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好,忍著不離婚」…劉黎兒:人生「不良債權」別歸罪給孩子!假面婚才對兒女不公平

「為孩子好,忍著不離婚」…劉黎兒:人生「不良債權」別歸罪給孩子!假面婚才對兒女不公平

Q:我是建宏,今年49歲,老婆41歲,結婚18年,育有14歲兒子與10歲女兒;我想請教的是,我老婆在外面有男人了,我不在乎她跟那男人有肉體關係,但很怕影響家庭現在的安定,擔心孩子們因我們離婚受累,只要我一個人忍耐就好了,但想到這樣就完全無法想像我們家或我個人人生的未來,一片昏黑,這樣真的會對孩子好嗎?我想不通!

我老婆在懷老大時,因身體狀況不穩定辭去工作,直到2年前女兒比較大了才又出去上班。她重回職場後精神抖擻,原本為她開心,但跟同事聚餐或加班等不斷增加,晚上很晚才回家,幾乎都是我趕回家給孩子們做晚飯或拜託我爸媽幫忙。

我雖覺有異樣,但一直沒追究,最近她常陷入低潮,甚至對孩子們莫名其妙發脾氣,我要她坦誠說出煩惱,畢竟我們是家人,我可以承受任何狀況,老婆才說出她跟職場一位與我同齡的男上司發生關係。

她說,上司不僅工作上溫柔體貼,私下也把她當女人對待,但那男人討厭小孩,才會至今未婚。她想離婚跟那男人在一起,但孩子成為障礙,也擔心那男人花心,在一起也不會幸福,不知如何是好,為此相當痛苦!

我跟老婆平日相處還算不錯,但我原本就對性愛比較淡薄,從懷上女兒之後,跟老婆之間就沒有任何肉體關係,早沒把她當女人看。或許是不感覺到她有魅力,或許工作壓力,只想有點成績,將來可以獨立創業,沒有多想女人或性愛的事;也因此她跟別人上床,我不大意外,居然也不嫉妒,不在乎的程度連我自己也意外!

但我很怕離婚會對孩子造成陰影,雖然我覺得可以由我扶養孩子,我父母也還有體力可以幫忙照顧,但單親家庭的孩子很可憐,所以我無法下定決心離婚。我當下是跟老婆說他們可以繼續交往,反正對方並不想結婚,別讓孩子們或任何人察覺就好。

雖然我覺悟為了孩子,自己忍耐一切,跟老婆當假面夫妻、只當共同育兒的朋友也OK,但真的說出來後,反而覺得如果自己的人生變這樣,恐怕無法跟以前一樣有衝勁,對孩子們也不好?我到底應不應該為了孩子而忍耐,維持這樣的虛假婚姻呢?

 

A:建宏好,難為你了,世間因配偶外遇而煩惱要不要離婚的人很多,只是大部分是男人外遇,而女人為了孩子忍耐不離婚,尤其為了經濟需要而犧牲自己人生,但若是女人外遇,往往比較單純,像你有工作、事業還有父母當育兒後盾,是不需要特別犧牲自己的。

 

若你想跟妻子當假面夫妻來維持婚姻現狀,就要約法三章,避免孩子們起疑。但人性總有喜怒哀樂等反應,家人間要隱藏如此重大關係的變化非常困難,你自覺是為孩子而犧牲忍耐,但這種負面感覺對孩子本身就不好。孩子是很敏感的,難保不會察覺家裡的詭譎氣氛。

 

不論男人或女人,除非經濟上完全撐不下去,否則不要拿「為了孩子」當藉口而延緩面對婚姻破裂的事實。怠於處理外,還等於是把自己人生的不良債權歸罪給孩子,這對孩子而言才是不公平!

 

 

雖然你們目前的狀態還不算對孩子有害,但孩子逐漸長大,知道爸爸容許媽媽在外面跟其他男人過從甚密,不是好事,會因此對媽媽產生不信任感,甚至憎恨放任這種狀況的爸爸!

 

雖然男女關係沒有對錯,發生了很難克制及修正,但若拖太久,就會影響孩子!你還是必須及早面對並處理,在法律上可以要求妻子結束外遇狀態,否則可以提訴,反正現實上看來那男人也不是多理想的外遇對象,或乾脆要求離婚

 

你想為孩子忍耐的苦心可以理解,但太苦了,對任何人都不好;雖然人各有不同價值觀,但假面婚姻對孩子們的教育或實際身心上也很不好,不要隨便說「都是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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