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4
林依榕整理
每人每年都享有244萬元的免稅額,許多父母都會在這免稅額度內贈與財產給子女,替女子的未來提前做好規劃。不過你知道嗎,除了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其實還有100萬元的「婚嫁贈與扣除額」,也就是說,加上原先244萬元的稅額,雙方雙親4人合計上限可贈與1376萬元。但要注意的是,「婚嫁贈與扣除額」僅限子女,不適用於媳婦、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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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資深保險經紀人 廖嘉紅(R姐)
林爸爸幫自己與太太各買了2張保單,這些保單象徵著林爸爸對家人的愛與關懷。為了方便管理,林媽媽作為被保險人的2張保單,也是由林爸爸擔任要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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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謝青樺, 李秋藝, 林翰飛
當你盤點資產後,發現自己扣除接下來的20年生活所需還有餘裕,甚至更多,那麼如何預為傳承規畫就很重要。如果你的家庭結構與關係還算和諧,依照繼承順位繼承就很好的話,當然你的資產全數列為遺產是沒有問題的。不過,現代社會有越來越多人可能是單親、單身、無子嗣,或與法定繼承人關係不睦,這時候,如何順著自己的意思處理資產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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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謝青樺、李秋藝、林翰飛
避免不孝子法寶 「生前贈與」與「附負擔贈與」資產的安排——生前贈與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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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資深保險經紀人 廖嘉紅(R姐)
陳老先生的妻子已過世,留下兩個女兒。他除了自住房產外,資產主要是股票,其中最值錢的是台積電的6萬股。由於年事已高,他希望將財產平分給兩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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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少為夫妻,老來伴!年輕時吵吵鬧鬧,老年時卻是最好的伴侶,老夫老妻相依為命,所以,爸爸走了,媽媽少了伴侶,很容易就跟著走了,這就是我們實務上常常在1~2年內夫妻相繼離世,先辦理完爸爸的遺產案件,接著又辦到媽媽遺產案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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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胡碩勻
通常有配偶者,遺產約 2,000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配偶扣除額55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 萬=2,024萬)不用擔心遺產稅的問題。單身無子者則約 1,400 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萬=1,471 萬),不用擔心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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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朱家棟
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來讓子女有錢、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但《遺產及 贈與稅法 》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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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陳禾原, 詹祐維
張董膝下有二名子女,多年來苦心經營小型機械加工業,員工持續累積下已達到10人,頗具規模,每日忙進忙出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也累積不少財富,資產除了公司持股外,閒來無事就是到處購買不動產,現金部分,張董覺得公司不大,分離管帳麻煩,多半還是以個人帳戶作為主要收付支出,直接用個人財產支付公司的大小支出。張太太平日除協助張董管理帳戶外,與張董投資不動產不同,張太太則喜歡接觸各類金融商品,股票、基金、期權都有接觸,多年前也在朋友介紹下購買,為家人購買了不少人壽保險。然而,好景不常,張董突然在一場車禍中意外去世,公司員工知道後都人心惶惶,特別是公司會計,因為會計知道張董都由個人帳戶收支,非常擔憂公司購買原料、員工薪水要如何支付,立即就聯繫管帳的張太太討論,張太太則跟會計掛保證,張董存摺、印章都在她手裡,平常都是她在進出銀行收匯款項,需要時再先用張董名義,直接匯款或領出即可。然而,張太太持存摺印章到銀行取款的時候,行員發現張董已經過世,即立即提醒張太太如果用張董名義繼續領款,可能會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且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即便沒有被害人,檢察官仍會主動調查起訴,建議還是要先去辦理遺產繼承,完稅後再來提領。張太太一聽覺得有道理,便去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由於張董多年來到處購買不動產,在不動產多年漲價下,核定後的遺產稅竟然高達千萬元以上,張董現金存款根本無法支應,張太太手上的現金也不足,更不用說張董的公司更是需錢孔急。無奈之下,張太太希望申請以不動產去抵繳遺產稅,這時候換二名繼承的子女跳出來反對,因為國稅局核定能抵繳的不動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核定,一筆土地雖經核定價值只有500萬元,但市價早已達1,200萬元以上,用來抵繳稅款顯然不划算,會損害到繼承權利,且二名子女並未想繼承張董公司,亦不願意先出資繳納遺產稅。這下換張太太急成熱鍋上的螞蟻,在張董存款無法動用下,現今根本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營運,眼看公司瞬間要土崩瓦解,萬幸這時張太太的保險業務員來電,在知悉張董過世後,立刻協助張太太清點幫張董投保的人壽保險,並申請理賠,在幾天後張太太順利拿到理賠金,這筆現金及時雨,成功幫公司回歸正常運作收支,也繳納了遺產稅,讓張太太能夠接續與子女慢慢商談遺產分配問題,躲過了一場大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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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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