》,創意出版社出版,陳海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