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網友在「爆料公社」App上吐露,「父母離婚後,爸爸搶走了撫養權,媽媽也因此回去越南,從此斷了音訊」,原以為至少還有父親可以依靠,誰也沒料到這其實才是墜落深淵的開端,「爸爸又交了新女友,新女友也有2名女兒,他與弟弟的生活變得相當痛苦。」
該男子表示,弟弟與對方的女兒為隔壁班同學,當時就讀小學四年級的弟弟看到爸爸參加學校運動會,卻完全沒看自己兒子一眼,「就算弟弟不斷喊『爸爸』,爸爸就是不回應,甚至還被新女友的女兒嗆『這是我爸』!」害得弟弟罹患憂鬱症,甚至自殘好幾次⋯⋯
他坦言,為了讓弟弟能順利唸到大學畢業,找份好工作,自己在國三時就開始四處打工,高中也僅勉強念完夜間部,將所有的心力都投在弟弟身上。如今兄弟倆皆已長大,生活和工作也都穩定下來,父親卻因為年紀大了、生病無法工作,慘被新女友趕走,跑來他與弟弟的租屋處大鬧,要求他們盡到撫養的義務。
父親更威脅「不養就提告」,原PO透露,當姑姑、爺爺得知此情況時,也要求兄弟倆要負責養爸爸,只因為「我們身上流著我爸的血」,讓他相當心寒。
他失望地說,新女友的2名女兒怪他與弟弟不撫養,就連姑姑、爺爺都認為是2人的錯,「我們到底錯在哪裡?反正要告給他告,我接招就是了。自己作孽自己擔,我們就法院見。」
文章一曝光立即引發熱議,不少人為他抱屈「扶養義務可能要舉證說明有點難,但阿姨那邊也真的絕情,用完即丟的工具人」、「千萬要堅持住啊!別被道德綁架」。
上述案例在社會上屢見不鮮,連藝人張韶涵也曾遭遇類似的狀況,知名律師呂秋遠就曾針對類似事件表示,如果爸媽在孩子小的時候就不告而別,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或是對孩子有嚴重家暴、性侵,其實是沒有資格要求孩子扶養的。
也因此,孩子可以在成年以後,主動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或是在爸媽主張孩子要養他的時候,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訴求,「其實這都是可行的,也沒有遺棄罪的問題。」
古人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事實真是如此嗎?呂秋遠不諱言,家人,不一定是永遠的羈絆,血緣更不是拿來勒索的工具。人跟人之間,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愛與恨,不要被血緣綁架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