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某一個耶誕節的前夕,事務所接到了一通電話,電話中一位伯伯操著一口聽不太清楚的外省鄉音。
老伯伯說:「俺是湖北省應城市,就跟著老蔣38年來台灣的,當時17歲,現在快90歲嘍!沒有結婚也沒孩子,我有一個心願想要完成,我想要寫遺囑,我的房子存款要給我的鄰居,萬一我死了…」
我很驚訝,這是我們第一次遇到要寫遺囑給鄰居的案件,但我想了解原由,請他來事務所了解,看我們能夠幫上什麼忙。
他緩緩說著:「地政士您好,我能寫遺囑給鄰居嗎?我跟這一對夫妻當鄰居快20年了,以前我住在老眷村,後來改建,有人搬遷,有人原址買回。退伍後,我也曾賣麵、賣饅頭,後來老了也做不動了,就真的退休了。」他喘了口氣,繼續描述著…
不久後,鄰居搬來一對年輕人夫妻,是租房子的,這對年輕夫妻有一個小小孩,2歲多,沒事常在門口跑跳、騎車,可愛極了。說來奇怪,這孩子特別喜歡找他這個鄰居爺爺,好像有特別的緣份。
「只是孩子有時很吵,孩子的媽媽不好意思,就也經常煮東西端過來給我吃,兩家人相處很是融洽,讓我也有一點點家人的感覺,這是我不曾擁有過的。」伯伯有些感動地說著。
伯伯繼續說著,年輕夫妻剛開始經濟不是很好,擺攤做生意的,收入不穩定,伯伯幾次想資助他們都被拒絕。因為擺夜市比較晚歸,後來索性拜託伯伯幫忙顧一下孩子,有時凌晨一、兩點才回來,但因為他自己也喜歡孩子,也就接受這份無薪的工作,這對夫妻很是感謝。
一對每天煮飯端東西過來的善良夫妻,跟一個喜歡孩子的老伯伯,就這樣生活一起,20年都過去,孩子大了,上大學了。但對於他們來說,彼此像真的家人一樣,這個父親不是真的父親,這對夫妻也不是真的子女,但情感確是如此真摯!更甚血親。
前幾年開始,伯伯常進出醫院,也是這對夫妻陪著他去就診,伯伯不斷地說要把房子金錢送給他們夫妻,還是被他們拒絕,但伯伯心中早已有了答案,透過退除役官兵委員會的志工介紹,伯伯才跟我聊了遺囑的事,我們決定了這個方案。
伯伯很急,因為怕時間不等待他,要我們趕快進行。終於,約定的時間到了,我們跟伯伯來到公證人這裡,老伯伯穿戴得很整齊,還哼著家鄉的歌,看來心情很好。今天這件事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他一字一句完整的訴說著他的心願:
「我沒有很多錢,但是我***名下所有房屋***財產***都要給周大偉(化名)先生…。」整個流程完成時,頓時,他淚留滿面,他說:「我在台灣沒有親人,感謝他們夫妻把我當做父親一樣孝順,現在我的願望已完成,我可以放心的走了,沒有遺憾!」
在場的大家都很感動,我也樂見伯伯的心願完成,成就一番佳話。遺囑如給民法繼承第一順位以外的人,叫「遺贈」,這是我完成一個很特別的案例,是好多年前耶誕節前夕的案子。這個案子像個禮物一樣,心暖暖的,我現在想起來分享給大家,勿以善小而不為之,世界會因您的善良而更美好。
(本文獲「遺產繼承稅務專辦 禾宜代書」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