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簽字,公公就把祖先牌位移進我家門!老公「放妳自由」只是藉口,離婚爭口氣也要爭權益

還沒簽字,公公就把祖先牌位移進我家門!老公「放妳自由」只是藉口,離婚爭口氣也要爭權益

Q:我是嘉惠,老公跟我都是49歲,結婚20年,今年18歲的獨子將要考大學。我跟老公已決定要離婚,但擔心影響兒子考試,決定等確定學校再跟兒子說,反正距離現在也沒差幾個月。

但老公一直要求先辦手續,理由是可以先把財產等清算好,才不會拖長離婚時間、對彼此不好。但其實我們1年多前就想離婚,先前他因孩子養育監護權問題有點遲疑,最近卻爽快把兒子親權給我,催我趕快辦好離婚手續。

我們離婚的原因,是我跟公公關係不佳,老人家自覺家世不得了、非要所有人聽他的。我們雖沒跟公婆住,但住處相距不遠,每次去公婆家就難以脫身,三餐要一起吃,還得跟婆婆一起準備及收拾。就算老公想跟附近老友見面,公公也不容許,搞得他也不喜歡回去。

我們決心離婚的導火線,正是他們父子在電話裡吵架,我搞不清兩人到底為何爭執,老公卻突然把電話轉給我,讓我被無厘頭亂罵一遭。我忍不住說出自己意見,公公又破口大罵,我也忍不住將積壓許久的不滿吐訴一遍,就真的吵翻了,公公說「以後妳別上我家!」我也發誓再也不上公婆家!

令我不滿的是,聽兒子說才知公公計畫把祖宗牌位遷到我家,而且公婆每天早上會來燒香,我卻毫不知情。房子的三分之一產權是我的、我們也還未離婚,就完全不把我放在眼裡,實在難以接受。

老公說他畢竟無法拋棄自己父母,既然我與公婆徹底鬧翻,還是早點離婚,我才能獲得自由。

另一個他想早點離婚的原因,是想有多一點錢花用。新婚時他把薪水交給我、只領零用錢,但不斷抱怨自己賺多用少,所以改成兩人收入扣除家用後對分,但他還是覺得自己吃虧,因為我薪水較少。

我也想過老公是否外遇,每週他總有二天喝酒到早上才回家,我對他的感情早淡了,最近幾年互不干涉,如果他有外遇,我也不在乎。但我是否應該答應他早點辦手續,還是等到分居後再辦,才會對我有利呢?

 

A:我想妳是心直口快而又大氣的人,即使覺得離婚也OK,但為了妳及兒子,必須好好豎起天線,多蒐集資訊、了解狀況,才能守護自己的權利。尤其兒子才要上大學,還需要一大筆養育費,你的收入比丈夫少很多,如果還沒明確訂好條件,或拿到該有的財產及兒子養育費,千萬別草草簽字!

 

先生聯手公公演戲,逼媳婦離婚迎小三

 

我想妳先生急著要離婚,顯然是早有外遇,說不定小三都懷孕了,才急著想讓小三名正言順下生孩子。這件事妳公婆也是知道的,既然妳跟他們家風不合,他們可能早就見過小三,覺得把妳趕出去,換個中意的媳婦進門也不錯。新媳婦會樂意接下祖宗牌位、準備神桌來祭拜,不會像妳一樣還可能刁難!

 

妳雖不在意先生是否外遇,但這明顯影響到妳的權益,如果妳沒有把自己該分到的拿到手就簽字,那離了婚就什麼都難拿到了。尤其他現在連兒子都不在乎,全心只想為新歡爭取最佳狀況,迎接對方進門。

 

從這個觀點來看,恐怕妳跟公公吵翻也是他故意挑起,說不定妳公公也參與這項行動,讓人覺得這個自認家世高尚的家庭其實很卑鄙,為了不想多給你們母子該有的權益,就說謊欺騙。

 

直爽女人最歹命,蒐證據為兒爭權益

 

妳先生當初或許覺得妳的直言爽朗是種魅力,但現在他卻利用這個特性想騙妳早點簽字,還說得好像是為了妳免受公公欺負、可以早點解脫,而要妳快辦完手續,其實很過分!

 

我想妳在拿到應有的財產權益前,一定要努力拖著不簽字,也去打聽清楚到底先生狀況是什麼。若有證據,可爭取到對自己有利的狀況,否則即使妳不在乎,但到頭來發現自己受騙上當,那種悔恨恐怕很難吞下!

 

妳也要好好幫兒子爭取他該得的,別讓他因為父母離婚而喪失太多,尤其是今後的生活條件等。

 

至少妳可以表示,妳不想只為了跟公公吵翻,就輕易結束20年婚姻,因此無法簽字,看看他的反應,好好交涉成對自己最有利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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