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透露,在臉書平台購買麥當勞99元套餐優惠券,之後手機就莫名的收到信用卡刷卡簡訊以及刷卡驗證碼,後來又收到信用卡交易成功的訊息,在短短的4分鐘,刷了5筆2萬元的消費,加起來總共10萬元,讓她一頭霧水。
雖然第一時間馬上通知銀行,不過讓她不理解的是,手機在她手上,銀行的簡訊驗證碼,都不是她輸入的,為什麼會被盜刷5次還成功。
銀行客服回應,「這個是詐騙,不是盜刷,所以責任歸屬幾乎都是在持卡人身上」但可以協助分期付款。網友強調卡不是她刷的,一定要幫忙通報這是異常交易。
網友說,最後查到結果是,詐騙集團向購物平台購入電子商券,但已全數領用且攔截不到、也要不回來了。網友也已經通報165反詐騙專線,並報警處理,「剩下的只能聽天由命了」。
底下有網友留言,遇到盜刷要去報案,拿到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刑事案件證明三聯單),銀行才會幫你處理爭議款項。「之前也錢包遺失卡片被盜刷,某銀行就堅持要我回傳三聯單,不然不寄卡片給我」。
對此,根據《TVBS》報導,根據刑事局統計顯示,今年1到6月,一頁式廣告詐欺案件數達406件,財損金額超過722萬元。
台科大資安中心主任指出,詐騙者可能使用假機站攔截使用者的簡訊,透過這種方式進行詐騙。速食業者也提醒民眾,相關優惠活動應以官網為主。
律師:被盜刷越早掛失越好
律師陳佑寰則表示,一旦被盜刷越早掛失越好,因為掛失前24小時內損失是由銀行承擔,不過掛失前24小時更早以前被盜刷的損失,客戶則需承擔新台幣3000元的自負額。
為了避免發生被盜刷,陳佑寰提醒,民眾平日就應該養成下列管控的好習慣:
1.信用卡要好好保管,常用的就放在錢包裡有秩序排放,不常用的則放在家裡隱密安全的處所。
2.每天至少檢查一次錢包裡的信用卡是否安在,而放在其他安全處所的信用卡也要定期檢視。
3.留意發卡銀行傳送手機簡訊或email通知信用卡的最新使用資訊。
4.應於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欄部分簽名,並採用習慣的簽名樣式,而日後持卡消費時也應以同樣式於簽帳單上簽名。
5.保留刷卡後的簽帳單並按發卡銀行分類管理。
6.每個月收到信用卡帳單後,應與該相關的簽帳單核對。如有疑義,即與客服人員聯繫以理清疑點。
7.儘量不要把信用卡借給別人用,但如果基於親誼或是日常家務消費所需而把信用卡借給親人使用,要記得確認使用範圍以及收回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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