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不適合的人卻因子女一輩子綁在一起,受苦的不只夫妻兩人,更辛苦的可能是子女

兩個不適合的人卻因子女一輩子綁在一起,受苦的不只夫妻兩人,更辛苦的可能是子女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夫妻關係走到這個地步,丈夫卻堅持不離婚。明知道雙方家庭已經完全撕破臉,兩人的感情再也無法挽回,但夫家仍為了面子問題而繼續要求小晴回家,以維持婚姻的假象。

世上有多少對夫妻是因為怕丟臉,不敢離婚?

此時,小晴很清楚,為了能順利探視孩子,她要透過正式離婚,讓法律保障她的探視權。

 

曾經為他們兩人居中協商的諮商心理師,對小晴丈夫的印象一直都不錯,因為每次他在心理師面前都裝得很乖、很有感情。小晴靈機一動,要求心理師請丈夫帶著母親,一起去諮商。

 

這招果然奏效。身為媽寶的先生有母親在身旁,就變得完全不一樣。後來,相關人士轉述當天的情形,關在諮商室裡的小晴丈夫講話激動又大聲,連門外的法警都差一點要衝進去。

 

小晴終於透過法院,與前夫達成協議,成功離婚,並獲得假處分,她每兩週可以見到孩子一次,並且與孩子共度一晚。

 

上一回看到孩子時,他只能獨自踏出一兩步,現在已很會走路了。終於又再見到孩子,小晴悲從中來,緊緊地抱著他,告訴他,「媽媽已經成功離婚了,以後你可以定期地看到媽媽,媽媽也一定會來找你。」

 

但,事情還沒結束。就連兩週一次的母子時間,前夫仍百般阻撓。

 

有一次,小晴的探視時間到了,前夫母子倆一同開車到他們約好的大賣場停車場,前夫的媽媽很明顯是想在孩子面前激怒小晴,一逕對她大罵,「你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為什麼鬧得這麼難看?」孩子在車上親眼看著母親被祖母慘罵。不過,小晴沒有落入圈套,無論怎麼挨罵,她都保持著開朗的微笑,她要讓孩子看到一個健康又堅強的母親。

 

另一回交接孩子時,前夫跑過來,故意跟她拉扯,還用力捏她。過程中,小晴始終帶著笑。接著她拍拍孩子,不慌不忙地走到櫃檯,請他們報警,並找了一間可驗傷的診所。孩子被她妥善地保護著,不哭不鬧。

 

前夫見這些方法都無效,再次把孩子藏起來。連續好幾次,小晴準時出現在相約交接孩子的大賣場,但是都落空。其中有一回,前夫的媽媽出現了,故意抱著小孩在小晴的面前走來走去,就是不讓她碰,然後抱著孩子跑回車上,加速駛離,硬是不讓小晴摸到孩子。

 

面對前夫家的惡劣行徑,小晴只能又回到法庭。

 

在法官面前,前夫再次辯稱都是小晴自己沒有去接孩子,而且她連一通電話都沒打。小晴則說,前夫根本就封鎖了她的電話號碼。

 

此時,法官靈機一動,當庭要求小晴拿出手機打電話給前夫,並打開擴音讓在場的每個人都聽到。結果連續撥了幾次號碼,每一通都直接被轉進語音信箱,前夫的手機連一聲也沒有響。謊言被戳破,前夫面紅耳赤,法官則大怒,「先生,你知道你剛剛都在裝傻嗎?」

 

法官進一步發現,前夫在臉書上打卡交接小孩的日期,有好多次都不正確。法官當庭裁定這是一樁必須特別注意的案子,前夫不但應該立刻讓小晴看孩子,且必須每次都回報探視的狀況。這下子,前夫再也賴不掉了。

 

遲來的正義,讓小晴很有感觸。這麼難離的婚姻,她最後能成功地訴請離婚並探視成功,關鍵就在自己不再感情用事,不再指望去仰賴任何人的同情心,冷靜地等待時機出現。

 

原本天真又單純的小晴,經過了這段時間的纏訟,成長得堅定又強大。

 

她有了勇氣,向前夫要「更多」。

 

她發動了最後一場戰役──現在,她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前夫所做的事一一被證實違反了「友善父母原則」,對小孩不利。亦已構成改訂監護權要件。社工拜訪後,也建議改成由小晴單方監護。發生了這麼多肢體衝突,更證明小晴的前夫及其家人並不適合帶孩子,無法給孩子良好的成長環境。

 

小晴則已經準備好,做一個情緒穩定又健康的單親媽媽,把孩子養大。

 

要知道,「開戰」對小個子的小晴來說,是多麼難的決定。一想到前夫那些暴言暴語,小晴還是發毛,但她至少不會再發抖了。

 

無論結果如何,她已經靠自己的力量,拋開了婚姻的陰影。

 

當年自己說了「Yes」而造成的兩年半速成地獄,如今破繭而出的,是一個全新而完整的小晴。

 

兩個人勉強維持婚姻,孩子反而可能更受苦

 

我問小晴,對我們的讀者,她有何建議。

 

小晴說,過去的她覺得一個家應該有爸爸、有媽媽、有小孩。當初她就是為了讓孩子有爸爸,才去登記結婚。

 

如果重新再來一次,當她發現懷孕了,會怎麼做?

 

小晴毫不猶豫地回答:「生下小孩,然後自己顧。」

 

她希望把這樣的思考角度分享給更多人知道:我們可以談戀愛,也可以生小孩;生了小孩之後,仍然可以繼續談戀愛。但,絕對不要被對於家庭的迷思所迷惑。兩個不適合的人,卻因孩子而一輩子綁在一起,受苦受難的不只是夫妻兩人,更辛苦的可能是孩子。

 

即便回到自己一個人,只要自己有了足夠堅定的力量,就能給孩子好的環境長大。

 

如果要請小晴的孩子自己選,他也不會希望走到這個境地的父母繼續在一起吧。

 

 

當年的小晴,並沒聽過這樣的故事。若是聽過,她肯定不會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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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1」的力量:走出離婚低谷,30個過來人經驗,陪伴你自信重生》,寶瓶文化出版,劉威麟(Mr. 6)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