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別人請求好彆扭,不知道如何說「不」?3種人最常陷入苦惱,這樣做不怕壞了關係

拒絕別人請求好彆扭,不知道如何說「不」?3種人最常陷入苦惱,這樣做不怕壞了關係

我們每天都會遇到幾次必須拒絕對方請求的情況。例如受邀去參加不想去的聚會、工作夥伴的提案,甚至是參與投資項目等,在你來我往的人際關係中,總是會遇到很多與自身計畫無關的各種提案和請求。有時這種無可奈何的請求,不僅會奪走瑣碎的充電時間,甚者還會影響我們的整體生活。

 

「你明天能來我家,幫我打包搬家的行李嗎?」

 

週六夜晚,朋友突然打了一通電話給我。緩了一口氣後,我盡可能帶著歉意的語氣,拒絕了朋友的請求。

 

「不好意思,怎麼辦,我明天有事,可能沒辦法過去幫你。如果你早一點跟我說,或許我還能改時間,太可惜了。」

 

其實我並沒有急事要處理,但我認為休息也是很重要的事,所以也不算謊話。假如他能提早個三天跟我聯絡,我會很樂意幫他,但我不想為了這種突如其來的電話而犧牲自己寶貴的假日。

 

我們每天都會遇到幾次必須拒絕對方請求的情況。例如受邀去參加不想去的聚會、工作夥伴的提案,甚至是參與投資項目等,在你來我往的人際關係中,總是會遇到很多與自身計畫無關的各種提案和請求。

 

如果不做出一些適當的篩選而全數接受的話,那麼可以充實自我與放鬆休息的寶貴時間就會遭到無情地剝奪。有時這種無可奈何的請求,不僅會奪走瑣碎的充電時間,甚者還會影響我們的整體生活。

 

雖然現今已不復存在,但以前有一種叫做「連帶保證」的制度。這個制度是指人們因為信任借款的家人、親戚或朋友,而簽下保證履行債務的契約,成了連帶保證人。萬一當事者無法償債,保證人就必須代為償還巨額欠款,導致許多保證人不僅落得妻離子散的下場,甚至是走上了絕路。

 

因為信任他人而被人情牽著鼻子走,本是出於善意,結果卻成為無法挽回的不幸,也讓自己的人生毀於一旦。

 

有鑑於此,許多心理勵志書籍都特別強調「學會拒絕」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不僅是為了守護自己,也為了將來不要埋怨對方。不過即使明白拒絕的重要性,拒絕他人仍然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

 

善於拒絕的方法

 

心理學家蘇珊.紐曼(Susan Newman)在《不得罪人的回話術》一書中,將無法拒絕他人的類型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種是為了迎合對方而壓抑自己的情緒,試圖成為善良之人的類型。第二種是不敢提出自身主張,以同意對方意見來迴避紛爭的類型。第三種則是害怕拒絕對方而遭受冷落,想要擺脫這種不安感的類型。

 

綜合上述三種類型來看,無法明確拒絕他人的人,其實內心都藏著深深的恐懼,擔心自己可能因為拒絕而遭受難以承受的不利。紐曼深知這種恐懼的感覺,所以她在書中特意強調,果敢地拒絕他人,並不會遭受比想像中更大的損失,也不會因此被疏遠,所以不需要感到不安,反而要學習如何拒絕他人。

 

她說得沒錯,如果你是無法輕易拒絕的人,我認為你應該聽從這樣的建議。特別是熟悉的親朋好友,即使你不努力成為善良的人、不迴避紛爭或是暫時被疏遠,只要隨著時間的流逝,自然而然就會恢復原來的關係。

 

但是,撇除個人關係,放到社會關係來看,拒絕就不像紐曼所說的那麼容易了。如果你在職場上可以不看他人眼色直接拒絕,那麼你肯定不是在階級明確的垂直組織裡,而是在地位較為平等的水平組織工作。又或者是很幸運能夠與心胸寬廣的人們一起工作,唯有如此,才可能無後顧之憂地拒絕他人。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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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拒絕他人也沒關係

 

在社會關係上的拒絕,可能會破壞個人形象,在他人眼中變成一個不善交際、沒有親和力,並只知顧著自己飯碗的人。請試想一下,一個研究生被教授交代了非分內的工作,或是自己非常不想做的事,他能夠輕易地拒絕嗎?更不用說是握有人事管理權的職場上司了,幾乎沒有職員敢以「非個人業務」為由拒絕上司的指示。

 

一句「我不要」很可能就會保不住自己的飯碗,而讓家人跟著一起挨餓,也可能會對個人形成負面評價,因此拒絕變成是一件知易行難的事。這也是為什麼身居高位的教授或老闆,能夠把拒絕視為家常便飯,但身為學生或員工的我們,卻絕對沒辦法輕鬆開口說「不」的原因。

 

在社會關係中,拒絕與否一般不是由對方拜託的事情而定,而是由對方的權力高低來決定。就像擁有者才能給予一樣,掌握權力的人才得以開口拒絕,而且必須凡事不用依賴對方,才可能得到拒絕的自由。

 

每次和上班族朋友聊天,總會聽到有人因為拒絕上司交辦的小事而鬧得不愉快,甚至因此失去工作上的重要機會。對上司而言,如果有什麼升遷加薪的機會,比起平時總是拒絕自己請求的員工,首先在他腦海浮現的一定是經常替自己跑腿、就算是吃力不討好的差事也不辭勞怨的職員。

 

那麼該怎麼辦呢?如果你是沒什麼權勢背景的普通人,該怎麼拒絕他人呢?

 

很遺憾地,現實生活中並沒有富有戲劇性且讓人眼前一亮的方法,至少在這本書裡,我不想告訴大家「就算必須承受巨大的風險,也要隨心所欲地拒絕他人」。

 

相反地,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認為能做的就是盡量保住自身的品格,不自責並懂得珍惜自己。我們因為有非守護不可的東西,才不得不忍耐痛苦,卑躬屈膝地接受對方的要求。

 

因此即便無法輕易拒絕,也不能將自己視為心理軟弱的人;更不要認為自己不善於表達意見,或是動輒懷疑自己罹患什麼心病。我們不需要畏首畏尾,反倒要認為這是因為自己比任何人都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為此必須好好安慰自己,因為我們並不是無法拒絕,而是不願意拒絕。唯有這樣,才能更周全地守護自己,不讓自己受到更多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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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給無法輕易絕交又想活得更自在的你:諮商心理師教你不傷人也不受傷的人際關係學》,大好書屋出版,申紀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