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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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冠和律師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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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劉韋德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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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郭美懿整理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 遺贈 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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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新聞報導父親生前欠債,女兒拋棄繼承,結果遺產拍賣還債之後,還剩200多萬元,全歸國庫所有!「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到底該如何選擇?又該如何辦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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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成功的企業家,擁有龐大的資產,不久前過世,留下10億元的財產,由於配偶陳芳芳、長子張大明、次子張大昌、長女張曉梅及次女張玉林等五名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一直無法達成協議,長子張大明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並領取遺產稅繳款書,但張大明個人負擔不起這麼龐大的遺產稅額,其他繼承人因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對分擔繳納遺產稅的意願也不高,張大明眼看繳納期限一天天逼近,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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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今天預約視訊諮詢的客戶,是來自高雄的一對母女。母親王媽媽已70餘歲,而女兒王小姐則是40歲上下。父親過世後,就是母女倆相依為命,互相照顧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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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翁申霖 整理
家庭、手足為了財產問題撕破臉的狀況,在這社會上屢見不鮮。一名女網友表示,自家中父親中風癱瘓後,為了就近照顧搬回娘家,與先生孩子分隔兩地,一年多來的悉心照護,爸爸從全癱進步到能自理。然而,爸爸在近期立遺囑做公證時,卻將所有財產分給兩位哥哥,該網友只拿到一只手錶,讓她徹底心寒,連律師也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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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傅恪恩
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沒有較上次調整的指數累計上漲10%以上,所以2023年 遺贈 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的生活必需之器具、職業上之工具,這4項金額均與2022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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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李雪雯
看到這個題目,也許很多單身或沒有小孩的讀者會想:「我又沒有後代子孫,遺囑對我來說根本沒什麼重要性可言」。但根據統計,2021 年台灣單身人口高達近1,100 萬人。這數字反而更突顯出單身族群,實有必要審慎思考「如何把遺產,留給想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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