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我來說,痛苦卻正確」!我慶幸沒有讓它繼續打延長賽,直到棺木闔上才後悔

「離婚對我來說,痛苦卻正確」!我慶幸沒有讓它繼續打延長賽,直到棺木闔上才後悔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離婚對我來說,痛苦,卻正確。

這是一個意外。沒想到有一天,我會成為這樣一本書的作者。

 

二十八歲與前妻結婚。到了四十二歲,孩子放暑假前的一個星期,我與她搭同一輛計程車到戶政事務所,在雙方律師與各一位證人的見證下,當場簽下了先前談好的離婚協議書,各自離開現場,和平離婚。在這之前,我們結婚了十三年又八個月再七天,再加上一個早上──就是簽下離婚協議書的那個早上。

 

結婚前,前妻曾去算命,命理師說她和她「老公」(我與前妻同年同月生)在四十二歲那一年,會遇見「人生大劫」。當時,我和她還沒開始交往。

 

我們都以為,這一場大劫可能是生死之別:其中一個人生了病,或發生了意外。會是誰呢?是她?還是我?記得那時候,我們緊握對方的手,提醒對方以後要小心過馬路、記得每年做健康檢查、好好地互相照顧,手攜手,一起度過那「四十二歲之劫」,並且相約一起活到九十九歲,還有滿屋子的兒女、孫兒女、曾孫兒女……

 

現在我才知道那位命理師的意思是,那一場四十二歲的大劫,並非發生在我們其中一人身上,而是「同時降臨」在我們兩人的身上。而且,這一場大劫不是意外,也不是疾病。

 

造成大劫的「凶手」,正是當時那一對深愛對方、緊握對方的手,互相提醒要平安度過四十二歲的──我們自己。

 

離婚是一生中,最辛苦的劫難之一

 

剛開始在社會上工作時,曾遇見一位大哥毫不避嫌地告訴我,他和他現任太太都是第二次結婚,雙方各自帶兩個前段婚姻生下的孩子,一家六口住在一起。當時還沒結婚的我,聽了之後,大為驚駭。

 

「我的人生絕對不會變成那樣!」我在心裡吶喊。

 

從小看我爸媽幸福美滿,我「立志」結婚,也深信自己會是好男人、好丈夫、好爸爸、好女婿。所以,當時我聽了那位大哥的故事,內心理所當然地升起一股絕對的信心,我絕對不可能走到像那位大哥的那般田地。

 

「我絕對不可能離婚!」

 

那時候,事業剛起步的我,也很開心自己在事業、愛情兩得意,即將和所愛的女孩步入禮堂。當時,我寫了一本書向她求婚,詠嘆人世間緣分的美好。然後開心地準備了一場十月婚禮,安排親友桌數、準備婚禮活動、印了喜帖、拍了婚紗、訂了喜餅,我們的家人與好友也從世界各地飛到台北。人生沒有比婚禮當天更美麗的了。

 

沒想到,短短一年後,在某一個爭吵過後的夜晚,我就上網搜尋了「如何離婚」;一小時後,我已列印了「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交到了當時的新婚太太手上。至於那晚我們究竟吵了什麼、用什麼方式吵、吵到何種程度,現在已經全忘了。只記得,那肯定是讓我非常驚駭的事。我只記得當時判斷,這段婚姻再走下去,恐怕只會愈來愈糟,所以趁情況還沒太嚴重時,趕快離婚。

 

不過,隔天早上,一度領悟所有一切的我,又把這些領悟全都忘光光了。離婚的事,也在淚水過後,擱著了。

 

想想,如果當時真的離了婚,人生就會完全不一樣。

 

至於為何不敢離婚?因為,離婚實在「太可怕」。

 

因為「太可怕」,所以我們一拖就是十三年。

 

想想,有多少夫妻是這樣子「拖掉一生」的?有些夫妻拖了大半輩子,等到一方因為長期在婚內抑鬱而罹癌病逝,另一方則竊喜解脫。

 

我家住在河邊、離山不遠的科技園區。我經常望著窗外:有時,鳥兒站上窗台,叫了幾聲,另一隻鳥兒就會飛過來,站在牠旁邊。看起來,牠們似乎很開心找到了對方,然後,兩隻鳥一起拍翅飛走。看著看著,我悵然不已──

 

生為鳥,似乎比生為人還快樂!在婚姻最痛苦的時刻,我想,至少鳥兒可以飛得高高的,不被關在一個叫「家」的地方,也不會從高樓摔落而死。而我,哪天想不開,說不定就掉下去了。我終於知道什麼是比噩夢更恐怖的事,那就是──「逃不出去的噩夢」。對當時的我來說,那個噩夢有個名字,叫做「婚姻」。

 

每天搭車子返家的路上,總會經過一座高架橋,橋邊有一些窗子,雖然窗簾緊緊拉上,仍滲透出暖黃的燈光。一棟大樓就有好幾十扇這樣的窗。我會仰頭看著這些窗,悲愴地想:「為什麼他們都有『家』,我沒有?」

 

奇怪,我明明就有家啊。這輛車不就正以時速八十公里,載著我接近一個叫做「家」的地方嗎?但為什麼我卻微微地害怕著它。到底在害怕什麼,說不上來。或許,是一對已經形同陌路的夫妻之間,比冰點還低的冷漠。或許,是預知了離婚過程將是全世界最恐怖的雲霄飛車,將在一秒內把我拉進谷底。最後我發現,讓我最害怕的其實是當我抵達家門,掏出鑰匙之後,不知道今晚那一扇門後,有什麼在等著我。

 

現在回想起來,那些等著我的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不過就是一個必定走上離婚一途、正在「聽牌」的準備破碎的家庭。兩個孩子在裡頭嬉戲,女主人在做菜,我一回家就極力扮演好爸爸、好老公。然後,下一分鐘,一件小小的事,又再次引爆我們彼此之間的恩恩怨怨,空氣瞬間燃燒到頂點、或寒酷到冰點。「來啊,來離婚啊!」這種惡辣辣的叫囂不斷出現在我們的對話中。兩個曾經誓言地久天長的人生伴侶,在那一刻,卻都視對方為彼此人生中最邪惡、最狡猾、最過分的敵人,兼最狠的仇人,再兼從來沒在任何電影中看過的、史上最惡劣的「壞人」!

 

當時的我既無奈又無力,於是,我又動筆了。就在前妻帶孩子離家出走的某個中秋連假,短短三天內,我幾乎不吃不睡地埋頭寫完一部八萬字的長篇小說;隔一年,再寫了一本長達二十萬字、共五十篇的小說集。我不管這些小說和結婚前的那本求婚之書,擺在一起是多麼荒謬、可笑。我甚至不管這些作品會不會毀了我那所謂成功、正面的商業作家「形象」。當時,我實在被一場失敗的婚姻給折磨得哪裡也去不了,只能將憤怒發洩在文字裡。

 

現在回想,那時候的我,也真的是瘋了。畢竟,一隻鳥兒被關在一個叫做婚姻的籠裡,每天對牠施以各種不愉快,讓牠看到外面的天空,卻將牠關著出不去,牠肯定會瘋的。雖然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籠子,大門明明就在那裡,行李箱家裡就有,打包只需要三十分鐘,外頭有很多地方可以暫居。並且說真的,我沒有遭到真正的身體上的酷刑。

 

對外,我可以經營大公司、接手大客戶、做大專案。但,面對「婚變」,我竟然比一隻籠中鳥還無力!

 

無力的是──這個家,要怎麼不見?這些東西,要怎麼搬?最重要的是,孩子。終於體會為何人家說孩子就像身上的一塊「肉」,因為一想到離婚將造成我再也無法每天見到自己的孩子,單單只是想像,就如同是割肉之痛了!再想到,孩子可能因為父母離婚,而在心中留下深深的傷口、一輩子的疤痕,我真的只想搥頭大哭。不,我不許,我不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的孩子身上。

 

離婚的過程,太多禁忌

 

所以,離婚中的人,心中實在有太多太多的恐懼──關於離婚。

 

關於離婚後,對孩子造成的陰影,那一片未知的烏雲。

 

關於離婚後,自己是否能再次站起來,再次找到人生。

 

或,只是「離婚」兩個字,就令我們望而生畏!它代表一個不能多說(也沒人想多聽)的禁忌。奇怪,在二十一世紀,我們可以大聲談性別平權、同婚,「離婚」一詞卻仍是諱莫如深。

 

由於離婚是如此讓人難以接受,於是,結婚後的兩人即便已經分床睡,即便已經冷淡如冰,仍然得勉勉強強地繼續湊在一起,因為有太多太多的東西和對方是「拆不開」的。我們不是不願意談,而是我們有太多條件令對方無法接受,隨便動一步,輕輕一扯,對當時的我們來說,都會破成碎片,掉滿地了。

 

最後的「離婚衝刺」,我也花了至少五年的時間。五年前,我拿著當時我「蒐證」的東西,找了全台北至少六家律師事務所,播放給他們看,講我的故事給他們聽,重複地問律師一樣的問題:「我要如何搶到小孩?」

 

這個問題,又衍生出更多、更多的問題:孩子必須上法庭嗎?孩子必須選跟爸爸或媽媽嗎?問了好久,大部分的問題都沒有明確的答案,有答案的也都是悲觀的。該怎麼辦呢?我在經營公司的時候,可以掌握很多事情,清清楚楚的。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心中如此徬徨,又如此孤單。

 

 

當我努力處理離婚的事,追求更好的人生,身邊沒有一個聲音,可以比我更堅定、更勇敢地告訴我:「是的,你的方向是對的!」

 

更沒有人告訴我,現在我所看到在離婚「怨偶」之間,上演的各種折磨人的八點檔劇情,等到離婚後,一切終會回歸正常,所有的狂風暴雨都會雨過天青。

 

甚至,當我一度認為所有的錯都在她,我是百分百的好人;到了離婚後,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也都改觀了。

 

我將看到,不只我在受苦,她也真的在受苦。我們兩人因為緣分,出現在同一個地方,也因為珍惜緣分而接受了對方成為一生的伴侶,沒想到,迎來的卻是十三年又八個月的噩夢。要到好一陣子之後,我們才會知道,這噩夢真的不是任何一方的錯。我們都是好人,只是不適合與對方結婚而已。

 

不一定要離婚,才能擁有一的力量

 

所以我想強調,這本書書名的「一」,不是要離婚。「一的力量」並不等於「離婚的力量」。

 

一的力量,是敢於在兩人的世界中,找到一個獨立的自己,不會被一場婚姻而變成籠裡的小鳥。牠可以飛出去,牠也可以飛回來,牠還可以照顧到其他的家人,當然,還包括當年曾經深愛的那個伴侶。

 

甚至,讀了這本書,有了力量,看清楚了婚姻的本質,或許,反而看到婚姻的好,開始珍惜現在的幸福,而願意回到婚姻中,再一次地給自己與對方機會。

 

兩個人在一起,應該要更有力量,但往往反而變得更懦弱、更無知、更被自我蒙蔽。我們必須檢視那個埋藏在最深處的問題,也就是婚姻這件事本質上的缺陷。

 

想想,如果可以勇悍一點,不在乎是否必須與另一個人一起,或者不一定要「那樣子」在一起,會不會就不至於這麼脆弱?會不會就更有「力量」?

 

當時的我還無法想這麼多,因為木已成舟,時光無法復返,我只能先處理我當下的婚姻噩夢,讓它趕快順利地結束。

 

那段婚姻的告終,讓我有了領悟。也就是這樣,更加深了我的決心,想要寫這麼一本書。

 

每一件離婚,都是非常偉大的工程。能一起經歷這一段的兩個人及孩子們,和雙方其他的家人、朋友們,都是偉大的人。

 

在過程中,難免會經歷撕裂般的痛苦。然而,如果是一個內心夠堅定與篤定、沒有游移的獨立個體,可以將痛苦轉化為「重新創造」的力量。

 

 

命理師是對的,四十二歲的我,的確發生了一場大劫。

 

但他說得不太對的地方是,經過大浩劫,我變成了「大幸運」。

 

如今我很慶幸,當年沒有視而不見、渾渾噩噩地,勉強維持那一段既錯誤又痛苦的婚姻,讓它再繼續打延長賽至我的五十歲、六十歲、七十歲,直至棺木闔上才來後悔。

 

好在我意志堅定地衝了出去,揭開了婚姻的真相,也看到了自己所擁有的人生潛能。祝福你,也能找到屬於你自己的力量,和它在一起,或許還在婚姻中,或許離婚,或許再婚……

 

找到了自己,快樂無比。

 

 

謹以此書獻給:提拔我的貴人;願意與我同住、並忍受我這個剛學會煮菜的單親爸爸的,我的兩個可愛孩子;以及,每天讀我的日記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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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1」的力量──走出離婚低谷,30個過來人經驗,陪伴你自信重生》,寶瓶文化出版,劉威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