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包養小三變一場空!人夫告詐欺,「這原因」法官判他輸…劉黎兒嘆:花錢買虛假關係不累嗎?

百萬包養小三變一場空!人夫告詐欺,「這原因」法官判他輸…劉黎兒嘆:花錢買虛假關係不累嗎?

達志(示意圖,非當事人。)

A:我是敏雄,今年62歲,老婆59歲,兩個兒子32歲跟27歲,都獨立在外了,家裡只有我們兩人。我想請教的是我跟一個女人的問題,她說願意當小三,但拿了錢就不見面,這算不算詐欺?我是否可以報警把錢要回來?

一年多前,有位10年前曾共事的前同事來約我喝酒,她大約42歲吧!那天談得很投機,當晚就上摩鐵發生關係了。她說,因為弟弟生意失敗,欠了很多錢,如果我能給她一些支援幫弟弟,她願意當我的小三。我正好覺得夫妻生活單調無聊,求之不得,就答應了,但我連續2週內匯了3次共110萬元,她卻從此避不見面!

其後過了半年,她又來說實在急需錢,跟我要了30萬元,給錢當天,我們又上床了,但之後她推三阻四不見面,上月也是一樣,說要20萬,我也還是相信她,也是見面當天給錢、上床。我自己有回春之感,當天很滿足,但那之後又故態復萌,找她都稱工作很忙或當天身體不舒服等等,也不肯見面,只是偶而回回我的訊息,這樣算什麼小三?

我是5年前獨立創業很成功,資金進出也由我自己管控,老婆不知道我在外面女人身上花了160萬,但多少對我過去1年的行為感到異樣,可能懷疑我去買春吧!

這女人跟我拿走那麼多錢,卻不見面,我是否能去告她,要她退錢?但如果她願意隨call隨到的話,我還是可以接受她的。只是看來她除非缺大筆錢,否則要她出來也不容易;我花了大把錢,實際上她並沒有成為我的女人,這豈不是詐騙?我實在不甘願,到底該怎麼想她才好?

 

Q:敏雄好,我覺得你想得太美了,當下要務不是要不要跟她要錢,這筆錢你是無法要回來了!

 

包養契約違反公序良俗,討錢恐無望

 

那筆錢原本就不是借給她的,而是要她當小三的錢,若說是詐欺,當然也不能說不算,但如果你報警說她不履行小三職務,她在警察面前說她願意奉守當小三的承諾,你看來也會願意接受,會說「早這樣說就好了,無須勞動警方!」所以即使鬧到警方那裡,也無法認定是詐欺!

 

那麼回來講,你給她一大筆錢,她卻避不見面,是否能要求她歸還呢?你是有家室的人,在外面付錢想包養女人,即使現在通姦除罪化,但基本上還是違反道德觀念,你妻子也可以對你們提出告訴,要求賠償或要求離婚。

 

你雖然付了大筆錢,卻不能大聲嚷嚷,法律更不會幫你對她說「既然不好好當小三,就把錢退給敏雄!」因為包養原本就違反社會道德觀念,屬於「不法原因給付」,你的手在付錢要包養她時就已經髒掉了,法律是派不上用場的。

 

 

你的160萬元恐怕要不回來,我想那女人也是知道的,或許你不願承認,但你的行為就跟買春沒兩樣,只是那女人還給了你一個包養小20歲小三的美夢,因此每次代價比較高!

 

拿錢換虛假關係,侮辱雙方也對不起老婆

 

你的問題並非能不能討回錢?而是自認拿錢就能擁有一個女人的精神及肉體,這想法本身就有問題!你明知她根本不愛你,但覺得用錢辦得到就好,你對這種買來的虛假關係會滿足嗎?不會覺得這很不自然,是侮辱對方、也侮辱自己的事嗎?

 

你覺得妻子可能覺得你去買春沒關係,你也未免太自信了!你怎麼知道你太太不是察覺你有養小三的念頭?她只是不動聲色,靜觀其變而已,或許正準備某種行動。許多熟年丈夫在退休前夕或臨老無法再賺錢時,同時接到妻子要求離婚的通牒,瞬間晴天霹靂,這也都是太把妻子當作理所當然存在的後果。

 

像你一樣費盡心思、花大錢去搞小三的男人,往往都是被離婚的對象,不僅是你,你的妻子或許也想要有自己的第二春呢!如果你還不想失去老婆,就把討錢或再度付錢找那女人的想法清除乾淨吧!

 

 

點我加入幸福熟齡FB粉專,健康快樂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