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領12萬家用,她忍夫外遇「想領到女兒成年」…把老公當ATM早沒感情,10年青春換千萬划算嗎?

月領12萬家用,她忍夫外遇「想領到女兒成年」…把老公當ATM早沒感情,10年青春換千萬划算嗎?

Q:我是明珠,最近為了老公外遇,我是否該離婚而煩惱!我45歲,老公53歲,結婚18年,育有17歲兒子跟12歲女兒。6個月前,我在老公書房裡發現女人寫給他的信,才知道他可能有外遇了。

我老公是高階工程師,結婚起就常到各地工廠出差,因此外宿不歸,我也很少過問。但最近1年來,他常週一出門,週五才回家,有點奇怪。發現那女人的信件後,我託朋友跟蹤老公,發現他說出差或加班,其實都是住到對方家裡。

從信件得知,那女人單身約30歲,跟我老公已交往近2年,還要老公趕緊離婚娶她。得知老公外遇後,我至今吞忍沒逼問,因為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要離婚?不知道哪種狀況對我比較有利?還是協議分居,但依然維持婚姻狀態?我本能覺得應多打一下算盤,但還是有點想不通!

雖然我們現在已形同分居,即使他週末回家,也只是關在書房裡,沒跟我們有交流,也從不帶我們出去玩。兒子常說很討厭爸爸,女兒則從小黏他,老公也比較會抱抱她,陪她打一下電玩!

我跟老公從生下女兒後,就成無性夫妻,也沒肌膚之親,除了生活必要的最低限度對話外,幾乎沒有溝通,他早已不知道我現在喜歡吃什麼,也不關心我愛看什麼劇,我也逐漸不關心他在想什麼,兩人感情稀薄,他會回家還是為了女兒吧。雖然驚訝他有外遇,但我想尋求對自己最有利的途徑走!

老公的薪資很高,每月給我12萬元當生活費,寬敞的房子也是自己的,讓我們過的很不錯。我已離開職場多年,如果離婚後到女兒大學畢業,也就是未來10年還能月拿12萬,維持現在的生活水準,而且房子歸我,那我馬上選擇離婚。但如果離婚後,能拿的贍養費比現在12萬元少很多,或低於10萬元,我就不打算離婚。

其實,我希望離婚,老公乾脆不回來最好,我還可以省點事,不必幫他準備換洗衣物等。因為是他外遇在先,這樣我能爭取到滿意的條件離婚嗎?我這樣想對不對呢?

 

A:明珠好,妳的想法是若維持現在的經濟水準,就乾脆離婚,老公消失不見最好!但現實上如果妳以維持現有生活為最大考量,那大概離不了婚!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就要養對方到死為止。他外遇,妳即使不離婚也可以要求他及小三賠償,但就算證據確鑿,金額也不過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除非他跟小三外遇生子,才可能拿到百萬元以上。

 

外遇可以成為強制離婚的理由,妳想離婚沒問題,妳也可以要求子女養育費,但妳的生活花用並不在贍養範圍,除非妳先生非常愛妳,離婚後也不希望妳吃任何苦頭,否則妳每月固定能拿到的錢,一定會比12萬元少很多。

 

至於房子等財產部分,若是婚後取得,大抵能共享。當然他若顧及妳跟孩子的生活環境不要改變太多,或許會把房子給妳,或繼續居住到以後再出售平分等;但無論如何,妳大概是無法再每月爽拿12萬元的!

 

 

妳說若條件划算就離婚,甚至希望老公消失,顯然對丈夫已經沒感情,只想繼續把他當提款機。老實說,這樣的生活持續下去,雖說是妳在忍耐丈夫外遇,但對孩子們是不好的,而且妳也才45歲,還可以有第二春,難道真為了12萬元,就繼續忍耐10年到55歲?

 

而原本約定要長相廝守的老公,現在是跟小三共度生活,妳內心也很嘔吧,以後還能繼續裝作不知情來面對他?還要擔心他突然要求離婚而手足失措,總猜想妳先生今晚是否又去小三那裏?日日辛酸忍到55歲…那是很不健康的生活!

 

錢很重要,但划不划算,應該連妳的心情跟10年大好青春一起計算,而不是只有表面數字,每月12萬,也不夠買妳未來10年美好人生!

 

我是覺得既然妳對丈夫沒有太多感情,不如做好離婚準備,確實蒐證及調查他的實質收入與資產,別等到離婚時,他才突然被說月薪只有3萬元。

 

雖然妳先生看來應該會給妳某種程度的贍養費,但恐怕金額跟12萬元差很多,妳也必須做好回歸職場的準備,或許會發現工作本身有很高的精神或實質回報,另外開拓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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