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主要訪問一些非尋常老百姓的尋常星期天行程;而在這些精英中的精英裡,絕大多數在受訪時都聲稱自己在週日運動。當中許多人只是純粹上健身房而已,但有些人則從事更加有趣的活動:像DJ Ruckus會穿著特殊的壓縮褲打拳;設計師辛西亞.蘿莉(Cynthia Rowley)則參加衝浪課程,由教練指導她和她的孩子在固定式衝浪板上練習。
「週日你在做什麼」的專欄刊出引人入勝的新聞故事,讓讀者既羡慕又訝異這些故事主人翁的特權,我們跟他們的生活簡直是天差地別。每週我們會看到不同的紐約客接受訪問,有高階主管、婚禮策畫、演員和小兒神經科醫生等,由他們講述週日做了些什麼。
行程多半由冥想和早午餐揭開序幕,而且他們一定、肯定、百分之百會在週日運動。他們也經常在週日工作,但不知為何,他們把週日工作當成一件美事。
建築師拉斐爾.維諾利(Rafael Viñoly)就說:「星期天超級適合用來工作的。」許多習慣週日工作的人會查看電子郵件、打電話,或是進辦公室,像傳記作家羅伯特.卡羅(Robert Caro)就會在星期天西裝筆挺並繫上領帶,前往他位於第五十七街的辦公室。
這個專欄之所以廣受歡迎,意味著我們缺少某樣東西:一個週末的處方,因為我們實在不知該如何安排自己的閒暇時間。
既然我們自己的週末過得如此差強人意,何不窺探別人,也就是那些大人物,私底下週末都在做些什麼?這樣一來,《紐約時報》「週日你在做什麼」就不只是供讀者「好奇看看」而已,它簡直就像是一本維多利亞時代的禮儀手冊。
其中一項指示就是:週末要運動。
無論你是否真的像辛西亞.蘿莉一樣有在星期天健身(並不是每個人都得去中央公園運動—許多受訪名人都這樣聲稱),你肯定知道自己應該要這麼做。運動的好處是有據可查的,像是:減輕壓力、延年益壽、增強幸福感,這些全是眾所皆知的「舊」聞了。
美國人在週末的運動量確實比平日還多。對許多人來說,這是忙碌一週行程中唯一可以鍛鍊身體的時間,所以他們成了週末戰士,把一整週的運動量全都集中到這個一週一次的訓練裡。這樣並沒有什麼不對:研究指出,週末運動會讓我們在其他五天裡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項長期研究也證實,在九年的時間裡,那些利用閒暇時間從事體育活動的人比那些不太運動的人,覺得自己在工作時更加得心應手,壓力也有所減輕。
《富比士》一篇名為〈成功人士在週末做的十四件事情〉的文章裡指出,「建立關係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你是個避險基金經理人、而且想要在週末騎馬的話,千萬別錯過這個機會、多邀請幾個避險基金經理人跟你一起去。
當然,除非你主要的興趣是談論避險基金,騎馬只是其次,不然這麼做很令人沮喪欸!像這樣結合健身和工作(因為想要證明花時間運動能夠提高生產力),等於剝奪了健身的樂趣。就連「健身」這個詞本身,都給人一種嚴厲且過時的感覺,就像「健美體操」一樣。
照理說,週末就應該有趣。所以說,如果你明知自己應該健身,卻又抗拒不想去健身房,因為你不想在如此寶貴的週末時間裡,像滾輪上的倉鼠一樣,在跑步機上邊跑步邊看CNN,也許是時候改變一下了。那些真正喜歡在週末運動的人,通常不會說自己在「健身」。他們會說:「我有一場定期的網球比賽」,或是「我打街頭籃球賽」。
總而言之,週末動起來只有一個簡單的好理由,那就是:玩。
根據美國「全國玩樂協會」創辦人暨《就是要玩》(Play: How It Shapes the Brain, Opens the Imagination and Invigorates the Soul)一書作者史都華.布朗(Stuart Brown)博士所言,對於玩耍的渴望深植於人腦腦幹,也就是在古老的生存中心裡,隨著大腦演化至今依舊存在。
就像所有的群居哺乳動物一樣,我們是為了生存而玩樂;不玩的後果是很可怕的。布朗指出,玩樂的反義詞不是工作,而是憂鬱症。他研究那些長大後變成殺人犯的人,根據他們的「玩樂履歷」得出以下結論:這群人有個共同的特徵,他們童年都缺乏玩樂。
布朗是「玩樂治療」的倡導者,早期介入可能沒有足夠玩樂的孩子的家庭,這麼做其實會對社會產生長期的影響。不過,玩樂必須出於自願,不帶任何目的,只為了玩而玩。玩耍的當下會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而且自我意識會隨之消退。真正的玩樂也有「即興的潛力」:結果是未知的,於是讓人想要繼續玩下去,看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
小孩在玩耍時,總是十分投入、沒有想太多。像我十二歲大的兒子裘德就非常喜愛運動,各式各樣的項目他都喜歡。只要哪裡有可以參加的運動,他肯定會去。這孩子常常一從學校回到家,就歡欣鼓舞地說:「我報名參加排球比賽了欸!雖然我打得很爛。」
過去一年來,我們不斷在實驗改良我們的週末,也一直在努力確保我們的孩子在週六週日有更多的自由時間,而我們家沒有一個人比我兒子更會善用這些時間了。每當他有一段空檔時,就會打電話(或傳簡訊)給朋友,然後拿個購物袋裝好籃球、足球,和一只手套,腋下再夾著一根球棒,彷彿這些工具他全都用得著。
隨後就跑去公園玩,就這樣一直一直地玩,偶爾跑回家喝水、吃東西,吃飽喝足後又跑出去,就跟我們外頭放養的貓沒兩樣。等他傍晚回到家時,則是滿臉的笑容和滿身的汗水—還有汗臭味。
晚上睡覺時,他會睡得很沉。雖然他是個很少沉迷閱讀的孩子,但很容易沉迷遊戲當中。我希望,他對玩樂的愛好永遠不會隨年齡增長而消失。
對於我們某些人來說,玩樂的好處可以源自瑜伽或者健身課程(儘管在健身房裡運動,肯定會受到更多的規範、更少即興的樂趣),但是運動真的十分有趣;而且運動鼓勵我們放縱。
(本文摘自《週末改造計畫:讓身心關機2天,打造快樂的365天》,時報出版,卡特里娜・翁斯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