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5
林秋芬、鄧學仁、潘雅惠
Tina的婚姻超過十年,也在離婚這件事上糾結了好久。自從生了孩子,她發現自己和先生對家庭的認知有很大不同。兩人衝突不斷,甚至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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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7
傅恪恩
「這樣他們兩夫妻努力大半輩子的積蓄,不是就要分一半給那女人?」「你說人如果把孩子拉拔長大也就算了,人都跑了,哪有那麼便宜的事還可以回來分房子,老忠應該多去問幾個律師諮詢才對!」榕樹下,土地公廟前的石桌上,幾個棋友有一搭沒一搭的談起,今天沒到場的老忠。而七嘴八舌的主角,正是老忠家那個離家出走多年,找不到人的越南媳婦小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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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尚瑞君
在心情很急躁的當下,我們往往會讓防衛變成攻擊。有時候話到嘴邊,要先忍一忍,因為說出去的話是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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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7
Q:我是美琴,今年49歲,老公52歲,結婚27年,有一個25歲兒子,他已有論及婚嫁的對象;原本美好的家庭,卻因為我老公外遇而出現變化。老公2年前與朋友去喝酒,認識一名歡場女子,3個月前我發現他們互發的 甜蜜 訊息,心臟都快停了,幾乎無法呼吸。他說那只是逢場作戲,也已沒有往來,但我最近發現他們仍持續聯繫,對他已無法相信,但他容忍我的怒氣,甚至踢打施暴,他都逆來順受。老實說,我也不想離婚,至少在兒子喜宴上不想以離婚夫妻的狀態出現,不然會對不起一向孝順我們的兒子;但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不知要怎樣才能讓他跟小三分手?3年多來,我們已是無性夫妻,丈夫雖然想要,但我因為年紀沒什麼「性趣」,即使做也是應付一下,老公也懶得來求我。說真的,他如果在外面買春,我不大介意,畢竟是我拒絕他的,別讓我知道就好。但一看到他跟女人在LINE上打情罵俏,我就整個抓狂了!我不知該如何撫平情緒,對工作無法集中精神,一直憤恨抱怨。上月決定一起旅行散心,白天玩得開心,但夜裡小酌時,我隨意問一聲「那女人喜歡喝什麼?」老公不假思索回答「紅酒」,又惹我生氣,那趟旅行也報銷了!最難過是,雖然老公3個月前當我面把那女人的LINE刪除了,表示不會再跟對方聯繫,但我查看通話明細,發現有個電話打得很頻繁,原以為是職場關係才常通話,實在壓不下疑心,就趁他睡覺時去電,結果接電話的是女人,而且親密地叫他的名字,才確定他跟這女人完全沒斷,我叫醒他又吵了半天!雖然我不想跟老公分手,但覺得他已信用掃地,到底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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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角子
「角子哥,人哪有天生就適合的?兩個人如果相愛,就應該努力『磨合』,不是嗎?」我看著這封發來臉書的訊息,不知為何心底就突然冒出了這位讀者可能會有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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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陳文茜
陳文茜數次與死亡擦身後的生命書寫:我想告訴天下所有的親愛的你們,人不是緩緩衰退的,一個疾病可以用一年老十歲的速度,甚至用逼著人快速墜向晚年的方式,直接通報你,歲月、回憶、曾經,尤其健康,多麼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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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84
Q:我是萬成,今年54歲,妻子46歲,結婚22年,兩人都是上班族,我是業務員,收入還算不錯,育有21歲兒子跟19歲女兒,原本覺得幸福圓滿,卻發現老婆有外遇。雖然我跟岳父聯手找到小王,岳父也找律師寫了切結書,但我實在很難平息內心憤恨,是否應該對小王提起告訴?老實說我不想離婚,想在孩子獨立前給他們完整家庭,但我卻無法阻止老婆到網路聊天室找男人,我該怎麼辦?3個月前,我跟老婆一起用她的平板看影片,中途她先去睡,我想幫她充電時不慎按到她的LINE,才發現有男人發簡訊跟她談情說愛。我追問她這是什麼?她竟說我週末總不肯帶她出去玩,要她自己找朋友,這男人就是她的朋友!我因為工作性質,的確很難在週末休假,讓老婆覺得無聊、寂寞,但我是讓她找女性朋友去玩,不是要她找男人,這顯然不是普通朋友。再三逼問下,她才坦承曾和對方有過一次親吻擁抱,但我不相信,她竟還說「現在能填補心靈空虛的就是他,你週末也沒法陪我呀!」老婆這樣說,我實在沒辦法,跟岳父商量後,一起去找徵信社跟蹤,拍到他們當街摟摟抱抱,原來老婆跟他已經交往半年了!岳父請律師讓他寫了一份跟我老婆斷絕往來的切結書,但條件是不能讓我知道;只是我看到照片,實在很想告他來洩憤,讓他賠償我,但這樣是否會害我岳父違約呢?而且看來也不是抓了小王就解決問題,那之後,老婆又到聊天網站上去找別的男人搭訕,甚至半公開化,同時跟3個男人來往,表面維持家庭和樂,事實上她週末都出去約會。她總說「反正你也不理我」,可是除非我換工作,否則很難改變這情況,而且換了工作,收入也會大減,現在兩個孩子都在學、住宿舍,花費很大,我想讓他們至少安心讀完大學,而且我也還愛我老婆,不想離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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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郭美懿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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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角子
「真愛,就應該努力克服一切,就應該要盡力對對方好。」你在每一次傷心過後,都是這樣告訴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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