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拋「2類人廢巴氏量表」…巴氏量表是什麼?10評估項目一次看,ICU醫曝常見2爭議

侯友宜拋「2類人廢巴氏量表」…巴氏量表是什麼?10評估項目一次看,ICU醫曝常見2爭議

▲示意圖,非當事人。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提出「80歲就廢巴氏量表,直接申請看護移工」等4大主張,周三(8/30)在臉書加碼「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長者,也可取消巴氏量表」等政見。

行政院長陳建仁周四(8/31)在院會指示,研議符合照顧事實且簡政便民的多元認定方式,不分年齡、疾病型態或經濟能力,讓有需要的民眾都能申請到家庭看護移工。

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將針對失智、身心障礙者等可能無法通過巴氏量表的族群,研擬多元評估方式,不過他認為,以疾病別區分並不妥當。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8/29在臉書提出「80歲就廢巴氏量表」等4大主張,若未來當選總統,將重新檢討巴氏量表,推動80歲以上的長者無需巴氏量表,可以直接申請看護移工。

 

相隔一天,侯友宜再度拋出「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長者,取消巴氏量表!」的主張,讓真正有需要的長者得到應有的照顧,同時讓社會正視看護移工人數不足及長照產業面對的問題,希望促進長者健康的同時也能釋放家庭勞動力。

 

侯友宜還提出1個案例,有位80幾歲老奶奶患重症肺炎,進加護病房插管,家屬央求醫師協助申請巴氏量表,但巴氏量表規定急性病需要「觀察6個月後」才能申請,「這6個月到底要哪一位家屬離開工作崗位、回家照顧?成了家庭成員間縈繞心頭的困擾,聽了真的不忍又難過。」

 

 

我主張,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長者,取消巴氏量表! 昨天我提出「80歲以上長者取消巴氏量表,可直接申請看護移工」政策後,獲得極大迴響,不少家屬向我反映這確實是他們最迫切的需要,也有很多人告訴我,他們本來還在為申請巴氏量表而苦惱,現在...

侯友宜發佈於 2023年8月30日 星期三

 

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在院會中指示,將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的申請門檻,研議符合照顧事實且能簡政便民的多元認定方式,不分年齡、疾病型態或經濟能力,讓有需要的民眾都能申請到家庭看護移工。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薛瑞元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巴氏量表主要是評估身體自主能力,但有些狀況是,民眾可能有照護需求但無法通過,民眾求助無門,因此需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做為補充。

 

薛瑞元表示,將針對失智症患者、身心障礙者等可能無法通過巴氏量表的族群,研擬多元評估方式。

 

不過,對於侯友宜端出衛福類別政見,薛瑞元認為,以疾病區分申請資格並不妥當,因不同癌症狀況不同,此外,同樣是癌症,卻以70歲到79歲區分資格也有問題。

 

巴氏量表是什麼?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又稱ADLs,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量表,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

 

主要評估的項目包括以下10種,如果分數越低,代表患者的獨立生活能力越低。

 

  1. 進食
  2. 移位(包含由床上平躺到坐起﹐並可由床移位至輪椅)
  3. 個人衛生(包含刷牙 、 洗臉、洗手及梳頭髮和刮鬍子)
  4. 如廁(包含穿脫衣物、擦拭、沖水)
  5. 洗澡
  6. 平地走動
  7. 上下樓梯
  8. 穿脫衣褲鞋襪
  9. 大便控制
  10. 小便控制

 

什麼情況會用到巴氏量表?

 

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照護產學合作中心表示,以下4大情況,都有可能使用到巴氏量表:

 

1.申請全民健保居家護理:除需要醫師開立居家照護醫囑單外,醫療人員會以巴氏量表之分數來進行評估,以確認是否符合健康保險申請之收案標準。

 

2.申請外籍看護工:申請的標準是需要由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及傳遞單,另依據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來進行個案的日常生活功能評估,以確認能否符合申請之條件。

 

3.申請十年長期照護計畫:服務內容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交通接送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居家護理服務、居家(社區)復健服務、喘息服務等。

 

4.臨床變化的觀察

 

經過巴氏量表的評估,符合以下標準者,就能申請外籍看護:

 

  • 年滿85歲以上,屬於輕度依賴者(91-99分,量表中任何一項失能)
  • 年滿80歲以上,屬於嚴重依賴者(60分以下)
  • 未滿80歲,需要全日照護者(35分以下)
  • 具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

 

醫:民眾常見2爭議

 

「Icu醫生陳志金」日前曾在臉書表示,照顧者如果想要申請聘僱外籍看護,病人的巴氏量表分數要「夠低」,才符合申請資格,而失智症病人則是使用「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他舉例,民眾常見的爭議是:

 

1.病人分數不夠低,家屬卻希望醫師能「配合」、「通融」開立。但是,這樣就會讓醫師很為難,因為醫師會面臨「偽造文書」的責任。

 

2.病人還在急性期住院期間,病情還沒有達到「穩定狀態」,一般需要2至3個月的追蹤,確定不會再有進步空間,才能開立。但是,家屬就會誤以為是醫師在為難他們,而實際上,醫師也會覺得是家屬在為難他。當然,有某些仲介的說法,可能就會讓雙方的誤解加深。

 

陳志金也說,在加護病房,也經常會被要求填寫「巴氏量表」,此時都會跟家屬說明,目前還在急性期,要等到穩定狀態,才能確定嚴重程度,家屬一般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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