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解釋,目前住宜蘭,台北的房子只有他在住,本來想說可以出租,用租金分擔房貸,但爸媽個性保守,擔心房客不會愛惜房子,所以不願意出租,讓他難過地說「若是房子賣掉,就必須自己出去租屋了」。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不要賣,「沒賺耶,加上手續費、稅金等等,感覺賣2300萬會賠」、「我爸媽之前把房子賣掉現在每天都在後悔中度日」、「真的不要賣,會後悔,先分租給2~3個房客就有租金收入來繳房貸」、「別賣,以後你買不回來」。
此外,有人建議可以去找銀行協商轉貸,「你可以去和銀行協商,把貸款轉給你繳,但年限延長,這樣你可以付得起又不用賣」、「其實可以跟銀行再談或轉貸」、「轉貸拉長還款年限,想辦法壓在每個月一樣繳四萬」、「轉貸改30年房貸,每個月只要繳四萬多,又可以不用租房」。
房產專家張欣民曾表示,有些人喜歡每月收租、有一筆穩定的收入,反而覺得賣掉可惜,兩者其實都有一些風險,保留房子出租有可能會面臨到沒有房客的空窗期,出租房子需要花時間和租客周旋,這是浪費時間的事情,而且很多租客不會長租,且很多租客不按時交租金,這些都需要你花時間去解決。
張欣民提到,其次,把房子出租出去,你需要把房子裝修的不錯,什麼家電家居都是要買的,否則你的房子太簡單了租金也不會太高,所以租出去成本也不低,但也有人就把房子作為投資使用,視每個人的需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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