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黃明惠 整理
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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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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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成功的企業家,擁有龐大的資產,不久前過世,留下10億元的財產,由於配偶陳芳芳、長子張大明、次子張大昌、長女張曉梅及次女張玉林等五名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一直無法達成協議,長子張大明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並領取遺產稅繳款書,但張大明個人負擔不起這麼龐大的遺產稅額,其他繼承人因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對分擔繳納遺產稅的意願也不高,張大明眼看繳納期限一天天逼近,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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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劉韋德 律師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很多老人家在生前,就會陸續移轉財產給小孩,尤其是在預知自己時間不多的時候,這種情況更是常見。父母移轉財產給小孩並沒有問題,但問題往往出在「不公平」,例如只有給其中某個子女,但其他子女沒有,又或是雖然各子女都有給,但之間的價值卻不等,而因為這種不公平,往往造成子女間彼此有心結,為日後 分割遺產 時埋下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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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樂透人生─吳家揚
人生無常,不知道是明天先來還是無常先到,許多人將保險納為財產傳承的一部分,但往往沒有注意適時的做變更,反而使得財產傳承無法遂行己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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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 分割遺產 (分別共有)、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繼承開始之後,我們必須要先申報遺產稅,並且繳完遺產稅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後,才能夠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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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5
林依榕
當父母親其中1人逝世,社會老是上演著許多家族爭奪遺產大戰,但有4位子女感念母親一輩子為家庭奉獻犧牲,決定把爸爸留下來的現金、房產全數給予母親,這種孝順爆棚的心或許很感人,但是地政士看了卻直呼「千萬母湯」,因為不但無法盡孝,還會導致整個家族3代以上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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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0
陳佑寰
父母名下的財產不僅是老年安養的保障,也會成為將來繼承的財產。而實務上亦常見父母很早就把辛苦賺錢買來的不動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有些也會以子女名義開銀行帳戶與買賣股票,這就是民間習慣上常見的親屬間「借名」。然而父母很少會用白紙黑字與年幼的子女簽訂借名契約,等到子女長大之後,有可能認為在他們名下的財產就是父母贈與的,而既然自己是所有權人,就可自由出賣處分。又或是等到父母過世後,有些繼承人會主張某些子女名下的財產是父母借名的,故要求應將該財產納入遺產來分配。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實務上的借名爭議常常是各說各話,難以獲得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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