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嬤失控傷人,報警叫救護車都沒用…小夫妻喊「還能找誰幫」?長照過來人:從1件事開始減輕負擔

失智嬤失控傷人,報警叫救護車都沒用…小夫妻喊「還能找誰幫」?長照過來人:從1件事開始減輕負擔

當長輩失能、失智,想送醫、入住機構、找看護來家理照顧,長輩都不願配合,還能怎麼辦?照顧實戰專家曾鼎傑不僅具備醫師身分,也是長期的照顧者,他從自身經驗出發,告訴大家:當家庭照顧走到極限,除了苦撐,還有哪些資源與方法能幫助照顧者減輕負擔。

 

前段時間在中和社區大學講授照顧資源課程時,一位學員分享了她和先生照顧阿嬤的困境。阿嬤罹患失智症,出現幻覺與被害想法,情緒激動時會動手,家人曾受傷到需要縫合。家裡還有年幼的孩子,她擔心下一次受傷的會是誰。

 

其他學員也加入討論,有人建議就醫評估,有人想到長照服務,也有人關心,能不能先讓孩子與長輩分開住。

 

隨著她進一步說明,我們才知道,夫妻已多次報警、叫救護車,也聯絡過長照與失智症相關單位。有時無法送醫,有時到了急診又返家;安排醫師到家裡,長輩拒絕配合;詢問照顧機構,也因攻擊行為難以入住。至於分開住,家裡的經濟條件與照顧人手,讓這個選擇很難實現。

 

聽完她的說明,我很難再只說一句「找人幫忙就好」。這個家庭已經四處求助,電話打過了、服務問過了,家裡的風險仍然存在。課堂上的討論,也讓我想起,當初為什麼堅持要讓母親逐步接受外人協助。

 

一開始也曾遭遇拒絕被照顧的困境

 

我的母親需要長期洗腎,也罹患失智症。當初提議找人協助時,她對陌生人進家門很有防備,甚至同住的家人也不贊同接受外人幫助。對母親而言,接受照顧,彷彿意味著承認自己做不到。我理解這種喪失生活自主權的感受,但也清楚照顧不能永遠只靠我來承擔。

 

所以,我先從居家清潔開始。有人把環境整理乾淨,家人可以直接感受到生活變舒服了;接著運用送餐、代送物品等服務,減少日常的麻煩。外援慢慢成為生活裡熟悉的事,再逐步引入居家照護或陪伴,也比較容易被接受。

 

這些安排看來都是小事,對我卻很重要。母親有機會在日常裡熟悉別人的幫忙,我也能觀察她比較接受哪些服務。

 

 

我希望她慢慢習慣,即使我沒有親自出現,生活也可以有人協助,讓往後增加照顧時,不必每件事都從說服她讓人進門開始。

 

這個過程需要時間,也需要持續與家人溝通,並清楚堅持我的立場:服務方式可以討論,人員可以磨合,但照顧安排不能一直以「全部由我處理」為前提。我可以陪母親適應,卻無法承諾自己隨時都有空、每次都能到場。

 

身為三個孩子的父親,我更明白這一點。先前孩子住院時,即使有太太分工、有保姆協助,也有工作的彈性安排,我仍然得在醫院、工作與母親的照顧之間調度時間。如果母親那一端也只能接受我,事情一旦同時發生,就很難有人接手。

 

提早準備,是替往後日子留下調整空間

 

因此,我所說的長期規劃,也包含讓長輩逐步熟悉外援。仍有餘裕時,可以先從他比較能接受的一件事開始,看看哪些協助讓生活輕鬆一點、什麼安排會讓他不安?再慢慢調整。對我們家而言,這些日常經驗,讓後續的照顧多了一些選擇。

 

接著,需要把錢與人談清楚。每個月能負擔多少照顧費?家人各自能做什麼?主要照顧者生病、出差,或孩子突然需要陪伴時,誰可以替手?這些問題越具體,越能看出原本的安排,有哪些地方其實只靠一個人在撐。

 

可能接手的家人,也需要提早知道長輩的作息、習慣與服務聯絡方式。否則名義上有人幫忙,臨時仍可能事事都要問原本的照顧者,責任其實沒有分出去。

 

安排也要隨情況改變。若長輩開始反覆拒絕必要協助,或家人已因照顧經常失眠、無法工作,就值得重新和專業團隊討論;一旦出現傷人風險,更需要及時評估。

 

 

家人可以先約定,遇到哪些變化就增加協助,避免每次都等到有人受不了才重新商量。

 

我並不認為,提早請人就能避免所有危機,更不能拿自己的做法,要求每個家庭照著走。但我真正想要傳達「提前準備」的意義,是趁還有空間時多做一些安排,讓未來不至於每件事都得從頭開始。

 

長輩拒絕之後,制度還能做什麼?

 

回到這位學員分享的困境,我也想問:當她已經四處求助,接下來誰能繼續協助?

 

依她的轉述,即使有幾次長輩真的強制送醫了,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長輩表明不願住院,又會回到家中。

 

這樣的經驗,我自身也經歷過,那是折磨與無奈交雜的感受,明明知道家人有狀況了,而原有的居家照顧的支持也出現問題,但受限於尊重病人自主的意願,最終病人還是會返家,又回到那個充滿風險的照顧困境。

 

我完全明白,尊重長輩意願很重要。同時,失智診斷不代表每件事都不能自己決定;沒有病識感,也不等於完全沒有決策能力。然而當長輩「拒絕接受幫助」的意見,很可能是受到疾病影響時,就需要針對當下的決定,審慎的評估他能否理解相關資訊與後果,不能單純只讓家屬反覆勸說。

 

台灣已有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提供諮詢、協調、轉介與追蹤;法律也設有緊急安置、強制住院等程序,我們需要檢視的是,這些制度遇到持續拒絕、反覆求助的家庭時,能否真的發揮作用。

 

 

我衷心希望政府把「拒絕之後怎麼辦」列為具體的服務要求:醫療端協助釐清症狀、決策能力與風險,由明確的主責窗口,在未能住院或服務中斷後持續協調;並確認哪些服務能承接行為症狀,需要哪些人力與費用支持。家人的安全與暫時休息,也要一起安排。

 

尤其當機構無法收住、到宅服務又進不了門時,應追蹤轉介後到底有沒有人接手。對這個家庭而言,得到下一支電話之後,還需要有人一起確認:接下來的生活究竟要怎麼過。若「本人不願意」成了停止協助的理由,長輩與家人的風險就都留在家裡。

 

照顧,也要讓家裡每個人都能繼續生活

 

我提早安排母親接受外援,是因為我知道,自己還有工作、孩子與其他家庭責任,必須讓照顧有機會被分擔。長輩的生活需要被照料,照顧者也需要睡覺、工作,家裡的孩子需要安心長大。

 

如果身為家庭照顧者的你,目前還有準備的空間,就可以跟長輩先談一件事、試一項協助,慢慢建立有人能接手的日常。對於已經困在危機裡的家庭,我更希望能從他們眼前的限制出發,重新審視那些限制是可以打破的,把可行的下一步安排出來,不必每天獨自擔心下一次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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