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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授月領5萬、擁2棟房,向打掃阿姨求婚卻被拒:婚後免費做白工,我才不幹!

tCol 2021-03-24

呂秋遠

退休教授月領5萬、擁2棟房,向打掃阿姨求婚卻被拒:婚後免費做白工,我才不幹!

中國的新聞事件,大部分是假,少部分是誇大,但是有一則新聞非常有教育性,事情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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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女兒爭遺產…老母不惜花20萬稅贈千萬房產給兒子!一場「重男輕女」劇情真實上演

tCol 2021-03-19

翁申霖

怕女兒爭遺產…老母不惜花20萬稅贈千萬房產給兒子!一場「重男輕女」劇情真實上演

人生盡頭將至,最放心不下還是「房屋產權」。癌末的老媽媽,擔心獨子的繼承權被出嫁的姊姊侵害,在病危通知,插管急救後,挽回一命,出院後第一件事情將房屋過戶給獨子,過戶完成,遺願終了,人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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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過世,兄弟姊妹遺產爭了7年!1故事體悟:遺產擺面前,手足感情到底值多少

tCol 2021-03-05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母親過世,兄弟姊妹遺產爭了7年!1故事體悟:遺產擺面前,手足感情到底值多少

遺產擺在面前,兄弟姊妹之間的感情,到底價值多少?這是可以放在天秤的兩端比較的嗎?我不知道,您覺得呢?從母親過世後,住在美國的王小姐就不斷的透過簡訊、Email...等方式和兩位哥哥溝通:「母親的遺產,要如何分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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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把房子和錢都給了弟弟,卻轉頭跟我要扶養費...能不付嗎?律師教你看懂「扶養義務」

tCol 2021-02-23

呂秋遠

爸媽把房子和錢都給了弟弟,卻轉頭跟我要扶養費...能不付嗎?律師教你看懂「扶養義務」

扶養這種事,對於很多人來說很困擾,畢竟要支援別人的收銀,是一件很辛酸的事情。因此,有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還是要知道,免得被別人賣了,還要幫別人數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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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幸福吃》連日本天皇都愛的韓國味!單點加價99元,6-8種韓國家常菜吃到飽

tCol 2021-02-01

工商 姚舜

帶你幸福吃》連日本天皇都愛的韓國味!單點加價99元,6-8種韓國家常菜吃到飽

搶攻台灣哈韓美食商機,日本最大的韓國家庭料理連鎖餐廳「SAIKABO」已被大展國際餐飲正式引進台灣,開在南港Global Mall的台灣第一家「SAIKABO」並於2020年12月正式開幕,這是「SAIKABO」在日本以外的第一家海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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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能從對方那分財產過來嗎?5句話告訴我們:感情固可斷捨離,錢財卻要守住

tCol 2021-01-26

陳佑寰

夫妻離婚能從對方那分財產過來嗎?5句話告訴我們:感情固可斷捨離,錢財卻要守住

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一書的開場白寫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臺灣離婚率很高,早已不是新鮮事。有些年輕夫妻互相受不了他方,說離就離,沒有在溫良恭儉讓的,反正還沒有小孩與複雜財產關係的牽絆。而熟年夫妻相忍為家多年,等到雙方關係溫度降到冰點而小孩已長大了,終究還是選擇離婚的,也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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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過戶給兒子,沒想到他缺錢賤賣、還付200多萬稅金!送房給子女必須懂的3件事

tCol 2021-01-22

許哲瑝

房子過戶給兒子,沒想到他缺錢賤賣、還付200多萬稅金!送房給子女必須懂的3件事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 贈與 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 贈與 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 贈與 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 贈與 ,將每一年的 贈與 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 贈與 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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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還沒過世,子女竟把他們房子賣掉!8句話告訴我們:自己的東西,要簽借名契約

tCol 2021-01-20

陳佑寰

父母還沒過世,子女竟把他們房子賣掉!8句話告訴我們:自己的東西,要簽借名契約

父母名下的財產不僅是老年安養的保障,也會成為將來繼承的財產。而實務上亦常見父母很早就把辛苦賺錢買來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些也會以子女名義開銀行帳戶與買賣股票,這就是民間習慣上常見的親屬間「借名」。然而父母很少會用白紙黑字與年幼的子女簽訂借名契約,等到子女長大之後,有可能認為在他們名下的財產就是父母 贈與 的,而既然自己是所有權人,就可自由出賣處分。又或是等到父母過世後,有些繼承人會主張某些子女名下的財產是父母借名的,故要求應將該財產納入遺產來分配。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實務上的借名爭議常常是各說各話,難以獲得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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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龐大遺產、老母賣屋鉅款全給弟,姊高喊不公!奢侈的煩惱要放下,才能真幸福

tCol 2020-12-31

劉黎兒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26

父親龐大遺產、老母賣屋鉅款全給弟,姊高喊不公!奢侈的煩惱要放下,才能真幸福

Q:我是雅君,今年59歲,2年前跟丈夫離婚,有已經獨立的一女一兒,現在一個人居住,我想問的是,我85歲的父親一年前過世,留下很多財產,父親的遺囑是給小我6歲的弟弟三分之二,我跟兩位姊姊以及母親分另外的三分之一。父母親都超級重男輕女,弟弟在父親認識的企業勉強就業,就送他賓士車,對這樣的遺囑,我們三姊妹一點也不驚奇,問題是,父親除了擁有大量祖產的房地外,他名下也還有很多現金存款,母親在父親死後都私下提出或解約,全給了弟弟,而且原本許多房產早就生前 贈與 給弟弟;我和兩位姐姐不服氣,現在正在打官司中,希望依照法律來,把爸爸名下的現金存款也納入繼承項目。更誇張的,最近母親甚至賣了自己名下、現在居住的豪宅,把鉅額的錢全給弟弟,自己搬到小套房,揮霍成性而且30年來靠父親補貼生活的弟弟,一定會很快敗光,弟媳婦根本不太跟我們來往,也跟我母親不親,到時82歲的母親沒人養或沒人照護,責任還是落在我們三姊妹,尤其是現在還單身的我,想了就頭痛,內心也很不甘願,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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