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確診人數持續增加,迄今國人已經有600多萬人確診,累計死亡1萬多人。針對染疫引起的相關醫療理賠,除了之前產險業者推出的防疫新保單之外,許多人也關心萬一染疫,已有的舊保單是否能獲得理賠?又有哪些理賠可以申請?
在民國87年以前的舊醫療險保單,將「法定傳染病」列在「除外不保項目」,不予理賠。但金管會2020年要求保險業者啟動應變措施,基於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考量,採取給付慰問金或其他從寬方式處理。
換句話說,若確診新冠肺炎,保險公司仍須買單;因此已投保住院醫療險(日額或實支實付)的保戶,若確診而住院接受診療者,如符合保單條款約定,均可獲得保險理賠。
除了商業保險外,勞工因為染疫無法工作,導致無法取得原有薪資,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可以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或「職災傷病給付」;如果不幸發生二次染疫,且仍有住院和居家照護狀況,還是可以再次申請,請領時效為5年。
普通傷病給付
原先給付條件是「需要住院」才能申請,不過依現行防疫規定,勞工確診後無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是居家照護,只要是因為治療不能工作、領不到原有薪水,都可以申請給付。
計算基礎是按確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從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
上班族小明與親友聚會後確診新冠肺炎,居家照護7天,讓小明無法取得原有薪資。小明最近6個月的投保薪資都是42000元,可申請普通傷病給付多少錢?
A:可申請普通傷病給付:(7-3)*(42000/30)*50%=2800元。
申請方式:確診COVID-19的被保險人申請普通傷病給付,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戶號」,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辦。只要填寫確診日期、申請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情形、收治處所、帳戶及個人通訊資料等,無須提供確診診斷書或隔離通知書給勞保局,完成個人申辦後,經由所屬投保單位進行線上確認,即可完成申請手續。
職業傷病給付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在5月1日上路,勞工職業傷病給付的範圍擴大,最高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7萬2800元,給付金額上限也隨之提高,而依確診時間也有不同的金額,可進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頁試算。
防疫計程車師司機小明,因接觸確診客戶而染疫,需居家照護7天,且未取的原有薪資。小明最近6個月的投保薪資都是42000元,可申請職業傷病給付多少錢?
A:可檢附相關文件,書面申請職業傷病給付:(7-3)*(42000/30) *100%=5600元。
一般而言,醫護人員或特定職業的人染疫,被認定為職災應該沒問題,勞保局依然會依個案認定。
申請方式:如果是醫護、防疫旅館工作人員、防疫計程車司機等高危風險人員,因執行職務染疫確診致不能工作,可以使用「確診COVID-19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書面資料辦理,不能使用網路申請。
如果已經在網路申請普通傷病給付,要更改為申請職災時,若網路上來得及取消就取消,若來不及取消(案見狀態:已受理),就要印出網路申辦證明,然後寫上「撤銷原因」再加蓋本人印章,傳真到02-23569050或02-23569046,取消這個網路申辦,再送出紙本的職災申請。
職災網路申請服務自111年7月1日上線。服務僅開放確診COVID-19申請普通傷病給付,非確診COVID-19或欲申請職災傷病給付者,仍需以書面方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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