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7
郭美懿
大疫之年,讓人們對無常有更深體會,面對生死,除了心理調適,更需要事前規劃,尤其是遺囑與遺產繼承,若能事先安排,就能照顧到真正想照顧的人,也能避免後代子孫為此鬧得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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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我時常遇到客戶詢問:「我需要訂定遺囑嗎?」、「財產的傳承,有需要規劃嗎?」「依照法律規定分配不就好了嗎?」、「遺囑,我可以自己寫一寫就好了吧!有需要找律師協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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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近期有客戶王小姐諮詢時,問到:「部分新聞報導,寒舍集團董事蔡伯府的遺產新聞時,曾提到:『依民法第1148-1條規定,蔡生前2年若將財產贈與其他繼承人,都會被視為遺產計算,屆時黃女(配偶,法定繼承人)也均可獲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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