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光年齡尚輕,不過三十出頭,我好奇的問他為什麼現在就想立遺囑。
小光表示,自己從小沒有正常的家庭,對生命感到無常,覺得人生這段旅程很辛苦。他沒有結婚,也沒配偶和子女,也不知道哪天會離開,而他的合法繼承人卻是那位印象模糊的母親,但他不想將遺產留給親生母親,而是希望將財產一部分給姐姐,一部分留給外甥女,還有一部分要捐做公益。
外甥女非法定繼承人,以遺贈表達關愛
在遺囑中,他剝奪了母親對他的繼承權,並將財產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由他的繼承人,也就是他的姐姐依法繼承,至於外甥女的部分,因為外甥女並非他的繼承人,所以這部分我幫他用遺贈的方式處理。
另外,他還在遺囑中交代器官捐贈,令人感動。
立完遺囑後,他說自己感到非常踏實,雖然生命無常,但他從此可以豁達面對,甚至明天就離開這個世界,他也不會感到遺憾,因為他已經做了最好的安排,他相信他的姐姐還有外甥女,都會感受到他對她們的愛。
小光的故事,讓我為他有點難過,也為他感到高興,難過的是他從小就沒有享受過家庭溫暖,高興的是他一路走來,對生命已有深刻的體驗,也懂得對未來做好最佳準備。
小光離開前想要付費,但我表示遺囑協會是公益團體,不用付費,這讓他感到驚訝,離開時他深深的向我鞠躬,我也趕忙回禮。
望著小光離開的背影,我真心地為小光感到高興。祝福小光,也希望他從容面對生命的每一天。
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教導大家正確預立遺囑觀念,歡迎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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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劉韋德律師,台大法律系畢業,遺產繼承資深專業律師,長期推廣民眾遺囑觀念,777遺囑產生器發明人,現任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預立幸福遺囑公益講座講師,著有「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