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例隆乳是馬偕醫院羅慧夫醫師從美國帶回鹽水袋,替一位牧師娘隆乳。當晚病人發生血腫,又被推回手術室止血,牧師娘認為一切是上天的安排,她不配擁有豐滿的胸部,要求醫師取出鹽水袋,結束隆乳。
傳統隆乳多少女人血淚史
牧師娘之後,台灣有許多女性隆乳,英美女性的隆乳是要求胸圍變大。台灣戰後嬰兒潮的女性營養失調,發育不良,平胸的機率很高,隆乳只求正常。這些女人婚前擔心被退貨,婚後擔心被嫌棄,隆乳過程偷偷摸摸而且神神祕祕。
第一要求,不可以被識破,第二要求,不可被摸出來。因此腋下肌肉下隆乳,是當時的首選。腋窩傷口避免乳房疤痕,肌肉下隆乳可以遮蔽義乳,手術需要2至4小時。
胸大肌原本附著於胸壁,活生生被塞入義乳,內部壓力極大。病人形容麻醉醒來胸部像被卡車輾過,術後臥床一星期,需人攙扶才能坐起,而疼痛可能持續1個月。
傳統男人只會出嘴很荒謬
但是癒合後的乳房被肌肉固定,跑步不會動,擠不出乳溝,躺下來像碗公,更糟的是肩膀運動,胸大肌收縮,義乳會跳動。上述種種,都因女人只求罩杯升等,不要男人看得出來或摸得出來,就必須容忍這樣的過程以及結果,回想起來,實在很荒謬。
那段時候,男人也沒閒著,他們在當花花公子!在A片裡,幻想迷人的乳房。男人排斥假奶,宣稱「摸到假奶會立刻軟下來!」有時外遇被抓到,還大言不慚地以元配的乳房太平作藉口。
現今隆乳交還女性自主權
時至今日,距離第一例隆乳已經超過50年,美國美容外科醫學雜誌調查隆乳婦女動機,發現女人隆乳第一是為了外觀,第二是為了自信,第三才是為了改善關係。
例如:50歲的女性三鐵選手,未婚也沒有男朋友,為了穿運動服方便而隆乳;37歲已婚媽媽親餵2個小孩,婚姻關係良好,自覺乳房萎縮而尋求隆乳;50歲女法官一生平胸,決定隆乳作自己的生日禮物。
她們的特色是經過慎重考慮,要求最小最不痛的手術,強調乳房尺寸、形狀、乳溝和會晃動,至於疤痕的位置和乳房觸感反而在其次,女人領悟「我的身體我喜歡最重要」,新好男人也只能配合同意「長在我愛的女人身上的,就是最美的乳房」。
自己高興的觀念才是正確
看了以上的時空背景,就不難理解隆乳為什麼變成簡單的手術。這2年流行低疼痛、低傷害的乳下皺褶切口、筋膜下隆乳,手術平均只要25至30分鐘,隔天可以上班。這種隆乳,外觀自然,唯一的缺點是男人可能識破。
從愈來愈多女人選擇便捷的隆乳看起來,「自己高興就好」的觀念盛行,女人已經抛棄身體屬於男人的觀念,從男人手中收復身體的自主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