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7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編按:已故香港女星沈殿霞與鄭少秋的愛女鄭欣宜在上月(5/30)年滿35歲,正式繼承母親留下的6000萬港幣(約台幣2.3億元)遺產。2008年沈殿霞過世時,鄭欣宜年僅21歲,擔心女兒年輕揮霍,沈殿霞生前特別留下遺囑,要求女兒要年滿35歲才能動用遺產,並叮囑女兒做個有用的人。歷經漫長的14年等待,鄭欣宜終於迎來35歲生日,但她並未大肆慶祝,生日當天也僅簡單發文:「多謝大家的祝福!今天35歲lu~ 祝自己和我愛我的人都身體健康、天天都有值得開心的事情發生。」其實媒體年年都在倒數鄭欣宜的35歲生日,多年來數度誤傳,去年8月她出席活動時就曾對繼承遺產一事做出回應,表示「很搞笑,20幾歲出一次,30歲又出一次,其實不斷改我年紀,我覺得無所謂」。認為只要扮演好表演者的角色,做好自己的工作、唱好歌,真心喜愛她的歌迷就不會離去。如今鄭欣宜已在香港樂壇闖出優異成績,演唱會門票幾乎場場秒殺,不靠父母光環庇蔭,早已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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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許皓宜, 凌柏瑋
如果你要我說當初為什麼去死,我實在無法回答你;我只是好奇你們有沒有問過自己,人到底為什麼要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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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3
魯先聖
人常常為外物所左右,使自己的本領大打折扣,這也就是我們說的缺乏定力。做什麼事情,都要有自己的定力,不能受環境和他人的影響。莊子說的「物物而不物於物」,就是這個道理。他的意思是說:一個人只有能夠駕馭外物而又不為外物所左右、所奴役,才會「盡其所受於天」,把自己的天資和才能完全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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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HEHO健康網
「剛剛才上過廁所,怎麼又突然想尿尿」,「不小心打噴嚏怎麼漏尿了」,其實根據統計 40-50 % 女性都曾經遇過漏尿、頻尿、夜尿問題,私密困擾讓婦女不好意思 開口 ,願意就診比例不到三成。泌尿科醫師提醒:「不要害怕看醫師,現行有許多治療策略都能大有改善,如果症狀輕微患者更有機會靠飲食、保健食品調整,改善症狀避免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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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金原姬
在我離開法國尼斯的錫米耶街區,走向尼斯城的途中,望見一位身材嬌小的東方老奶奶,身前身後都背負著行囊,快步走著與我擦身而過。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於是 開口 向她搭話道:「安妞哈誰唷(您好)?」不知是否明白了我的問候,她停下腳步,轉過身來,說道:「哇搭系、逆轟晉(我是日本人)。」她看上去大概年屆七十,行色簡樸憔悴,似乎已經旅行很長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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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
蔡碧月
作家吳爾芙形容,傳統女人就像「家庭天使」,每天都在犧牲自己,只會去體貼別人。老字號全祥茶莊媳婦莊煐逸就是家庭天使典範:年輕時當全職媽媽,等孩子大了,才有機會做自己、取回人生發言權。她50歲開飯店、65歲打桌球,「我人生中最喜歡的兩個階段:一個是青春正盛時,一個是現在,愈來愈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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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林靜君談心室
「工作量如海水倒灌一樣湧進來,主管一貫風格要求要快、狠、準,我該怎麼辦?」「只要聽到LINE的聲音響起,就心跳加速、胸悶,有時會很想哭。」「到辦公室的途中開始反胃想吐……。」Covid-19疫情還在高原期,隨著確診人數的增加,許多人的工作節奏被打亂,一邊防疫、一邊應付各種突發狀況,身心緊繃而出現失眠、易怒、憂鬱、腸胃不適、皮膚等身體與心理症狀。這些問題如果放置不理,長期累積下來就可能惡化為難解的宿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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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大叔
前兩天看到車友羅哥在臉書上買了兩輛新車,忽然讓我有點小小的感慨。大約一個月前,羅哥臉書的一則動態讓車友圈的大家動了起來,從內文得知大嫂病危,他聲淚俱下的拜託大家,幫他在加護病房的老婆祈禱。她因為癌症,走到生命的尾端了,羅哥希望大家的祝禱和念力,可以讓老婆無痛無掛的走完人生的最後旅程。通常臉書上出現類似這樣的訊息,大家總是熱烈反應、分享,短短幾個小時裡,已經集氣上千個讚。我們當然知道,這樣的形式就是給活著的人多些安慰而已。在臉書發文的第三天,嫂子已在羅哥的感謝po 文中平靜的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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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2
Q:我是麗華,今年58歲,老公62歲,結婚34年,跟我86歲媽媽同住娘家,養有2隻愛貓。他算是蠻高薪的公務員,我是百貨公司的兼職店員,有33歲兒子跟31歲女兒,都已經獨立。我的苦惱是老公偶而不給生活費,至今仍靠我媽給錢來貼補,我覺得這樣的老公,實在太不可靠了,很想離婚。但我媽說:「就當多養一隻貓,他也不費事,不要輕言分手,妳就忍耐一下!」但我實在不想忍耐,想離婚讓老公把退休金給我、去買個房子收租。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就過世了,媽媽撫養我們姊弟,還有房子收租,一直過著豐裕生活,我也想跟她一樣,才能確保老後,不知道要怎樣才能做到?我老公常藉口不給生活費,像兒子讀大學時,費用較高,老公付了學雜住宿費,就說吃緊而不給3萬元生活費。當時我跟還在世的公公訴苦,老人家才補貼家用一陣子。結婚以來,老公大概就是給這數字,這兩年物價漲了,才多給5千元,但有時生活費戶頭還是領不到錢,得靠媽媽支應。甚至女兒讀大學時,老公不出學雜費,是我媽媽拿出來的!我不知道老公薪水到底多少?但似乎很高,2、3年後的退休金也不少,他還常拿錢回去孝順父母。我們住的房子是我媽的,一直不必付房租,水電也是媽媽付;娘家對外有婚喪喜慶時,老公還大模大樣以我先生身分出席,但我內心覺得這種不常給生活費的老公,怎能當我丈夫?或許因為是相親結婚,即使一起生活了34年,我覺得分手也不足惜!當然老公也會抱怨,說自己在家「連貓都不如」,在我心中「自己排第1,其次是媽媽、貓,然後是兒女,他才排第5。」但我覺得這是他咎由自取。雖然媽媽反對我離婚,但若能藉此固定拿到生活費就算了,不成的話,還是想離婚,一次拿到大筆錢來買房收租,才會比較划算;否則等我更老些,即使買房也還不了貸款。所以我是否直接訴請離婚較好?透過律師來爭取較多財產,有錢勝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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