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還沒用剩、孩子搶著花已成社會常態
而這類長輩太早將財產轉給下一代,但是下一代沒有照顧長輩,導致父、母親氣得冒火要跟兒女打官司的社會案例卻是屢見不鮮。
實務上,有錢人,在意的不是退休金是否足夠的問題,而是資產移轉、傳承規劃的佈局,好的資產傳承是要先確保自己晚年生活無虞,百年之後花剩、用剩,再傳給下一代。而吳敦的狀況就是一個長輩還沒用剩,就被孩子搶去花的寫實案例。
保險金是繳交遺產稅的資本
所以建議長輩可以考量運用保單來做傳承的規劃,畢竟大部分的理財工具在身故時都不容易變現,透過人壽保險,可以幫助民眾輕鬆地準備要繳稅的稅金,因為唯有保險才會在身故時理賠一大筆金額,作為繳交遺產稅的資本,有了這個資本才能讓子孫順利的完成財務傳承規劃,讓保險理賠金成為財富傳承利器。
而保單可以像一般有價證券一樣交付信託或是指定受益人,信託契約中可訂定如何運用信託資金支付保費、將來保單給付後要如何運用來照顧受益人…等,提供民眾預先安排,將資產按照自己意願分配給下一代。
不是每種保單真的可以幫忙節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7款,『人身保險免納所得稅』,所以當我們從保險獲取利得時,這部分就無須申報所得稅。
保險法第112條及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說明『人壽保險透過指定受益人可不計入遺產總額,免納遺產稅』。所得稅法指的是「人身」保險,而遺贈稅法卻指的是「人壽」保險,這兩者是不盡相同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等,所以並不是所有保單都可節遺產稅,另外依據實質課稅原則,所以正確的保險規劃是非常重要的,但稅卻常常不是高資產族群最在意的,透過保險機制,加上信託以及遺囑安排,將資產按照自己的意願做調整,分配給下一代,這才是高資產族群最大的期望。
但是,還是要依據「最低稅負制」規定,在免稅額3330萬元以上的金額,會列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所以規劃時也要留意。
所以,民眾想要保障老後金流,並且讓自己過一個更有尊嚴的晚年,也可以透過「保險金信託」,設定條件,達到資產傳承同時控制財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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