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
呂秋遠
呂律師您好,我今年56歲,兒子與女兒都將近30歲了。我跟我先生都有正職的工作,也各自負責部分的家庭生活費用。幾年前先生外遇,他開始挑剔家裡的所有大小事,然後發脾氣以後就離家。如果回家,就會把電視打開,鬧得我無法入睡,要我自己開口離婚。不過,當時因為孩子不希望我們離婚,會變成不完整的家,所以我忍住了。但是這幾年我買了新房子以後,面對先生的外遇與冷淡,我開始思考要不要離婚的問題。孩子現在竟然說,離婚是我們的事,他們不想介入。面對每天女兒熱戀不在家、兒子忙工作,我覺得人生失去了方向,請律師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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