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和兒子的交集,只剩匯款生活費後的幾句寒暄...獨居阿伯被詐騙卻說:我都明白,只是我好孤單

每月和兒子的交集,只剩匯款生活費後的幾句寒暄...獨居阿伯被詐騙卻說:我都明白,只是我好孤單

圖片僅示意

提告、做筆錄、進入偵查,在不斷努力下,終於說服檢察官對那個逃跑的業務員發出拘票,而明天就要與被告開庭交鋒,我便約了當事人來事務所進行演練。在國外工作的兒子沒辦法一起來,陳爸只好自己前來赴約。

 

才剛坐定,我還沒開始讓陳爸練習應答,他就默默的從包包裡拿出一疊契約。不等我開口,他就像個做錯事的小孩一樣全部招認:「律師,前幾天業務員又來我家,我又跟他買了這些……」攤開來,全都是淨水器的契約,不但金額更高,而且還都付款了。不用細讀,我的心就涼了一半。

 

眼前的情況,對案件來說是很大的傷害。都已經提告了,還跟被告人買同款商品,不就等同自認了自己沒被騙嗎?但除了對案件的影響,我更想知道的是陳爸這樣做的理由。我看著陳爸的雙眼,沒有一絲被騙的懊惱,但眼神卻千絲萬縷,充滿著無奈。我心裡警鈴大作,陳爸其實知道業務員是騙子,但他在隱瞞什麼?

 

「陳爸,你一定清楚這些東西都是詐騙,你為什麼要買呢?」我問他。這個事業可以幫他賺錢、濾出來的水有宇宙能量可以長壽、想把淨水器分享給朋友,甚至連業務員看起來很誠懇這種爛理由都講出來了,我默默看著陳爸漫天胡扯,等他說完了,我只回了一句:「你說的話,我百分之百都會相信,這是律師的職責。但我希望你跟我說實話。」

 

我怎麼會不知道你在騙我?只是我好孤單

 

陳爸愣了一會,終於講出內心的真實想法。兒子真的很好,每個月都會給他生活費,讓陳爸在台灣衣食無缺。但陳媽走了之後,陪在他身邊的只剩家裡那條老狗,陳爸就這樣成了獨居老人。他不好意思打擾兒子,除了考量時差,兒子在國外的高壓生活也讓他無暇與父親來往,看著兩人的訊息只剩下每個月匯款生活費後的幾句寒暄,陳爸無所適從。

 

「我好孤單。」陳爸說。這時,業務員突然出現了,拙劣的業務技巧一下子就被當年叱吒商場的陳爸看透,他知道這個業務員不老實、賣的東西幾乎是詐騙,幾句話就把他趕走。但這個業務員鍥而不捨的每天來找陳爸,除了天南地北的聊,還超刻意的「不經意」提到他所賣的淨水器有多好,陳爸當時還暗笑業務員轉得超硬的話題。

 

言談中,他知道了業務員的家庭狀況,知道他有女兒要養,也知道他的業績差到不可思議。過了幾個月,陳爸發現,他竟然在期待業務員的來訪。「你知道嗎?他是唯一會花時間跟我講話的人。我當然知道他在騙我,但又怎麼樣?」陳爸無助的跟我說。真的也好,被騙也罷,當身邊能陪伴陳爸的人只剩下這個業務員時,陳爸就算被騙,也執意要留住他。

 

「這件事千萬不要讓我兒子知道,他現在的生活,是我用一輩子栽培的成果,要是打擾他,我這輩子的努力就白費了。」陳爸幾乎要跪下來拜託我,我點點頭,改變了我們的訴訟方向。

 

延伸閱讀

一旦退休就是等死!撐不起首爾高消費的老人年金...東大門批發市場裡的叔嬸們,給我的一堂震撼教育課

 

他要的比你給的還簡單,就只是陪伴而已

 

偵查庭中,業務員面紅耳赤的跟檢察官爭辯他的淨水器確實有宇宙能量,但只見檢察官不斷皺眉,以他的口才,只能說業績不好其來有自。檢察官打斷他,表示他聽夠了,想問問陳爸的意見。

 

陳爸遲疑了一下,不對著檢察官,反而轉頭對著業務員緩緩開口:「我知道你在騙我,我也知道你賣給我的淨水器都特別貴,但是我很感謝你。跟你相處的時間,我聊得很開心,我覺得沒那麼孤單了。我不知道你關心我是出於真心,還是只想賺我的錢?但就算是騙人的,我也願意被你騙。」陳爸的語氣平淡,沒有一絲責怪,是騙子也好,他要的只是一個能每天關心他,聊個幾句的對象。

 

本來一臉不服氣,準備好要吵架的業務員,聽完這番話便低下頭,一眼都不敢看陳爸,而他的臉,似乎比剛剛更紅了。我接著補充:「庭上,被告販賣商品的品質與他保證的內容相差這麼遠,很明顯就是詐欺,但告訴人都如此表示了,是不是能用其他方式來處理這個案件呢?」業務員不發一語,一退庭就匆匆離開了,留下面面相覷的我跟陳爸。我問陳爸,這樣真的好嗎?「年輕人,對我們老人來說,陪伴比什麼都還珍貴。」陳爸笑著回答我,便跟著離開了。

 

最後,檢察官做出了緩起訴,附帶條件是業務員必須每星期賠償陳爸五百元,但必須是「當面交付」。出於擔心,第一次還款時我還去了現場,但看到陳爸自掏腰包拿了一千元叫了一堆外送,請業務員拿回去給女兒吃時,我只是拍拍眼眶已經泛紅的業務員便轉身離開了。

 

我們在追求功成名就的同時,雖然充實了父母的物質生活,並且自認為這就是一種慈烏反哺,但是不是忽略了他們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也許,相較於豐厚的孝親費,一段十分鐘的簡短通話,或是好好吃一頓飯,才是長輩心中所奢望的「無微不至」。

 

作者簡介_簡大為
 
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因為喜歡浣熊,所以在網路以「熊律」自稱。攻讀法律時發現,訴訟永遠都是選擇題,家庭案件尤其如此,家事律師的存在就像是黑暗中微弱的一盞燈,雖然無法即刻照亮當事人的生命,卻可以露出一絲光芒帶他們走出絕望。粉專: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簡大為律師。

本文摘自親子天下出版 《那 18 張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