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婚姻做為一種制度及收容機構,比起一般人來說,往往更樂於為以下這些人而設立︰苦無機會自我推銷的人、苦於不被承認的同性戀者,以及出身於手足眾多但經濟拮据家庭的年輕美女。
坦白說,除了富豪貴族、同性戀者,或懷孕超過一定週期的年輕女孩—還有誰要結婚呢?
因此,在過了五十歲又經歷過幾種人生之後,我們甚至不會談論再婚這個話題了。從「激情」這個詞的意義來看,結婚不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特別是婚姻制度的好處,已被離婚或過去慘痛的經歷潑了冷水,讓人感覺真是意興闌珊,不做多想。
第一次婚姻,大多數以短兵相接的刀刃戰爭告終,這點不需要具體的統計數據才能了解。更何況,每位離婚者的背後都拖著沉重的行李負擔,對於再婚更是敬而遠之。但,如果妳身上還有一部分純粹和浪漫主義的情懷,而且真命天子又在最佳時機到來,天時地利人和,那麼妳為什麼不欣然接受呢?
我一直認為應該要先同居,擁有很多共同生活的體驗後再結婚。
我們應該要先了解其他人的身體;要體驗過各種感情的經驗;要在滿口讓人陶醉的花言巧語中迷失過,也吃盡苦頭;要感受過喜極而泣;要已經毫不後悔地付出了一切;要在床上燕好之後一起在床頭閱讀過;要重複犯過幾次相同的錯誤,而且已經反省過,已經了解一切⋯⋯
經歷過這些過程以後,如果你們心裡還有結婚的渴望,那麼—沒錯,他真的就是妳的男人,她真的就是你的女人。
婚姻,除了證明彼此確實真心相愛,伴隨著婚姻而來的,總是一種身分地位與保障。
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夫婦是出雙入對的同林鳥;兩人結合為一個實體的存在,這個實體能夠在餐桌上形成和諧的平衡;當人們一談起兩人,會自動加上「那一家人」,而這個實體也被人們標記為完美的雙人組⋯⋯不過,完美雙人組的合體,也是為了鞏固一個結構,為了實現一項計畫,而且過了一定的年齡以後,不再馬不停蹄。
無論我們走到哪裡,我們過去的共同基礎就會跟到哪裡,和我們一起移動。
這麼說來,意思難道是說,我們會拒絕戒指,以及掛在玄關那張重要人生大日子所拍的合照?
五十大齡的青春女子,已在生活中找到平衡。處在這樣的時代,我們這些大齡女子不需要借種生子的撒種者,更不需要金援的飯票。再說,我們也很習慣於自己的地位了,那,為什麼還要跟他說「我願意」呢?
他真的應該要堅持的。
嗯,事實是,他必須要先向我求婚才行。
本文摘自《妳可以狼狽跌倒,但一定要優雅起身》,大好書屋,米蓮.德克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