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罹癌,怕孩子監護權、財產留給惡公婆!律師助寫遺囑信託「來自未來的溫柔情書」完成照顧孩子心願

喪偶罹癌,怕孩子監護權、財產留給惡公婆!律師助寫遺囑信託「來自未來的溫柔情書」完成照顧孩子心願

上個月接到老友銘的電話,他朋友的妹妹湘,最近有遺囑方面的問題,想要請我協助。

 

見到湘的那一天,我有點驚訝,她是如此消瘦,約略只有40多公斤,我心想應該是生病所致。果然一開始她就告訴我,她是乳癌2期患者,上個月才做完切除手術,由於發現得早,術後復原也不錯,因此很快就出院在家休養,生活也逐步回復正常。

 

雖然手術成功,她也盡力控制誘發乳癌的因子,但誰也不敢保證癌細胞哪天不會再從哪裡竄出來,於是她決定要預立遺囑,把後事先交代安排好。

 

婆媳關係不佳,最怕監護權被迫留給公婆

 

我問了她家裡的狀況,她說她先生4年前已因一場車禍過世,現在家裡只剩她和兩個還在讀國小的女兒,所以她的繼承人就只有這兩位女兒。

 

她說,因為當年和先生的婚姻,婆婆極力反對,所以婚後婆媳關係並不佳,因此她不希望自己走了以後,兩個女兒的監護權回到公婆身上。而且她更擔心的就是萬一自己走了,女兒還小,生活還不能完全自理,更無法管理遺產的現金及不動產。

 

我告訴她,要預防以上兩點並不困難,因為在法律上,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已先過世,那麼後面過世的另一方,可以用遺囑來指定以後小孩的監護人,將來只要遺囑指定的監護人在知悉其為監護人後15天內,向法院報告就可以了,完全不用經過冗長的審理程序就可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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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遺囑信託」保障未成年子女

 

至於女兒太小無法管理遺產的問題,也不困難,我幫她設計一個遺囑信託,只要她身故後,所有主要遺產就會通通放進去這個信託中,以後受託人就可以從信託財產中固定領取金錢照顧她的女兒,等她女兒成年之後,再將遺產一次全部交還給女兒。

 

她聽了以後非常高興,她說要指定自己的大妹擔任女兒的監護人,因為她相信妹妹一定會代替她照顧好自己的女兒。

 

最後她還希望把自己的喪葬方式都交代好,她說自己不喜歡麻煩別人,所以她希望不要辦公祭,一切簡單就好。

 

在我們的協助下,她很快就用自書方式寫好遺囑,她自己還在遺囑末尾加上一段對兩個女兒的感性告別。她寫道,媽媽因為天父的召喚,必須回到天上,但媽媽對妳們的愛是永遠不變的,阿姨會代替媽媽照顧妳們,妳們也要把阿姨當成媽媽一樣,很多很多年之後,媽媽一定還會與妳們相聚的。

 

看著湘瘦弱的身體,真的很心疼,希望她好好保重身體,讓這份遺囑20年內都不要生效,但萬一上天不允許,那這份遺囑就是湘在未來寫給女兒的一封溫柔情書,訴說著她對女兒永恆的愛。

 

祝福湘,也祝福她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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