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明珠好,妳的想法是若維持現在的經濟水準,就乾脆離婚,老公消失不見最好!但現實上如果妳以維持現有生活為最大考量,那大概離不了婚!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就要養對方到死為止。他外遇,妳即使不離婚也可以要求他及小三賠償,但就算證據確鑿,金額也不過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除非他跟小三外遇生子,才可能拿到百萬元以上。
外遇可以成為強制離婚的理由,妳想離婚沒問題,妳也可以要求子女養育費,但妳的生活花用並不在贍養範圍,除非妳先生非常愛妳,離婚後也不希望妳吃任何苦頭,否則妳每月固定能拿到的錢,一定會比12萬元少很多。
至於房子等財產部分,若是婚後取得,大抵能共享。當然他若顧及妳跟孩子的生活環境不要改變太多,或許會把房子給妳,或繼續居住到以後再出售平分等;但無論如何,妳大概是無法再每月爽拿12萬元的!
妳說若條件划算就離婚,甚至希望老公消失,顯然對丈夫已經沒感情,只想繼續把他當提款機。老實說,這樣的生活持續下去,雖說是妳在忍耐丈夫外遇,但對孩子們是不好的,而且妳也才45歲,還可以有第二春,難道真為了12萬元,就繼續忍耐10年到55歲?
而原本約定要長相廝守的老公,現在是跟小三共度生活,妳內心也很嘔吧,以後還能繼續裝作不知情來面對他?還要擔心他突然要求離婚而手足失措,總猜想妳先生今晚是否又去小三那裏?日日辛酸忍到55歲…那是很不健康的生活!
錢很重要,但划不划算,應該連妳的心情跟10年大好青春一起計算,而不是只有表面數字,每月12萬,也不夠買妳未來10年美好人生!
我是覺得既然妳對丈夫沒有太多感情,不如做好離婚準備,確實蒐證及調查他的實質收入與資產,別等到離婚時,他才突然被說月薪只有3萬元。
雖然妳先生看來應該會給妳某種程度的贍養費,但恐怕金額跟12萬元差很多,妳也必須做好回歸職場的準備,或許會發現工作本身有很高的精神或實質回報,另外開拓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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