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3
今周學堂
陳敏莉觀察,台灣部分已婚女性可能因為風險意識比先生高,但無法與先生取得投保共識,因此,為自己買了許多保險,卻疏於讓身為主要 收入 來源的先生把風險保障規畫做足;另一個常見的極端則是,過度把保險預算重心放在配偶或子女身上,疏於照顧自己的風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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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2
優照護
滿枝阿姨是我們的老鄰居,一向開朗又樂於助人,社區裡不論大人小孩都很喜歡她,尤其是年輕媽媽們最感激她了,誰家臨時有事要出門,都會請她幫忙看小孩。後來年紀大了,雖然沒像以前常常幫忙帶小孩,但這些孩子長大後,還是三不五時會找滿枝阿姨話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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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大俠武林
當初跟老婆交往時,我們就有結婚的打算。而大俠當時給老婆的承諾是,每個月1萬元的日常生活支出基金,然後年年加薪1萬元。不過這筆日常基金的「加薪幅度」要怎麼來?自然得靠務實投資來賺取資本利得,以及累積股息複利來達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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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和田秀樹
編按:高年級的你, 還是堅持「錢留子孫」?拼命存錢捨不得花,只會落個吝嗇之名;大筆的遺產,更常常成為子女鬩牆的導火線。作者和田秀樹擔任老年精神科醫師35年,診治超過6000名老年人,一年解剖一百例大體,最後他明白,沒有任何人能在年過85歲之後,大腦沒有阿茲海默行神經病變、體內沒有任何癌細胞、動脈沒有任何硬化症狀。換句話說,不論怎麼努力,人終究只能接受年華老去。坦然認老,不是認輸棄守,而是把注意力放在自己還能做的事,從容不迫的面對老年生活,成為一個有格調的高年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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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4
Q:我是萬成,今年54歲,妻子46歲,結婚22年,兩人都是上班族,我是業務員, 收入 還算不錯,育有21歲兒子跟19歲女兒,原本覺得幸福圓滿,卻發現老婆有外遇。雖然我跟岳父聯手找到小王,岳父也找律師寫了切結書,但我實在很難平息內心憤恨,是否應該對小王提起告訴?老實說我不想離婚,想在孩子獨立前給他們完整家庭,但我卻無法阻止老婆到網路聊天室找男人,我該怎麼辦?3個月前,我跟老婆一起用她的平板看影片,中途她先去睡,我想幫她充電時不慎按到她的LINE,才發現有男人發簡訊跟她談情說愛。我追問她這是什麼?她竟說我週末總不肯帶她出去玩,要她自己找朋友,這男人就是她的朋友!我因為工作性質,的確很難在週末休假,讓老婆覺得無聊、寂寞,但我是讓她找女性朋友去玩,不是要她找男人,這顯然不是普通朋友。再三逼問下,她才坦承曾和對方有過一次親吻擁抱,但我不相信,她竟還說「現在能填補心靈空虛的就是他,你週末也沒法陪我呀!」老婆這樣說,我實在沒辦法,跟岳父商量後,一起去找徵信社跟蹤,拍到他們當街摟摟抱抱,原來老婆跟他已經交往半年了!岳父請律師讓他寫了一份跟我老婆斷絕往來的切結書,但條件是不能讓我知道;只是我看到照片,實在很想告他來洩憤,讓他賠償我,但這樣是否會害我岳父違約呢?而且看來也不是抓了小王就解決問題,那之後,老婆又到聊天網站上去找別的男人搭訕,甚至半公開化,同時跟3個男人來往,表面維持家庭和樂,事實上她週末都出去約會。她總說「反正你也不理我」,可是除非我換工作,否則很難改變這情況,而且換了工作, 收入 也會大減,現在兩個孩子都在學、住宿舍,花費很大,我想讓他們至少安心讀完大學,而且我也還愛我老婆,不想離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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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鄒彤文
為了增加自己的 收入 ,我在工廠努力上班的同時,也開始獵尋更高薪的工作。那是一個人們還會看報紙找工作的年代。有一天我在報紙上發現了一則奇妙的求職廣告,徵歌手:薪水四萬以上、環境單純、絕無色情。看到這麼有趣的事我不假思索立刻撥了對方的電話,順便也把怡靜一起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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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夏綠蒂
理財部落客林書廷有詳細計算過,人的一生中要花多少錢。前提是假設我們 22 歲開始工作 60 歲退休,總共工作38年,然後75歲掰掰,其中包括食衣住行、育樂、養小孩等費用。非常簡約的計算,夫妻兩人竟然一輩子至少要花 3,000 萬元。現在的你可能還年輕,不覺得花費會有那麼多,是因為你還沒有買房買車養小孩的壓力,所以人生支出表上的金額好像跟你無關,等到年紀越來越大,金錢的問題便會接踵而來,若以目前的 收入 ,有辦法應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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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聯合新聞網
現在房價飆漲,許多年輕人買不起房,轉而專注在經營精緻的生活,日前有網友認為「年輕人喜歡過精緻窮生活,因為存錢也買不起房」。對此,有過來人建議「要認清自己的實力在哪,花太多的錢其實是在透支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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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黃明惠 整理
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有3個階段、5管道能領取,其中想「登記入帳」到金融帳戶的民眾,週三(3/22)上午8點起開放登記,最快4/6就能領到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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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郭美懿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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