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底下是要好朋友,就不要一起工作!1例子啟示:只有防患未然,才能情誼長久

私底下是要好朋友,就不要一起工作!1例子啟示:只有防患未然,才能情誼長久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跟一個朋友聊天,她談到最近生意不錯,自己的小貿易公司這兩年逆勢增長,原本的夫妻店模式有些應付不過來了。

她的想法是從老公司裡挖曾經的一個同事過來。這個同事在老公司混得不怎麼如意,收入也沒有大的增長,所以對跳槽到我這個朋友的公司有很大興趣,也明裡暗裡表露了想法。

於是朋友找我聊,想要我給她分析一下,把原同事招進公司的想法是否可行,究竟如何權衡利弊。至少在她看來,用熟人肯定順手,這是好事情。

 

我這位朋友負責業務開發,她老公負責對接供應商,做採購和驗貨。而她的原同事有差不多十年的跟單經驗,工作還算認真負責,性格也比較開朗,私底下還是她的閨蜜,如果招進來全面負責現有客戶的訂單管理,我朋友就可以騰出手,集中精力維護老客戶,開發新訂單。

 

她的原同事本身薪水一般,一年只有三十多萬元。若朋友多給一點,如四十萬元年薪,對方也會滿意,這樣對大家都好。我朋友想來想去,覺得這一步可行,成本不高,只是多支付一個人的薪水而已,風險也完全可控。

 

她設想的最壞的情況是,原同事能力一般,對公司的貢獻並沒有預期那麼好。但即便如此,能損失什麼呢,只是付給她的薪水比市場價略高一點而已,看在閨蜜的份上,這根本就無所謂。再說了,原同事工作的穩定性和忠誠度,怎麼都值這些溢價。

 

為保險起見,我這位朋友想先跟我探討一下,看看這個方案能不能馬上執行。

 

我明白,其實她希望從我這裡得到肯定的意見,希望我支持她的觀點。但是很可惜,不管是作為朋友,還是作為商業顧問,我都得跟她說實話。也就是說,這盆冷水我必須澆下去。

 

我直截了當地表明觀點,對於招聘自己的原同事進公司,我是持反對態度的。沒有模棱兩可,而是建議她立刻打消這個主意。

 

首先,招原同事進公司,原同事的能力和收入很容易被高估。因為距離產生美,畢竟不在一家公司共事了,大家變成了閨蜜,無話不談,反而容易愛屋及烏,為對方收入偏低而抱不平,也願意給她更好的機會,招其進公司一起工作。

 

你對原同事工作能力的認知可能還停留在幾年前。那時候你自己或許也是「菜鳥」,所以會與原同事同病相憐,一起抱怨公司,一起忍受偏低的收入。可自己離開公司多年,我們又如何判斷自己在進步的時候,原同事的能力也會突飛猛進呢?

 

其次,一旦讓原同事入職,雙方的期望或許都會變得特別高。原同事會覺得,老闆是我的閨蜜,肯定會給我不錯的收入,給我豐厚的獎金,跟前公司比絕對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如果你給他加薪二○%,或許對方也會非常不滿,覺得你小氣。

 

而自己這邊,總會有那麼點施恩於人的情感因素在,好像是你把對方救出火坑的。心想著只要我賺錢,也一定不虧待你,絕對讓你的收入提升一個臺階。這樣一來,在薪資上鬆了手,在工作和貢獻方面就會對她有相對高的期望。如果對方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接下來怎麼辦?

 

原同事覺得你小氣,覺得你把他當普通員工對待,給的薪資並不高。而你或許覺得,原同事能力真的一般,這麼多年都沒長進,如今給他這樣的薪水已經算大方了。

 

雙方都沒有達到自己的期望,都覺得自己付出更多,結果或許因為幾件很小的事情,就會讓合作破裂,閨蜜就會變成不相往來的陌生人。

 

再次,未來的管理疊加、職位設置會有很多的困難,不管是模式設計還是執行,都會有無數可以預見的麻煩。

 

比如,原同事入職的時候,公司在起步階段,什麼制度都沒有,如今公司要嚴格管理,準備制定嚴格的考勤和打卡制度,能管得住原同事嗎?我想很大機率是管不住的。

 

因為雙方是閨蜜,有多年的交情,老闆很難對原同事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處罰或者扣全勤獎的時候往往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這麼一來,其他同事就會不滿。制度執行還是不執行?嚴格執行,閨蜜會有怨言,也許會影響到兩人的關係;不執行,或者部分執行,其他員工就會覺得不公平,管理就難以開展,制度就變成了擺設。

 

又如,原同事的能力或許某一天難以匹配公司的發展,很多年輕人、新人全方位超過原同事,這時候怎麼辦?薪酬架構和職位設置都會有各種問題。原同事作為主管,但是下屬的能力遠勝於她,這種情況下,彼此都會尷尬。如果名義上給原同事主管的名頭,給予下屬更高的薪水,那麼原同事反而會更尷尬,也會滋生更多不滿。

 

這時候怎麼辦?降職,降薪,解職,還是採用其他方式?要知道,讓原同事來公司上班不僅僅是公事,其中必然會夾雜許多私人因素。請神容易送神難,這是管理者面臨的最大難題,除非管理者決心放棄私人交情,公事公辦,交情從此完結,失去這個朋友。

 

也許你沒有想把原同事當成關係戶,只把對方當成公司的普通員工,但是對方怎麼想呢?會跟你想法一樣嗎?對方或許因為過去是你同事,跟你有很好的私人交情,所以一開始就抱有很高期望才來你公司入職的。如果你今日跟她說,她只是公司的一位普通員工,跟別人沒有什麼不同,你讓她情何以堪?

 

最後,就是收入問題。公司剛起步時,一切都不是問題,如一開始的四十萬元年薪已經高於對方在原公司的薪水,她會很滿意。

 

接下來呢?公司收入一般的話,問題還不大。可如果公司做得很好,盈利越來越好,那麼原同事的薪水又該如何定呢?

 

也許你覺得,增長一○~二○%已經不錯了,不到兩三年,原同事的薪水提升到六十萬元,已經算是對她特別照顧了。

 

也許你年收入已經數百萬元,公司的幾個主管都是百萬年薪,原同事怎麼會甘心拿那麼點兒收入?儘管公司賺錢跟她關係不大,公司給她支付的薪水是透過價值來決定的,但是原同事未必這麼理智。

 

一個人很難因為縱向比較而滿足,反而會因為橫向比較而不滿。

 

大家會用調侃的語氣談論某位名人一年天文數字的收入,作為茶餘飯後的八卦新聞,可要是原先跟你一樣拿四十幾萬元年薪的同事突然年入多幾十萬元甚至百萬元,你心裡就會有想法,有芥蒂。

 

這是人之常情,離自己太遙遠的人,跟自己關係不大,無須過多在意。可如果身邊的人—你認為與你不相上下的人,又或者還不如你的人,突然混得極好,你一定會覺得心理不平衡,甚至會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來。

 

亞洲是人情社會,很難徹底把公私的邊界分清楚。西方很多企業同樣也有類似的問題。

 

我個人給那位朋友的建議是,若真的要招原同事進公司,如今肯定不是合適的時候。因為公司初創,什麼都不穩定,對方或許能對現狀滿意,但是等公司發展起來之後,原同事的要求會越來越高,會認為自己是元老,是老闆的閨蜜,理所應當獲得更多。

 

這樣反而難以管理和安置她,不如等公司發展一段時間,一切穩定下來之後,再讓對方以員工的身分入職,嚴格劃分具體的職位和工作內容,明確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薪酬模式,這才是更優的選擇。

 

只要是人,就會有名利之心,就會比較。我們常說可以共患難,不能共富貴,就是因為富貴之後就容易心態失衡,分多分少都會覺得不公平。你覺得給多了,他覺得拿少了,裂痕就會出現,就會影響到工作。

 

 

在《孟子.盡心上》中,孟子說:「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這句話是說,不是自己的東西卻據為己有,這是不義的行為。可每個人真的能分清邊界嗎?能弄清楚自己付出多少,應該收穫多少嗎?能明白不應該多拿多占,收入應該根據自己的貢獻來分配嗎?

 

非常困難。越是有私人交情,就越難公事公辦,因為難以執行制度和進行管理。

 

我還是那句話,如果私底下真的是特別要好的朋友,就最好不要跟對方一起工作。有些事情,只有防患於未然,才能把那份情誼長久地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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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沒你強的人,為何混得比你好?》,方舟文化出版,毅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