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0
蘇家宏, 游婉琪
很多人誤以為,自己一輩子辛苦賺的錢,過世後,理所當然會留給血緣最親的親人。即使自己沒有結婚生養小孩,但只要兄弟姊妹育有小孩,自己的財產未來就可以交給他們繼承。事實上,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無論是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都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除非有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遺贈給他們,否則,他們對於遺產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換句話說,只要我們活得比所有「法定繼承人」還要久,而且又沒有事前寫下遺囑,在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遺產就是無人繼承的遺產,依法「無人繼承」的遺產全部由國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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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蘇家宏 律師
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遺囑,是最後一次管理財富的機會。就算只有十萬存款,也要留給最在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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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中時新聞網 記者郭宜欣
北市三兄弟爭產,由於母親生前 預立遺囑 ,不准大兒子繼承逾4123萬現金及一棟價值近2千萬的房產,加上兩位弟弟提出證據,證明哥哥不聞不問7年,就連告別式也沒來參加,最終法官判決繼承權不存在,後續爭取特留分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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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郭美懿
「很多人以為南部長輩不會寫遺囑,其實我們平均每周承辦2件以上,因為現在不動產價值越來越高;尤其是周邊有比他年輕的人走掉,或是另一半過世,看到小孩有爭執的時候,他會想不如自己先寫好!」經手過1200件遺產繼承的地政士李宜玲,一語點破傳統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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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郭美懿
80歲老太太與丈夫結褵60年,兩人育有2子2女,前不久老先生過世,生前雖未留下遺囑,但曾以口頭方式交代遺產分配方式。於是老太太按照丈夫意思,把他名下股票賣掉,連同現金、定存等近5000萬元全數匯給兒子。沒想到,老太太雖是據丈夫指示分產,但口頭遺言不具法律效力,也確實侵害女兒權利,八旬老媽媽竟被兩個女兒一狀告上法院…「老太太一生奉公守法,被告就算了,竟然還是生她、養她、一手拉拔長大的親女兒提告,這種親情的撕裂,真的蠻遺憾的…」遺傳繼承法律專家劉韋德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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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李雪雯
現年60多歲,即將退休的楊媽媽,有一位近30歲、已婚、育有一個小孩,但目前完全不工作的大兒子;以及一位20多歲,患有身心障礙的女兒。可以這麼說,楊媽媽的一兒、一女,從小到大都沒讓她省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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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陳子萱
《今周刊》週三(10/11)舉辦第七屆幸福熟齡論壇,邀請遺產繼承法律專家劉韋德、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前理事長王儷玲,探討如何從退休理財規劃、 預立遺囑 ,為樂齡族創造人生的幸福下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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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劉韋德 律師
最近有個朋友問我一個法律問題,案情是她舅舅上個月自殺了,她這個舅舅無配偶子女,死後留下一千多萬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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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劉韋德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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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郭美懿整理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 預立遺囑 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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